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四枪耐磨板堆焊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2574阅读:777来源:国知局
一种四枪耐磨板堆焊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焊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四枪耐磨板堆焊机。



背景技术:

在工业生产中具有耐磨层的复合钢板被广泛应用,这种复合钢板生产通常是采用自动焊接设备将耐磨材料堆焊在钢板的表面形成,钢板定位在工作台上,自动焊接设备设置在工作台一侧,工作台移动使自动焊接设备逐渐在钢板上堆焊耐磨层,目前,传统的焊接方式操作复杂,通常只这只有一个焊枪,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现有技术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四枪耐磨板堆焊机,它采用设置4个焊枪,同时进行焊接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通过纵向导轨和横向导轨,可以自由改变焊接位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四枪耐磨板堆焊机,包括底座、堆焊支架、纵向导轨、横向导轨、焊机电柜和控制台,所述底座上设置有堆焊支架,所述堆焊支架上设置有堆焊平台,底座的两侧通过支撑杆设置有纵向导轨,所述纵向导轨间设置有横向导轨,且横向导轨上设置有焊枪支架,所述焊枪支架上设置有焊枪,所述横向导轨背面设置有焊丝桶,所述焊丝桶与焊枪之间设置有管道连接,所述横向导轨的一端设置有控制台,所述纵向导轨的一侧设置有焊机电柜,所述堆焊支架内部开设有条形通孔,所述堆焊支架的一端设置有排风电机,且排风电机的输出端设置有排风管,所述底座底部设置有调节支撑座。

进一步,所述横向导轨通过纵向伺服电机在纵向导轨上直线运动。

进一步,所述焊枪支架通过横向伺服电机在横向导轨上直线运动。

进一步,所述控制台通过数控系统对设备进行控制。

进一步,所述焊枪设置有4个,且均匀分布在焊枪支架上。

进一步,所述焊枪升降的最大行程为160mm。

进一步,所述焊枪横向最大行程为2700mm,且焊枪纵向最大行程为4000mm。

进一步,板材堆焊的有效长度为3500mm,板材堆焊的有效宽度为2500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四枪耐磨板堆焊机,它采用设置4个焊枪,同时进行焊接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通过纵向导轨和横向导轨,可以自由改变焊接位置,另外,控制台通过数控系统对设备进行控制,操作简单,减少了人工,提高了焊接质量,底座上设置有调节支撑座,能够使该装置在各种地面保持平衡,实用性强,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堆焊支架、3-纵向导轨、4-横向导轨、5-焊机电柜、6-控制台、7-支撑杆、8-焊枪支架、9-焊枪、10-焊丝桶、11-管道、12-条形通孔、13-排风电机、14-排风管、15-调节支撑座、16-堆焊平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四枪耐磨板堆焊机,包括底座1、堆焊支架2、纵向导轨3、横向导轨4、焊机电柜5和控制台6,所述底座1上设置有堆焊支架2,所述堆焊支架2上设置有堆焊平台16,底座1的两侧通过支撑杆7设置有纵向导轨3,所述纵向导轨3间设置有横向导轨4,且横向导轨4上设置有焊枪支架8,所述焊枪支架8上设置有焊枪9,所述横向导轨4背面设置有焊丝桶10,所述焊丝桶10与焊枪9之间设置有管道11连接,所述横向导轨4的一端设置有控制台6,所述纵向导轨3的一侧设置有焊机电柜5,所述堆焊支架2内部开设有条形通孔12,所述堆焊支架2的一端设置有排风电机13,且排风电机13的输出端设置有排风管14,所述底座1底部设置有调节支撑座15,所述横向导轨4通过纵向伺服电机在纵向导轨3上直线运动,所述焊枪支架8通过横向伺服电机在横向导轨4上直线运动,所述控制台6通过数控系统对设备进行控制,所述焊枪9设置有4个,且均匀分布在焊枪支架8上,所述焊枪9升降的最大行程为160mm,所述焊枪9横向最大行程为2700mm,且焊枪9纵向最大行程为4000mm,板材堆焊的有效长度为3500mm,板材堆焊的有效宽度为2500mm。

本实用新型铸造四枪耐磨板堆焊机在使用时,首先安装堆焊机,通过调节支撑座15将底座1调节到平衡状态,然后接通电源,将钢板放置在堆焊平台16上,并通过控制台6操控焊枪支架8移动到正确的位置,并进行焊接工作,完成后取下成品,进行下一轮操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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