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59408发布日期:2019-06-19 01:25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一种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眼科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手电筒是眼科检查中常用的照明工具,是眼科医生必备的检查用具,眼科医生在诊疗病人时,需要准备多种工具,如笔、马氏杆、遮盖板和手电筒等,尤其是笔和手电筒是必备的,多种工具放在医生身上放置比较杂乱,易丢失,每种工具分散放置时占用空间大,使用不方便,因此需要将多种用具尽量进行组合,减少各工具所占用的空间,另外,现有的手电筒,是由灯头和筒体组成,灯头固定在筒体的一端,手电筒射出光线的方向单一,能照射到的角度有限,不能准确的照射到需要照射的部位,使用不方便,且现有的手电筒的光线容易发散,光线利用率不高。

在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CN 205137144U中公开的一种眼科检查手电筒,该眼科检查手电筒,通过U型卡扣同笔或其他筒状工具组合在一起,使工具有序放置,避免丢失,且可以节省工具所占用的空间,灯头和筒体之间的球铰链接,可以随意调整手电筒射出光线的方向,照射角度范围广,能够准确的照射到需要照射的部位,使用更方便,同时结合设在灯头另一端的反光罩,提高手电筒的亮度,但是,该眼科检查手电筒,使用时需要手持等,使用非常不方便,另外,手电筒发出的光不能进行聚光散光操作,不方便对患者眼部进行检查,而且对手电筒亮度的调节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包括装置底板,所述装置底板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镜片放置板,所述装置底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灯具转轴,所述装置底板通过灯具转轴活动连接有灯具壳体,所述灯具壳体的内部开设有电池放置槽,所述灯具壳体内部位于电池放置槽的一侧设置有照明灯底座,所述照明灯底座远离电池放置槽的一侧设置有照明灯,所述灯具壳体的一侧设置有亮度调节按钮,所述灯具壳体远离装置底板一端的内壁设置有连接螺纹,所述灯具壳体通过连接螺纹活动连接有调节壳体,所述调节壳体的内壁固定连接有透镜,所述装置底板外表面位于灯具转轴的下方固定连接有连接杆转轴,所述装置底板通过连接杆转轴活动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放大镜。

可选的,所述装置底板远离灯具转轴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软垫,所述软垫的大小与装置底板的大小相适配,且所述软垫的材质为海绵。

可选的,所述镜片放置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头部固定带,所述头部固定带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所述头部固定带远离镜片放置板的一端通过卡扣固定连接。

可选的,所述镜片放置板的一侧开设有镜片放置槽,且所述放大镜位于镜片放置槽内。

可选的,所述透镜的数量为若干个,且所述透镜为凸透镜。

可选的,所述调节壳体远离灯具壳体的一端活动连接有保护盖,且所述保护盖的内径与调节壳体的内径相适配。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通过调节壳体内部透镜的设计,实现了对光线聚光和散光调节的功能,在使用时,由于调节壳体和灯具壳体之间为螺纹连接,故可转动调节壳体,调节透镜和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从而进行聚光和散光操作,操作简单方便,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有利于医护人员对患者眼部的检查,另外,通过保护盖的设计,起到了对调节壳体内部透镜的保护作用,避免了灰尘的进入,从而有利于该装置的正常使用,同时,通过灯具转轴的设计,方便了医护人员在检查时对光线角度的调节。

2、该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通过头部固定带的设计,起到了方便固定的作用,在使用时,通过卡扣将该装置固定在使用者头部,解放了使用者的双手,有利于后续的检查操作,另外,通过亮度调节按钮的设计,能够很方便对照明灯射出的光线进行明暗调节,方便使用,同时,通过放大镜的设计,有利于医护人员对患者眼部的观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装置底板、2-镜片放置板、3-灯具转轴、4-灯具壳体、5-电池放置槽、6-照明灯底座、7-照明灯、8-亮度调节按钮、9-连接螺纹、10-调节壳体、11-透镜、12-连接杆转轴、13-连接杆、14-放大镜、15-软垫、16-头部固定带、17-卡扣、18-镜片放置槽、19-保护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包括装置底板1,装置底板1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镜片放置板2,镜片放置板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头部固定带16,头部固定带16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头部固定带16远离镜片放置板2的一端通过卡扣17固定连接,通过头部固定带16的设计,起到了方便固定的作用,在使用时,通过卡扣17将该装置固定在使用者头部,解放了使用者的双手,有利于后续的检查操作,装置底板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灯具转轴3,通过灯具转轴3的设计,方便了医护人员在检查时对光线角度的调节,装置底板1远离灯具转轴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软垫15,软垫15的大小与装置底板1的大小相适配,且软垫15的材质为海绵,装置底板1通过灯具转轴3活动连接有灯具壳体4,灯具壳体4的内部开设有电池放置槽5,灯具壳体4内部位于电池放置槽5的一侧设置有照明灯底座6,照明灯底座6远离电池放置槽5的一侧设置有照明灯7,灯具壳体 4的一侧设置有亮度调节按钮8,通过亮度调节按钮8的设计,能够很方便对照明灯7射出的光线进行明暗调节,方便使用,灯具壳体4远离装置底板1 一端的内壁设置有连接螺纹9,灯具壳体4通过连接螺纹9活动连接有调节壳体10,调节壳体10远离灯具壳体4的一端活动连接有保护盖19,且保护盖 19的内径与调节壳体10的内径相适配,通过保护盖19的设计,起到了对调节壳体10内部透镜11的保护作用,避免了灰尘的进入,从而有利于该装置的正常使用,调节壳体10的内壁固定连接有透镜11,通过调节壳体10内部透镜11的设计,实现了对光线聚光和散光调节的功能,在使用时,由于调节壳体10和灯具壳体3之间为螺纹连接,故可转动调节壳体10,调节透镜11 和照明灯7之间的距离,从而进行聚光和散光操作,操作简单方便,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有利于医护人员对患者眼部的检查,透镜11的数量为若干个,且透镜11为凸透镜,装置底板1外表面位于灯具转轴3的下方固定连接有连接杆转轴12,装置底板1通过连接杆转轴12活动连接有连接杆13,连接杆 13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放大镜14,通过放大镜14的设计,有利于医护人员对患者眼部的观察,镜片放置板2的一侧开设有镜片放置槽18,且放大镜14 位于镜片放置槽18内。

该文中出现的电器元件均与外界的主控器及220V市电电连接,并且主控器可为计算机等起到控制的常规已知设备。

综上所述,该眼科用光线调节装置,通过调节壳体10内部透镜11的设计,实现了对光线聚光和散光调节的功能,在使用时,由于调节壳体10和灯具壳体3之间为螺纹连接,故可转动调节壳体10,调节透镜11和照明灯7之间的距离,从而进行聚光和散光操作,操作简单方便,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有利于医护人员对患者眼部的检查,另外,通过保护盖19的设计,起到了对调节壳体10内部透镜11的保护作用,避免了灰尘的进入,从而有利于该装置的正常使用,同时,通过灯具转轴3的设计,方便了医护人员在检查时对光线角度的调节,通过头部固定带16的设计,起到了方便固定的作用,在使用时,通过卡扣17将该装置固定在使用者头部,解放了使用者的双手,有利于后续的检查操作,另外,通过亮度调节按钮8的设计,能够很方便对照明灯7射出的光线进行明暗调节,方便使用,同时,通过放大镜14的设计,有利于医护人员对患者眼部的观察。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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