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铝合金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合金铝板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方法。
背景技术:
合金铝板是在铝板加工过程中加入各种合金元素(主要合金元素有铜、硅、镁、锌、锰,次要合金元素有镍、铁、钛、铬、锂等),以提高铝板的力学性能以及化学指标。
合金铝板拥有纯铝板不具有的一些特殊性能,广泛应用在特殊环境中,比如船舶,冰箱,模具,航天器材等方面。
然而现有的合金铝板的生产工艺进程较长,且生产出来的合金铝板的质量并不完善。
因此,开发一种合金铝板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方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克服上述情况不足,旨在提供一种能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方案。
一种合金铝板的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s1、合金铝板的组成;
s2、合金铝板的熔炼;
s3、合金铝板的铸造;
s4、合金铝板的平辊轧制。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s1中合金铝板的组成材料为原铝锭、再生铝和中间合金。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s2将s1中合金铝板的组成材料进行熔炼,从而形成坯锭。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s2中采用倾转式顶装料圆型炉进行熔炼,且倾转式顶装料圆型炉的熔炼温度通常控制在700~750℃。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s3将s2中形成的坯锭采用平式水冷半连续铸造法进行铸造处理,从而形成合金铝坯锭,且铸造温度为50~110℃。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将s3中铸造完成的合金铝坯锭进行平辊轧制处理,从而形成合金铝板,且平辊轧制处理一般用四辊可逆热轧和采用热上卷工艺,热轧带材厚度为6~8毫米左右,处理温度一般低于合金中低熔点相的共晶温度10~15℃,保温12~24小时,从而形成合金铝板。
一种合金铝板的检测方法,用于检测所述的一种合金铝板生产工艺中生产出来的一种合金铝板,包括以下步骤:
s11、检测宽厚以及记录:将放置在合金铝板nswccd分部压力箱设备中,逐渐增加和减少压力以建立较久变形和施加压力,从而得到合金铝板的宽厚值,对得到的宽厚值进行记录;
s22、化学成分分析:将s11中完成宽厚值检测及记录的合金铝板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测合金铝板内部的其他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稀土金属及其合金的化学成份。
s33、使用寿命检测:将s22中完成化学成分分析的合金铝板进行随机振幅载荷,从而准确地评定和预测合金铝板的使用寿命。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s22中化学成分分析需要金属化学分析仪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生产出来的合金铝板具有耐热、耐磨的特性,且抗腐蚀性、氧化性高、可使用性好、容易涂层,加工性好。
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合金铝板的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s1、合金铝板的组成;
s2、合金铝板的熔炼;
s3、合金铝板的铸造;
s4、合金铝板的平辊轧制。
所述s1中合金铝板的组成材料为原铝锭、再生铝和中间合金。
所述s2将s1中合金铝板的组成材料进行熔炼,从而形成坯锭。
所述s2中采用倾转式顶装料圆型炉进行熔炼,且倾转式顶装料圆型炉的熔炼温度通常控制在700~750℃。
所述s3将s2中形成的坯锭采用平式水冷半连续铸造法进行铸造处理,从而形成合金铝坯锭,且铸造温度为50~110℃。
所述将s3中铸造完成的合金铝坯锭进行平辊轧制处理,从而形成合金铝板,且平辊轧制处理一般用四辊可逆热轧和采用热上卷工艺,热轧带材厚度为6~8毫米左右,处理温度一般低于合金中低熔点相的共晶温度10~15℃,保温12~24小时,从而形成合金铝板。
一种合金铝板的检测方法,用于检测所述的一种合金铝板生产工艺中生产出来的一种合金铝板,包括以下步骤:
s11、检测宽厚以及记录:将放置在合金铝板nswccd分部压力箱设备中,逐渐增加和减少压力以建立较久变形和施加压力,从而得到合金铝板的宽厚值,对得到的宽厚值进行记录;
s22、化学成分分析:将s11中完成宽厚值检测及记录的合金铝板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测合金铝板内部的其他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稀土金属及其合金的化学成份。
s33、使用寿命检测:将s22中完成化学成分分析的合金铝板进行随机振幅载荷,从而准确地评定和预测合金铝板的使用寿命。
所述s22中化学成分分析需要金属化学分析仪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