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其为管状结构,所述主体内设置有电源;
后盖,其连接在所述主体的一端上;
开关座组件,其穿设在所述主体的另一端内,且所述开关座组件与所述电源连接;
散热座,其连接在所述主体的另一端上,所述散热座的一端与所述开关座组件连接另一端上设置有LED基板;
头盖,其设置在所述散热座上,所述头盖内设置有光杯,所述光杯罩在所述LED基板上。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座的外壁上设置有若干用于增加与空气接触面的凸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座上设置有汇光垫片,所述LED基板固定在所述汇光垫片上。
4.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散热座为管状且内部设置有隔板,所述隔板上设置有若干定位孔,所述汇光垫片的下端面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孔适配的定位柱,所述LED基板上设置有限位开口,所述LED基板位于所述汇光垫片与所述散热座之间,且所述定位柱依次穿过所述限位开口与所述定位孔。
5.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座组件的两端上均设置有接触头。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座组件上设置有按钮。
7.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座为铝合金/铜合金材质,其为以铜合金颗粒和铝合金颗粒结合而成。
8.根据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座中铜合金含量占总质量的5-15%。
9.根据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座中铜合金颗粒和/或铝合金颗粒的尺寸为0.2-0.5mm。
10.根据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照明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座在加工时还加入了占铝合金/铜合金材质总质量0.5-0.8%的助剂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