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用于一电弧炉作为一炉料的固体团聚产物,所述固体团聚产物包括:
至少一部分的副产物m;m1、m2、m3,衍生自一炼钢厂,并且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副产物m;m1、m2、m3包括一第一部分及一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含有氧化亚铁feo及所述第二部分含有氧化铁fe2o3;
一部分的固体燃料cr,所述部分的固体燃料cr含有一数量的碳c_fix;至少一种无机粘结剂,以将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副产物m;m1、m2、m3和所述部分的固体燃料cr相互团聚,并给予所述团聚产物具有所需的机械性能;
其特征在于:所述部分的固体燃料cr以重量计的一数量由公式cr=k*cs/c_fix确定,其中:
k:是一个由1.2至2.5之间组成的常数;
cs:是以重量计的一数量的化学计量碳,由公式cs=0.11*(fe2+_tot)+0.16*(fe3+_tot)所定义,其中fe2+_tot是所述第一部分中所含的以重量计的一数量的铁,fe3+_tot是所述第二部分中所含的以重量计的一数量的铁,其中所述无机粘结剂至少部分包括一炉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渣包括白渣。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渣包括黑渣。
4.如前述权利要求的一项或另一项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种无机粘结剂包括与水泥结合的一炉渣。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副产物m;m1、m2、m3,所述水泥的重量百分比在6%到14%之间,优选地在8%到12%之间。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副产物m;m1、m2、m3,所述炉渣的重量百分比在2%到10%之间,优选地在5%到9%之间。
7.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团聚产物包括至少一种添加剂,所述至少一种添加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氧化钙cao及碳酸钙caco3。
8.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产物是多个丸粒p的形式。
9.如权利要求1至7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产物是压块b的形式。
10.如权利要求1至7所述的产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产物是通过挤压获得的一产物。
11.一种生产固体团聚产物的方法,所述生产固体团聚产物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至少一部分的副产物m;m1、m2、m3,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副产物m;m1、m2、m3包括一第一部分及一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含有氧化亚铁feo及所述第二部分含有氧化铁fe2o3;
提供一部分的固体燃料cr,所述部分的固体燃料cr含有一数量的碳c_fix;
将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副产物m;m1、m2、m3与所述部分的固体燃料cr及至少一种无机粘结剂相混合,以获得所述固体团聚产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混合步骤之前,所述方法包括以公式cr=k*cs/c_fix确定所述部分的固体燃料cr以重量计的一数量,其中:
k:是一个由1.2至2.5之间组成的常数;
cs:是以重量计的一数量的化学计量碳,由公式cs=0.11*(fe2+_tot)+0.16*(fe3+_tot)定义的,其中fe2+_tot是所述第一部分中所含的以重量计的一数量的铁,fe3+_tot是所述第二部分中所含的以重量计的一数量的所含铁,其中所述无机粘结剂至少部分包括一炉渣。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渣包括一黑渣及/或一白渣。
13.如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种无机粘结剂包括与水泥结合的一炉渣。
14.如权利要求11至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混合步骤期间,提供添加至少一种添加剂,所述至少一种添加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氧化钙cao及碳酸钙caco3。
15.如权利要求11至14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生产多个丸粒p,及在与一粒径小于100μm混合之前提供单一部分的副产物m。
16.如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制备多个压块b,及提供一粒径小于100μm的一第一部分的副产物m1和粒径在100μm至8mm之间的至少一第二部分的副产物m2,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