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间距配光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35809阅读:448来源:国知局
等间距配光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等间距配光灯具。



背景技术:

随着LED灯技术的成熟,各种LED灯具使用也越来越广泛,灯具在实际使用时常需要多个组合在一起使用,故而造成组合光源出光不均匀,有暗点等技术不足,当灯具内的LED光源之间的距离大于两个灯具连接处最近的LED光源之间的距离时,就会明显感觉到灯具出光不均匀,现有技术对于线条照明灯具的密封处于通常是在玻璃上加上盖,玻璃边缘和两侧加上密封圈,再通过螺杆进行固定,其不但密封性能较差,而且会影响出光角度,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稳定性好且适用性强的等间距配光灯具。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等间距配光灯具,包括灯架、设置在所述灯架上的灯座,在所述灯座上设有LED发光元器件,所述灯座包括正方形座板和四个等腰直角三角形活动板,所述等腰直角三角形活动板的倾斜边通过活动轴连接在正方形座板的边上,LED发光元器件设置在正方形座板的边缘中心处,在所述正方形座板的顶面设有卡槽,所述等腰直角三角形活动板在向上翻转后卡位在所述卡槽内固定。

在所述等腰直角三角形活动板的直角边中部设有弧形卡块,所述等腰直角三角形翻转后通过弧形卡块抵压在卡槽的内壁上完成抵压限位。

在所述正方形座板的侧边上还设有抵压缓冲孔,在所述抵压缓冲孔内设有抵压缓冲柱,在所述抵压缓冲柱与所述抵压缓冲孔之间设有抵压弹簧。

在所述正方形座板的侧边上均设有导热硅胶垫层。

其工作原理简述如下:在单个灯具使用时,只需要将等腰直角三角形展平与正方形座板的侧边相抵压即可,由于LED发光元器件设置在正方形座板的侧边中心,故而其LED发光元器件的距离相等,不容易产生黑影,在多个灯具配合使用时,将等腰直角三角形向上翻转叠合,再将相邻正方形座板的侧边重合连接即可,此时两个灯具连接边上的LED发光元器件位置也处于重合(即可以拆除一个LED发光元器件也可以不拆除),故而保证了LED发光元器件之间的等距离设置。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操作便捷,可以保证单个灯具中的LED发光元器件的距离,同时在多个灯具配合使用时也可以保证其所有LED发光元器件之间的距离,从而可以保证发光和均匀性,不容易出现暗影,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A-A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和图2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中的A-A剖面示意图。

见图1和图2,一种等间距配光灯具,包括灯架1、设置在所述灯架1上的灯座2,在所述灯座2上设有LED发光元器件3,所述灯座2包括正方形座板21和四个等腰直角三角形活动板22,所述等腰直角三角形活动板22的倾斜边通过活动轴23连接在正方形座板21的边上,LED发光元器件3设置在正方形座板21的边缘中心处,在所述正方形座板21的顶面设有卡槽4,所述等腰直角三角形活动板22在向上翻转后卡位在所述卡槽4内固定。

在所述等腰直角三角形活动板22的直角边中部设有弧形卡块5,所述等腰直角三角形翻转后通过弧形卡块抵压在卡槽的内壁上完成抵压限位。

在所述正方形座板21的侧边上还设有抵压缓冲孔6,在所述抵压缓冲孔6内设有抵压缓冲柱7,在所述抵压缓冲柱7与所述抵压缓冲孔6之间设有抵压弹簧8。

在所述正方形座板的侧边上均设有导热硅胶垫层9。

其工作原理简述如下:在单个灯具使用时,只需要将等腰直角三角形展平与正方形座板的侧边相抵压即可,由于LED发光元器件设置在正方形座板的侧边中心,故而其LED发光元器件的距离相等,不容易产生黑影,在多个灯具配合使用时,将等腰直角三角形向上翻转叠合,再将相邻正方形座板的侧边重合连接即可,此时两个灯具连接边上的LED发光元器件位置也处于重合(即可以拆除一个LED发光元器件也可以不拆除),故而保证了LED发光元器件之间的等距离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操作便捷,可以保证单个灯具中的LED发光元器件的距离,同时在多个灯具配合使用时也可以保证其所有LED发光元器件之间的距离,从而可以保证发光和均匀性,不容易出现暗影,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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