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床头灯,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的正面设有第一面发光单元;
上盖,所述上盖的一端与所述底座的一端通过万向头转动连接;所述上盖的正面设有第二面发光单元,所述上盖的另一端的端面设有点发光单元;所述上盖盖合在所述底座上时,所述上盖的正面与底座的正面面对面叠合;打开所述上盖时,所述上盖相对于所述底座转动;
手摇发电装置,分别与所述第一面发光单元、第二面发光单元和点发光单元电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床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摇发电装置包括手摇发电机,所述手摇发电机分别与所述第一面发光单元、第二面发光单元和点发光单元电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床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摇发电装置还包括蓄电池,所述蓄电池与所述发光单元电连接分别与所述手摇发电机、第一面发光单元、第二面发光单元和点发光单元电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床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摇发电机包括手摇部、齿轮传动机构和发电机,所述齿轮传动机构、发电机和蓄电池均设置在所述底座内,所述手摇部设置在所述底座的背面,所述手摇部通过所述齿轮传动机构与所述发电机连接,所述发电机与所述蓄电池电连接,所述蓄电池分别与所述第一面发光单元、第二面发光单元和点发光单元电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床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摇部包括可折叠的手柄和与其连接的伸入至所述底座内的可伸缩的传导杆,所述传导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齿轮传动机构和可折叠的手柄连接;
所述底座的背面开设有容纳折叠后的所述手柄的容纳槽;
在不需要使用所述手柄时,所述传导杆为收缩状态,所述手柄为折叠状态并位于所述容纳槽内;当需要使用所述手柄时,将所述手柄从所述容纳槽内向外拉出,所述传导杆伸长,所述手柄位于所述底座的外侧,此时,将所述手柄展开后进行手摇操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床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导杆包括外套筒和内套筒,所述外套筒活动外套于所述内套筒上,所述外套筒与所述齿轮传动机构的主动轮固定连接,所述内套筒与所述手柄固定连接:
所述外套筒内固定设置有活动套设在所述内套筒外的阻尼胶套,所述内套筒的外表面设置有定位块,所述阻尼胶套的内壁上设有与所述定位块适配的定位槽,当将所述传导杆从伸缩状态伸长时,将所述手柄从所述容纳槽内向外拉出,带动所述内套筒向外运动,所述内套筒与外套筒之间依靠所述定位块与所述定位槽的配合进行径向定位。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床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包括摇把和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内套筒垂直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摇把转动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床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面发光单元和第二面发光单元均为泛光源,所述点发光单元为聚光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床头灯,其特征在于,所述万向头包括主体和活动体,所述主体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所述活动体与所述上盖固定连接,所述主体与所述活动体铰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