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99577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由市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灯具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可以通过巿电供电,也可以通过蓄 电池供电,并且带有轮子便于移动的可移动式灯具。
背景技术
目前,巿场上现有的射灯或其它定向照明灯具, 一般都是以嵌入方式固定 在天花板上,只能以固定的方式照明。若要移动灯具的位置,必须将灯具从天 花板内取出,然后需要在新的安装位置开一个比该灯具稍小的孔来安装灯具, 在此过程中,搡作人员必须小心翼翼将灯具从天花板内取出,否则,可能会对 灯具的结构造成损坏,工作效率较低,移动十分不方便。另一方面,巿场上现 有的这类灯具都是以巿电供电为光源提供电源,在巿电电源断电或没有巿电电 源的场所则不能使用,使用场所受到较多限制。

发明内容
针对以上现有定向照明灯具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既可以通过 巿电供电,也可以通过蓄电池供电,并带有轮子便于移动的可移动式灯具。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包括灯具主体、光源和电源,光源 设在灯具主体内,所述灯具主体上设有可以带动灯具主体移动的轮子,电源包 括可以与外接电源连接的电源线和蓄电池,蓄电池可以与充电器及外接电源连 接,光源分别与蓄电池和电源线电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灯具主体上还设有把手,把手设在灯具
主体的上表面并与灯具主体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把手通过可伸缩拉杆与灯具主体连接, 灯具主体内设有拉杆收藏腔以容纳伸缩拉杆。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蓄电池和充电器都设在灯具主体内,光 源与蓄电池之间设有逆变器,逆变器也与外接电源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逆变器与外接电源之间还设有变压整流 电路,充电器也与变压整流电路电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光源是卤素冷光源。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灯具主体上设有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 充电指示灯和故障指示灯。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轮子有两只,分别安装在灯座上,灯座 与灯具主体连接和固定。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相对于现有技术,带有轮子的灯具主体可以随时且 方便移动到需要的地点,可充电蓄电池使灯具在临时场所或没有市电电源的场 所也能正常使用,本发明采用低于36V的安全电压供电,具有使用寿命长、耐 冲击、便于移动、安全可靠的优点,既可以用于正常照明,又能用于应急照明, 使用方便,适用范围较大。 附阁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
与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i是本发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电路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如图l、图2和图3所示,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包括灯具 主体5、光源6和电源,光源6包括三只设在灯具主体内的卤素灯,灯具主体5 的下面连接和固定有灯座8,灯座8上安装有两只轮子2,灯具主体5的顶部设 有把手1,把手1通过可伸缩拉杆11与灯具主体5连接,灯具主体5内设有拉杆11的收藏腔以容纳伸缩拉杆11,通过把手1和轮子2单人即可以带动灯具主 体5移动。电源包括可以与外接电源连接的电源线7和蓄电池3,蓄电池3与充 电器4及连接外接电源的电源线7连接,光源6与蓄电池3和电源线7电连接, 灯具主体5上设有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充电指示灯和故障指示灯。
本实施例,中,蓄电池3和充电器4都设在灯具主体5内。如图3所示,光 源6与蓄电池3之间依次连接有电子开关和逆变器,逆变器同时与变压整流电 路连接,变压整流电路与连接外接电源的电源线7连接,充电器也与变压整流 电路连接,在充电器与变压整流电路之间还设有主电检测电路,蓄电池3连接 有电池状态检测电路,电池状态检测电路同时连接充电器和电子开关及故障检 测电路。上述主电检测电路、电池状态检测电路和故障检测电路分别与设在灯 具主体5上的电源指示灯、充电指示灯和故障指示灯连接。
本发明蓄电池3采用镍隔电池,在不使用时可以通过220V电源经逆变转换 器对电池进行充电,灯具使用时通过逆变器将电池提供的低压直流电转换为12V 低压高频交流电,以驱动卤素灯照明。在正常照明或应急使用中不会产生可能 对人体有危害的髙电压,又能满足正常的长时间照明需要,具有使用寿命长、 耐冲击、便于移动、安全可靠等诸多优点,适用于服装店、酒店、商场等没有 电源又需要对物件照明或临时对物件照明的场所。
权利要求
1、一种由市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包括灯具主体、光源和电源,光源设在灯具主体内,其特征是所述灯具主体上设有可以带动灯具主体移动的轮子,电源包括可以与外接电源连接的电源线和蓄电池,蓄电池可以与充电器及外接电源连接,光源分别与蓄电池和电源线电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其特征是:所述灯具主体上还设有把手,把手设在灯具主体的上表面并与灯具主体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其特征是:所述把手通过可伸缩拉杆与灯具主体连接,灯具主体内设有拉杆收藏腔以容纳伸缩拉杆。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其特征是:所述蓄电池和充电器都设在灯具主体内,光源与蓄电池之间设有逆变器,逆变器也与外接电源连接。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其特征是:所述逆变器与外接电源之间还设有变压整流电路,充电器也与变压整流电路电连接。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其特征是:所述光源是鹵素冷光源。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其特征是:所述灯具主体上设有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充电指示灯和故障指示灯。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由巿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其特征是:所述轮子有两只,分别安装在灯座上,灯座与灯具主体连接和固定。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由市电或蓄电池供电的可移动式灯具,包括灯具主体、光源和电源,光源设在灯具主体内,灯具主体上设有可以带动灯具主体移动的把手和轮子,电源包括可以与外接电源连接的电源线和蓄电池,光源与蓄电池之间设有逆变器,蓄电池与充电器、光源和电源线电连接,逆变器与外接电源之间还设有变压整流电路,充电器也与变压整流电路电连接。本发明带有轮子可以随时且方便移动到需要的地点,可充电电池使灯具在临时场所或没有市电电源的场所也能正常使用,电源采用低于36V的安全电压供电,具有使用寿命长、耐冲击、便于移动、安全可靠的优点,既可以用于正常照明,又能用于应急照明,使用方便,适用范围较大。
文档编号F21L4/00GK101493187SQ20081022045
公开日2009年7月29日 申请日期2008年12月26日 优先权日2008年12月26日
发明者洪子昂 申请人: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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