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822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灯具,包括灯主体(1)和安装支架(2),所述灯主体(1)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安装支架(2)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还包括:

卡固结构(3),用于在所述灯主体(1)转动至目标位置时卡住所述灯主体(1),以阻止所述灯主体(1)转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具还包括角度调整件(31),所述角度调整件(31)用于与所述安装支架(2)周向固定;

所述卡固结构(3)包括设置在所述角度调整件(31)上的第一卡接部(301)和设置在所述灯主体(1)上的第二卡接部(302);

当所述灯主体(1)转动至目标位置时,所述第一卡接部(301)与所述第二卡接部(302)配合,以卡住所述灯主体(1),阻止所述灯主体(1)转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卡接部(301)为凸起,所述第二卡接部(302)为与所述凸起相适配的凹槽;或所述第二卡接部(302)为凸起,所述第一卡接部(301)为与所述凸起相适配的凹槽;

其中,所述凹槽的数量为多个,且绕所述灯主体(1)的旋转中心线设置;当所述灯主体(1)转动至目标位置时,所述凸起插入相应的凹槽内,以卡住所述灯主体(1),阻止所述灯主体(1)转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卡接部(301)为第一凹凸结构,所述第二卡接部(302)为第二凹凸结构;所述第一凹凸结构与所述第二凹凸结构相适配,且两者均绕所述灯主体(1)的旋转中心线设置;

其中,当所述灯主体(1)旋转至目标位置时,所述第一凹凸结构和所述第二凹凸结构两者相互咬合,以卡住所述灯主体(1),阻止所述灯主体(1)转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凹凸结构和所述第二凹凸结构两者均呈齿状。

6.如权利要求2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主体(1)包括电池盒(11);

所述第一卡接部(301)位于所述角度调整件(31)的第一端,所述第二卡接部(302)设置在所述电池盒(11)的一端;其中,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电池盒(11)的所述一端相对。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角度调整件(31)的第一端上设有用于容置所述安装支架(2)的所述一端的容置孔,所述第一端的侧面上设有用于供所述安装支架(2)的所述一端穿过的卡槽(312),所述角度调整件(31)通过所述卡槽(312)与所述安装支架(2)在周向上卡接固定;

其中,所述第一卡接部(301)位于所述容置孔的内壁与所述第一端外壁之间的区域。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装支架(2)的所述一端具有第一面(21),所述第一面(21)朝向所述电池盒(11)的所述一端;

当所述第一卡接部(301)为第一凹凸结构,且所述第二卡接部(302)为第二凹凸结构时,所述第一面(21)低于或平齐于所述第一凹凸结构的凹槽的底面。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池盒(11)的所述一端凸设有旋转轴(4),所述第二卡接部(302)设置在所述旋转轴(4)的周侧;

所述安装支架(2)的一端具有轴孔,以通过所述轴孔套设在所述旋转轴(4)上,使所述灯主体(1)能通过所述旋转轴(4)相对所述安装支架(2)转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装支架(2)上的轴孔为通孔,所述旋转轴(4)的背离所述电池盒(11)的一端上设有螺纹孔;

所述角度调整件(31)具有与所述第一端相背的第二端,所述角度调整件(31)上设有从所述第二端贯穿至所述第一端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螺纹孔相对,以使螺丝(5)能经由所述第一通孔螺纹连接于所述螺纹孔,并通过螺帽对所述角度调整件(31)轴向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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