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89218发布日期:2019-09-17 20:16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饰建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



背景技术:

室内的照明需要应用灯具,天花中的灯具应用十分广泛。

现有技术的灯具出光方向都是唯一的,同时还利用反光杯防止光线散射,使光线沿出光方向照射得更加集中。这使得灯具的出光方向比较单一,形成的外观也一成不变。

不难看出,现有技术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通过两侧封板倾斜背向透光的方式实现光线的侧向扩散。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包括灯架、光源和灯罩,灯架的两侧包括两个倾斜向上的侧封板,侧封板的中部设有镂空进行透光;光源安装于灯架内部,其高度低于或等于灯架的侧封板;灯罩罩设于光源之外,与灯架的两侧封板接合。

进一步的,所述光源为沿径向向外发射光线的灯管。

进一步的,所述灯架的两侧封板之外装设有反光板,反光板的高度位于灯架的两侧封板上方,使灯架两侧封板透出的光线在反光板的板面反射。

进一步的,所述反光板呈向上凹陷的弧面。

进一步的,所述灯罩呈向下凸出的弧面,与灯架的两侧封板组成一个扇形的截面结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具有以下优点:

产生向下的主要出光方向之余,通过两侧封板的镂空背光散射光线,产生两侧背光延伸的照明效果;

照明效果的增加则减少了灯具使用的数量,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灯具与反光板的组合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灯架 2、光源

3、灯罩 4、镂空

5、反光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包括灯架1、光源2和灯罩3,灯架1的两侧包括两个倾斜向上的侧封板,侧封板的中部设有镂空4进行透光;光源2安装于灯架1内部,其高度低于或等于灯架1的侧封板;灯罩3罩设于光源2之外,与灯架1的两侧封板接合。

光源2的光线除了透过灯罩3向下照明散射,还可以透过位于侧封板的镂空4进行侧向倾斜向上的背光散射,由此产生两个出光方向。尤其是安装在天花板或墙壁上时,该背光散射效果起到辅助照明的作用。同时其形成的外观,相当于在灯架1的两侧封板与天花板或墙壁形成一个凹槽,并产生反射灯光,一般的天花艺术吊顶或艺术墙壁要实现这一效果,需要构件一条槽并在槽中藏设灯带,而本实用新型直接通过灯具本身就加以实现。无论是从外观上抑或实质的照明上,灯具都能够节省照明设备数量的使用,达到降低能耗的功用。

由于光的散射方向需要向两侧倾斜向上实现背光散射,因此所述光源2优选为沿径向向外发射光线的灯管。可以采用LED灯光或普通的T8灯管光源2。

作为优选,所述灯架1的两侧封板之外装设有反光板5,反光板5的高度位于灯架1的两侧封板上方,使灯架1两侧封板透出的光线在反光板5的板面反射。反光板5的能够将侧向背光的光线进行反射,进一步将照明效果提高。反光板5的表面并不一定是镜面的,具有平整的反射面亦可。一般优选所述灯架1的两侧封板与水平面之间呈30°的夹角,以产生良好的背光反射效果。优选的方案是,所述反光板5呈向上凹陷的弧面,从而使背光散射的长度延长。

为了配合沿径向向外发射光线的灯管,所述灯罩3呈向下凸出的弧面,与灯架1的两侧封板组成一个扇形的截面结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侧背光扩散照明灯具,产生向下的主要出光方向之余,通过两侧封板的镂空4背光散射光线,产生两侧背光延伸的照明效果。照明效果的增加则减少了灯具使用的数量,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通过反光板5及其弧面结构,能够最大限度进行背光散射,结构简单,容易实施,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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