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灯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8595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灯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饰,特别是涉及一种可用来储物的灯饰。
背景技术
在节庆喜日或一些需要增加喜庆气氛的场合,人们经常用灯饰来装饰街道、室内、室外或广告牌等,用发光源发出的亮光或闪烁,来增加节庆中的热闹及欢乐气氛,或是使用灯饰发出的亮光或闪烁来增加灯饰背景画的效果。
目前一种常用的使用发光源发出的亮光或闪烁来增加灯饰背景画效果的灯饰,包括一基板,在基板上设有背景画,在基板上还固定有由电线连接的发光源,以增强背景画的效果。现有的这种灯饰基板,一般为一个整体件,不可折叠。灯饰一般在节庆喜日或一些需要增加喜庆气氛的场合使用,在一年中使用的时间不多,大部分时间都需收藏起来,由于现有的灯饰不可折叠,特别是在不需要用作灯饰时不可做成储物箱用来储物,因而在不使用时不能用作他用,占地方,造成浪费。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需要用作灯饰时可展开、在不需要用作灯饰时可作为储物箱用来储物的灯饰。
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灯饰,包括基板,在基板上设有背景画,在基板上设有背景画的一面还固定有由电线连接的发光源,电线与电源或插头连接,基板为两块或两块以上,相邻的基板枢接在一起。在第一块基板与最后一块基板上对应的边上设有可将基板扣合在一起的扣合机构,在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基板上还枢接有底板,在基板上还设有底板限位机构。由电线连接的发光源一般分布在基板的周边。在需要用作灯饰时,展开基板,底板收藏在基板后面,作为灯饰使用;不使用时,将底板旋转至与其相连的基板成90°的角度,将基板围成储物箱的侧壁,再通过底板限位机构对底板进行限位,最后将第一块基板与最后一块基板上对应的边通过扣合机构扣合在一起,做成储物箱,结构简单,做成储物箱和展开成灯饰时操作简单、方便。当然,已做成储物箱后,也可做灯饰使用。
作为改进,电线和发光源置于塑料软管内,软管固定在基板上,将电线和发光源置于塑料软管内,不容易损坏,且安装方便、便于防水。
作为进一步改进,软管通过扎线带绑在灯饰上,使软管的固定方便灵活。
作为再进一步改进,在基板上设有悬挂机构,在展开成灯饰时,可通过悬挂机构将灯饰置放在需要的位置;在用作储物箱时,悬挂机构还可作为提手使用。
作为又一改进,基板为四块,相邻的基板间通过活页枢接,底板枢接在一块基板上,固定机构为在其余的基板对应底板的一侧弯折而成的挡边,可将灯饰组合成一个立体形的灯饰,便于储物和组合。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具有即可用作灯饰、又可用作储物箱、并且做成储物箱和展开成灯饰时操作简单、方便的优点。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展开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去掉内置有由电线连接的电源的塑料软管的立体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去掉内置有由电线连接的电源的塑料软管的立体展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灯饰,包括基板,基板为四块,即基板1、基板2、基板3、基板4,相邻的基板间通过活页5枢接,在基板1与基板4上对应的边上设有可将基板1和基板4扣合在一起的扣合机构6,在基板3上枢接有底板7,在基板1、基板2、基板3和基板4上对应底板7的一侧弯折有挡边8。在基板1上设有凸出限位部9,在底板7上设有与凸出限位部9配合的通孔10。在远离底板7的一侧基板1和基板3对应的位置上枢接有悬挂机构11,悬挂机构11为半圆弧形,在做成储物箱时,悬挂机构11可作为提手使用。
在基板1、基板2、基板3、基板4上设有背景画,在其周边还根据需要设有通孔(未示出),相邻两基板的通孔位置互相对应,在基板上设有背景画的一面设有塑料软管13(为虚线示意),塑料软管13分布在基板的周边和悬挂机构11上,塑料软管13通过扎线带(未示出)穿过基板上的通孔被绑在基板上,通过扎线带固定在悬挂机构11上。塑料软管13内置有电线和发光源,电线与电源或插头连接。
如图1所示,在需要用作灯饰时,展开基板1、基板2、基板3、基板4,底板7收藏在基板3后面,基板1、基板2、基板3、基板4上的背景画组合成一副完整的图画,作为灯饰使用。
如图2、图3所示,在不需要用作灯饰时,将底板7旋转至与基板3成90°的角度,将基板1、基板2、基板3、基板4围成储物箱的侧壁,挡边8对底板7限位,同时凸出限位部9置于与其配合的通孔10内也对底板7进行限位,基板1和基板4通过扣合机构6扣合在一起,做成立方体的储物箱。
权利要求1.一种灯饰,包括基板,在所述的基板上设有背景画,在所述的基板上设有背景画的一面还固定有由电线连接的发光源,电线与电源或插头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板为两块或两块以上,相邻的所述基板枢接在一起,在第一块基板与最后一块基板上对应的边上设有可将所述基板扣合在一起的扣合机构,在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基板上还枢接有底板,在所述基板上还设有底板限位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灯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线和发光源置于塑料软管内,所述的软管固定在基板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灯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软管通过扎线带绑在所述的灯饰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灯饰,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基板上设有悬挂机构。
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灯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板为四块,相邻的所述基板间通过活页枢接,所述的底板枢接在一块所述的基板上,所述的固定机构为在其余的基板对应底板的一侧弯折而成的挡边。
专利摘要一种灯饰,包括基板,在基板上设有背景画,在基板上还设有由电线连接的发光源,电线与电源或插头连接,基板为两块或两块以上,相邻的基板枢接在一起,在第一块基板与最后一块基板上对应的边上设有可将基板扣合在一起的扣合机构,在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基板上还枢接有底板,在基板上还设有底板固定机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具有即可用作灯饰、又可用作储物箱,并且做成储物箱和展开成灯饰时操作简单、方便的优点。
文档编号F21W121/00GK2934920SQ20062012319
公开日2007年8月15日 申请日期2006年8月17日 优先权日2006年5月17日
发明者许钧杰 申请人:香港3000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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