一种通体发光的烛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69267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通体发光的烛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烛台,尤指可以自身发光的烛台。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普通的烛台是插蜡烛用的,自身并不发光,如今人们点蜡烛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渲染气氛(比如节日夜晚、生日宴会、酒吧等),二是应急照明;如果在烛台的内部安装上发光体,使烛台自身也能发光,那将大大的拓展烛台的用途,更好的渲染节日气氛,即使在没有蜡烛的时候,也可以用它做小夜灯或室内装饰照明。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推出一种烛台,内置发光体,使古老的烛台焕发新的光彩,既可以插蜡烛用,其自身也是一款渲染气氛的装饰品。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烛台本身全部采用透明材料制作,分上盖、支撑体、底盖三部分,上盖设计有蜡烛插孔位,上盖与支撑体上部之间装有发光体,两者可以扣合,底盖和支撑体下部扣合后形成一个半球型空腔,其内部设计有电池盒、发光体、电源插座,底盖下面设计有电池盒盖板,支撑体是中空的,内部有电线将上下两部分发光体连接起来;此烛台既可以用电池供电,也可以用变压器供电和充电;为安全考虑,发光体一般采用低压冷光源,如LED。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赋予烛台良好的装饰用途。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外型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实施方式
的爆炸仰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实施方式
的爆炸俯视图;图中1.上盖,2.电线,3.支撑体,4.底盖,5.电池盒盖板,6.电源插座,7.电池盒,8.下发光体,9.上发光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根据图2、图3所示,先将上发光体9粘贴在上盖1的下方,将电线2从支撑体3中央穿下,然后将上盖1扣合在支撑体3的上面,电池盒7、电源插座6和底盖4是一体的,将下发光体8粘贴在底盖4上面,用电线2将电池盒7、电源插座6、下发光体8连接起来,最后将底盖4扣合在支撑体3的下面就完成了。
使用时,打开电池盒盖板5,装入电池,或直接在电源插座6上插入变压器。
如果是充电电池,直接在电源插座6上插入变压器就能给电池充电。
权利要求1.一种通体发光的烛台,包括上盖、支撑体、底盖、电池盒、电池盒盖板、发光体、电线、电源插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烛台的光源安装在上盖的下面以及支撑体与底盖之间,上盖、支撑体设计为透明,底盖中央设计有电池盒,底盖的边缘设计有电源插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体发光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体设计为LED。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体发光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采用电池或蓄电池或变压器供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体发光的烛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体和上盖可以设计为条形或圆形或方型,可以设计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蜡烛插孔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体发光的烛台,包括上盖、支撑体、底盖、电池盒、发光体、电线、电源插座等。这个烛台的外型是和传统的烛台一样,只是烛台设计成透明的,内部安装了发光体,在使用过程中,烛台是通体发光的,配合着烛台上面的蜡烛光,使古老的烛台焕发现代的色彩。
文档编号F21V35/00GK2883927SQ20052012847
公开日2007年3月28日 申请日期2005年10月11日 优先权日2005年10月11日
发明者陈刚 申请人:深圳市中电照明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照灯具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灯业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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