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伞状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8695阅读:739来源:国知局
一种伞状灯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状灯具。



背景技术:

逢年过节的时候人们习惯张灯结彩以示庆祝,现在常用的装饰物有灯笼、彩灯等,形式较为单一,缺少变化和新意,难以符合现代人日益提高的审美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伞状灯具,外形美观,可自由组合,形式多变,美观大方。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伞状灯具,包括至少一个灯具主体;该灯具主体包括支架及贴覆于支架上的透光层;该支架包括一用于装接灯泡的中心座,中心座倾斜地向周围放射状延伸形成若干周向间隔布置的支撑杆;该支架还包括若干支撑环,该若干支撑环以中心座为圆心内外间隔布置且固接于支撑杆;该中心座、支撑杆、支撑环与透光层相互配合以使灯具主体形成一类伞状结构。

一实施例中:所述灯具主体还包括一类Y字型的支撑架,该支撑架具有一直杆,该直杆之一端分叉延伸形成两个定位杆;所述支架上对称设置有两个定位槽;该两个定位杆适配装拆卡接在该两个定位槽。

一实施例中:所述定位槽设置于支撑环与支撑杆的交界处。

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杆为8~12个;所述支撑环为1~3个。

一实施例中:所述灯具主体为至少两个,该至少两个灯具主体通过连接线连接在一起。

一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两个灯具主体之中心座通过连接线连接在一起。

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架为塑料支架。

一实施例中:所述透光层为灯笼布或纸。

一实施例中:所述灯泡为LED灯泡。

一实施例中:所述类伞状结构的直径为2.5~5英寸。

本技术方案与背景技术相比,它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伞状灯具在中心座装上灯泡后,灯光从透光层射出,根据灯泡的不同颜色和透光层的不同颜色和材质,能够取得不同的显示效果;且该伞状灯具可以配合支撑架做成撑开的伞状,也可以不用支撑架,用连接线连接起来形成灯串,再配合多样化的颜色,产生多样化的装饰效果,美观大方,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伞状灯具整体外观示意图之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伞状灯具整体外观示意图之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伞状灯具装接上灯泡后的整体外观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撑架的整体外观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伞状灯具整体外观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的伞状灯具整体外观示意图。

附图标记:灯具主体10,支架11,中心座111,支撑杆112,支撑环113,定位槽114,透光层12,支撑架13,直杆131,定位杆132;灯泡20;连接线3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内容:

请查阅图1至图5,一种伞状灯具,包括至少一个灯具主体10;该灯具主体10包括支架11及贴覆于支架11上的透光层12;该支架11包括一用于装接灯泡20的中心座111,中心座111倾斜地向周围放射状延伸形成若干周向间隔布置的支撑杆112;该支架11还包括若干支撑 环113,该若干支撑环113以中心座111为圆心内外间隔布置且固接于支撑杆112;该中心座111、支撑杆112、支撑环113与透光层12相互配合以使灯具主体10形成一类伞状结构,该类伞状结构的直径可以为2.5~5英寸,从而得到不同大小的伞状灯具。

本实施例之中,所述灯具主体10还包括一类Y字型的支撑架13,该支撑架13具有一直杆131,该直杆131之一端分叉延伸形成两个定位杆132;所述支架11上对称设置有两个定位槽114;该两个定位杆132适配装拆卡接在该两个定位槽114。本实施例之中,所述定位槽114设置于支撑环113与支撑杆112的交界处,这样,既节省材料和空间,也更为美观。支撑架13与支架11和透光层12配合形成撑开的伞状,样式美观。

本实施例之中,所述支撑杆为10个,所述支撑环为2个,但并不以此为限,根据所需伞状灯具的大小,可以对支撑杆和支撑环的数量进行调节。

本实施例之中,所述支架为塑料支架,例如为PP、PET等材料制成。当然,并不以此为限,也可采用金属制成。

本实施例之中,所述透光层为灯笼布或纸,透光层的颜色或材质变化可以取得多样化的显示效果。

本实施例之中,所述灯泡为LED灯泡。

请查阅图6,为一种伞状灯具的另一实施例,与上一实施例所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灯具主体10为至少两个,该至少两个灯具主体10通过连接线30连接在一起,例如在中心座111处通过连接线连接在一起。这样,多个灯具主体10串接起来形成灯串。连接线30可以同时是电接多个灯具主体10的电线。

根据需要,透光层可以采用不同颜色,形成五彩灯串,更为多样化,美观大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依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涵盖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