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标志的车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41442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设有标志的车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设有标志的车灯技术领域[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动车车灯。
技术背景[0002]机动车的车灯包括有防水透明灯罩,灯罩内设有发光装置。现有的机动车车灯依靠其发光功能具有照明和警示的作用。由于亮度和色彩单一无变化,因此现有车灯的警示效果有限。实用新型内容[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设有标志的车灯。[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设有标志的车灯包括防水透明灯罩,防水透明灯罩内的灯座上设有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透明灯罩上设有醒目结构,醒目结构为与防水透明灯罩一体设置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标志部分。[0005]所述醒目结构为连接在防水透明灯罩上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标志物。[0006]所述半透明标志部分或半透明标志物具有颜色。[0007]所述醒目结构上设有闪烁彩灯。[0008]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优点[0009]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便于制造和使用。醒目结构的设置,使车灯照射出去的光线产生亮度和或色彩上的变化,从而相较以往更加醒目,更加吸引人的注意,因此使用中更加安全,能够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醒目结构也可设置为商标(如汽车制造商的商标)等具有商业意义的形状,在醒目的同时增加了美观度、提高了商业(品牌)知名度,进而也能够节省相关商业主体的广告费用。醒目结构为与防水透明灯罩一体设置,便于制造和使用。总之,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后,汽车车灯的使用效果更为醒目和美观,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更强,从而能够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0010]2.醒目结构与防水透明灯罩分体设置,便于在现有车灯的基础上进行改装。[0011]3.醒目结构在半透明时具有颜色,能够使车灯照射出来的光线产生明显的色彩上的变化,从而产生醒目和美观的效果。[0012]4.醒目结构上设有闪烁彩灯,从而使醒目结构可以主动发出带有颜色的光线,从而强化其醒目和美观的效果。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0014]图2是图1的A — A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设有标志的车灯包括防水透明灯罩3,防水透明灯罩3内的灯座1上设有发光装置2,所述防水透明灯罩3上设有醒目结构5。醒目结构5可以为以下两种结构中的任一种[0016]a.与防水透明灯罩3 —体设置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标志部分;[0017]b.连接在防水透明灯罩3上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标志物。[0018]可以在所述醒目结构5上设有(LED)闪烁彩灯6 ;当所述醒目结构5采用半透明标志部分或半透明标志物时,可以使半透明标志部分或半透明标志物具有颜色(最好具有多种不同的色彩),以使车灯照射出去的光线产生色彩上的变化,产生醒目和美观的效果。[0019]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便于制造和使用。醒目结构的设置,使车灯照射出去的光线产生亮度和或色彩上的变化,从而相较以往更加醒目,更加吸引人的注意,因此使用中更加安全,能够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醒目结构5也可设置为商标(如汽车制造商的商标)等具有商业意义的形状,在醒目的同时增加了美观度、提高了商业(品牌)知名度,进而也能够节省相关商业主体的广告费用。[0020]在具体设置上,可以使半透明的醒目结构5利用颜色差别形成具有商业意义的标志形状,也可以利用LED闪烁彩灯6组成具有商业意义的标志形状,以强化醒目和美观的效^ ο[0021]总之,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后,汽车车灯的使用效果更为醒目和美观,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更强,从而能够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0022]本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形状、材料、结构等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设有标志的车灯,包括防水透明灯罩,防水透明灯罩内的灯座上设有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透明灯罩上设有醒目结构,醒目结构为与防水透明灯罩一体设置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标志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标志的车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醒目结构为连接在防水透明灯罩上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标志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有标志的车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半透明标志部分或半透明标志物具有颜色。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有标志的车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醒目结构上设有闪烁彩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设有标志的车灯,包括防水透明灯罩,防水透明灯罩内的灯座上设有发光装置,所述防水透明灯罩上设有醒目结构,醒目结构为与防水透明灯罩一体设置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标志部分,也可以是连接在防水透明灯罩上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标志物。醒目结构的设置,使车灯照射出去的光线产生亮度和或色彩上的变化,从而相较以往更加醒目,更加吸引人的注意,因此使用中更加安全,能够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醒目结构也可设置为商标等具有商业意义的形状,在醒目的同时增加了美观度、提高了商业(品牌)知名度,进而也能够节省相关商业主体的广告费用。总之,本实用新型更为醒目和美观,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更强,从而能够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文档编号F21W101/02GK202332216SQ20112050688
公开日2012年7月11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8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8日
发明者邢志胜 申请人:邢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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