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更换灯管的屋顶电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68440发布日期:2018-06-12 19:31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更换灯管的屋顶电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灯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更换灯管的屋顶电灯。



背景技术:

电灯,即用电作能源的人造照明用具,能将电转化为光,大大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常见的电灯种类有白炽灯、荧光灯、LED灯等。

目前在使用的电灯,无论是家用还是办公用,大多数灯座和灯管是固定在屋顶的,因此当灯管或是灯座损坏时,更换需要用梯子,或是踩桌子,爬到高处才能更换,不仅不方便,且危险系数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便于更换灯管的屋顶电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更换灯管的屋顶电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更换灯管的屋顶电灯,包括屋顶、灯座、灯管、吊环、吊线和吊架,所述屋顶下方设有灯座,且灯座下方固定有灯管,所述屋顶下方两侧固定有两个吊环,所述灯座上两端均固定有固定环,所述屋顶下方位于灯座一侧固定有吊架,所述吊架上固定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端与减速齿轮固定连接,且减速齿轮一侧设有锁止齿轮,所述减速齿轮与锁止齿轮啮合连接,所述锁止齿轮一侧设有转辊,且锁止齿轮输出轴端与转辊输入轴端固定连接,所述吊架上方固定有调节筒,所述吊线对称于灯座设有两根,且两吊线的一端各自穿过一个吊环与一个固定环固定连接,所述位于灯座两侧的两吊线的另一端均穿过调节筒各自与转辊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吊线一端与固定环绳系连接。

优选的,所述吊架截面为U型。

优选的,所述转辊为双辊,且分别与两吊线一端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调节筒侧面下方设有两个圆孔,且孔边为弧形。

优选的,所述电机与控制开关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可通过控制开关控制电机运转,通过减速齿轮减速,带动转辊转动,可使吊线在转辊上缠绕或释放,吊线穿过调节筒,可防止缠绕乱线,通过吊线穿过吊环与固定环绳系连接,可调节吊线的长度,使灯座降落至与人身高等同的位置,便于更换灯管。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锁止齿轮,可在任意位置调节锁死转辊,从而使吊线长度固定,可将灯座固定在任意位置,从而调节照明高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后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吊环结构示意图。

图中:1-屋顶;2-灯座;3-灯管;4-吊环;5-吊线;6-固定环;7-吊架;8-电机;9-减速齿轮;10-锁止齿轮;11-转辊;12-调节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更换灯管的屋顶电灯,包括屋顶1、灯座2、灯管3、吊环4、吊线5和吊架7,所述屋顶1下方设有灯座2,且灯座2下方固定有灯管3,所述屋顶1下方两侧固定有两个吊环4,所述灯座2上两端均固定有固定环6,所述屋顶1下方位于灯座2一侧固定有吊架7,所述吊架7上固定有电机8,所述电机8输出轴端与减速齿轮9固定连接,且减速齿轮9一侧设有锁止齿轮10,所述减速齿轮9与锁止齿轮10啮合连接,所述锁止齿轮10一侧设有转辊11,且锁止齿轮10输出轴端与转辊11输入轴端固定连接,所述吊架7上方固定有调节筒12,所述吊线5对称于灯座2设有两根,且两吊线5的一端各自穿过一个吊环4与一个固定环6固定连接,所述位于灯座2两侧的两吊线的另一端均穿过调节筒12各自与转辊11固定连接。

所述吊线5一端与固定环6绳系连接,便于解开,方便更换灯座2。

所述吊架7截面为U型,便于支撑调节装置。

所述转辊11为双辊,且分别与两吊线5一端固定连接,双辊各自连接一根吊线5,防止两吊线5缠绕。

所述调节筒12侧面下方设有两个圆孔,且孔边为弧形,防止吊线缠绕乱线,且孔边为弧形,便于滑动,减少阻力。

所述电机8与控制开关电性连接,便于调节。

工作原理:在使用时,可通过控制开关控制电机8运转,通过减速齿轮9减速,带动转辊11转动,可使吊线5在转辊11上缠绕或释放,吊线5穿过调节筒12,可防止缠绕乱线,通过吊线5穿过吊环4与固定环6绳系连接,可调节吊线5的长度,使灯座2降落至与人身高等同的位置,便于更换灯管3,且通过设置的锁止齿轮10,可在任意位置调节锁死转辊11,从而使吊线长度固定,可将灯座2固定在任意位置,从而调节照明高度。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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