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77317阅读:641来源:国知局
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包括:底架;固定在底架上的透光防护盖;固定在底架上的光源;罩设在光源上的透光罩;以及设置在透光罩上的透明荧光油墨层。由于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通过透明荧光油墨层吸收光源发射的光线而蓄存能量,在光源关闭后,透明荧光油墨层将蓄存的能量转化为光能释放出去而进行余辉发光,因而光源在关闭后,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仍能发射光线而起到照明作用,进而实现节能的目的。
【专利说明】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灯具在关闭后会立即失去照明作用,而在某些情况下,用户在关闭灯具后会再次开启灯具以实现照明,因而造成多次启动灯具,从而造成能源浪费。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旨在避免多次启动灯具、节约能源。
[0004]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包括:
[0005]底架;
[0006]固定在底架上的透光防护盖;
[0007]固定在底架上的光源;
[0008]罩设在光源上的透光罩;以及
[0009]设置在透光罩上的透明荧光油墨层,用于吸收光源发射的光线而进行余辉发光。
[0010]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改进,所述透明荧光油墨层设置在透光罩之朝向或远离光源的一侧面上。
[0011]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改进,所述透光防护盖和所述底架之间形成一封闭空间,所述光源和透光罩位于所述封闭空间内。
[0012]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架和所述透光防护盖均呈圆盘状。
[0013]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改进,所述光源具有固定在底架上的光源板和若干个固定在光源板上的电致发光兀件。
[0014]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致发光元件为LED元件。
[0015]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呈环形排列的固定在光源板上。
[0016]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在光源板上呈内外设置的两环形排列。
[0017]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内环上的电致发光元件的一部分分别与外环上的相应的电致发光元件在径向方向上叠置设置,所述内环上的电致发光元件的另一部分分别在圆周方向上位于外环上的两临近的相应电致发光元件之间,且所述内环上两部分的电致发光元件分别交错设置。
[0018]作为本实用新型上述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改进,所述透光罩固定在底架上。
[0019]由于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在透光罩上设置透明荧光油墨层,从而透明荧光油墨层吸收光源发射的光线而蓄存能量,在光源关闭后,透明荧光油墨层将蓄存的能量转化为光能释放出去而进行余辉发光,因而光源在关闭后,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仍能发射光线而起到照明作用,进而实现节能的目的。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0]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一优选实施例的截面图;
[0021]图2为图1中II部分的局部放大图;
[0022]图3为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在移除盖罩和透光罩后的立体组合图。
[0023]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0024]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所述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0025]请参阅图1和图2,其揭示了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的一优选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包括底架110、透光防护盖120、光源130以及透光罩140。
[0026]底架110呈圆盘状。透光防护盖120亦呈圆盘状,其固定在底架110上,用于防止意外接触光源130,且该透光防护盖120和底架110之间形成一封闭空间而防止灰尘进入。
[0027]光源130位于透光防护盖120和底架110之间形成的封闭空间内,其具有呈环形的光源板131和若干个固定在光源板131上的电致发光兀件132。该光源板131固定在底架110上。该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132均为LED元件,该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132呈环形排列的固定在光源板131上。为使光源130发射的光线均匀,该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132在光源板131上呈内外设置的两环形排列,且内环上的电致发光元件132的一部分分别与外环上的相应的电致发光元件132在径向方向上叠置设置,所述内环上的电致发光元件132的另一部分分别在圆周方向上位于外环上的两临近的相应电致发光元件132之间,且所述内环上两部分的电致发光元件132分别交错设置。
[0028]透光罩140位于透光防护盖120和底架110之间形成的封闭空间内,且其固定在底架110或光源板131上并罩设在所述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132上,从而对电致发光元件132发射的光进行反射和散射,进而使电致发光元件132发射的光线均匀的照射出去。
[0029]为使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在光源130关闭后仍能发射光线而起到照明作用,透光罩140在朝向或远离电致发光元件132的一侧面上设有透明荧光油墨层150,从而透明荧光油墨层150吸收电致发光元件132发射的光线而蓄存能量,在光源130关闭后,透明荧光油墨层150将蓄存的能量转化为光能释放出去而进行余辉发光,因而光源130在关闭后,本实用新型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仍能发射光线而起到照明作用,进而实现节能的目的。
[0030]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架; 固定在底架上的透光防护盖; 固定在底架上的光源; 罩设在光源上的透光罩;以及 设置在透光罩上的透明荧光油墨层,用于吸收光源发射的光线而进行余辉发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荧光油墨层设置在透光罩之朝向或远离光源的一侧面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防护盖和所述底架之间形成一封闭空间,所述光源和透光罩位于所述封闭空间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和所述透光防护盖均呈圆盘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具有固定在底架上的光源板和若干个固定在光源板上的电致发光兀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致发光元件为LED元件。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呈环形排列的固定在光源板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个电致发光元件在光源板上呈内外设置的两环形排列。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上的电致发光元件的一部分分别与外环上的相应的电致发光元件在径向方向上叠置设置,所述内环上的电致发光元件的另一部分分别在圆周方向上位于外环上的两临近的相应电致发光元件之间,且所述内环上两部分的电致发光元件分别交错设置。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发光功能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罩固定在底架上。
【文档编号】F21S19/00GK203963792SQ201420295065
【公开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4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4日
【发明者】向林 申请人: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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