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185210发布日期:2021-05-28 10:38阅读:63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铝材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铝材在进行打磨时为了方便工人操作,通常会先对铝材进行固定,再使用对应的装置对铝材进行固定。然而现有的固定装置在使用时一般只能对铝制板材或铝制管材进行限制,限制效果较差,对铝材进行限制时无法保持良好的平衡效果,这会对铝材的打磨效果产生影响,并且铝材在打磨时产生的金属屑会落在固定装置上,不便于收集清理,为此,我们提出一种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具备对铝材限制效果好,对铝材的打磨效果影响小,同时便于对打磨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清理等优点,解决了现有的固定结构对铝材限制效果较差,对铝材的打磨效果影响较大,并且不便于铝材打磨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清理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包括底板,底板顶面的前后两端均开设有滑槽,两个所述滑槽内壁左侧的中央均开设有内置凹槽,所述内置凹槽内壁上下两端的中央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两个所述固定块互相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的左端固定连接有双头螺栓,所述双头螺栓的右端与滑槽内壁的右侧转动连接,所述双头螺栓外壁两侧的螺纹方向相反,所述双头螺栓外部的左右两端均螺纹连接有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与滑槽滑动连接,通过设置的双头螺栓以及电机,能够带动电动伸缩杆向着互相远离或互相靠近的方向移动,从而能够对不同尺寸的铝材进行固定,扩大了装置的适用范围,通过设置的电动伸缩杆,能够带动铝材上下移动,便于工人对铝材进行打磨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其中两个电动伸缩杆互相靠近一侧的上端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杆,两个所述连接杆顶面的中央均固定连接有气泡水平仪,两个所述连接杆互相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卡合板,两个所述卡合板互相靠近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橡胶垫,通过设置的气泡水平仪,能够根据气泡水平仪内气泡所在位置调整电动伸缩杆的高度,防止铝材放置不平影响铝材的打磨效果,通过设置的橡胶垫,使得卡合板能够不同外形的铝材进行卡合,增强了装置的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的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其中底板顶面右侧的中央开设有横向分布的收集凹槽,所述收集凹槽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收集箱,所述收集箱右侧的中央固定连接有一号把手,通过设置的收集箱,能够对打磨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便于对铝材的金属屑进行收集,从而便于对底板进行清理。

本实用新型的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其中收集箱内壁前后两侧的中央滑动连接有滑动杆,所述滑动杆与收集箱横向滑动连接,所述滑动杆的外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顶面的中央固定连接有二号把手,通过设置的滑动杆,搭配固定板以及毛刷使用,使得毛刷能够对收集箱内进行清理,从而便于对铝材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

本实用新型的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其中固定板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毛刷,所述毛刷的底端与收集箱内壁的底端相贴合,通过设置的毛刷的底端与收集箱内壁的底端相贴合,使得毛刷能够对收集箱进行清理,便于对铝材打磨时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

本实用新型的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其中两个滑槽内壁前后两侧的中央均固定连接有横向贯穿滑槽的限位条,所述电动伸缩杆外壁前后两侧的下端均开设有凹槽,所述限位条与电动伸缩杆的凹槽滑动连接,通过设置的限位条,能够对电动伸缩杆进行限制,减小电动伸缩杆在双头螺栓作用下移动时发生倾斜的可能,从而减小了对铝材进行夹持固定时没有使铝材保持平整影响打磨效果的可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双头螺栓以及电机,能够带动电动伸缩杆向着互相远离或互相靠近的方向移动,从而能够对不同尺寸的铝材进行固定,扩大了装置的适用范围,通过设置的电动伸缩杆,能够带动铝材上下移动,便于工人对铝材进行打磨处理通过设置的气泡水平仪,能够根据气泡水平仪内气泡所在位置调整电动伸缩杆的高度,防止铝材放置不平影响铝材的打磨效果。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滑动杆,搭配固定板以及毛刷使用,使得毛刷能够对收集箱内进行清理,从而便于对铝材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通过设置的限位条,能够对电动伸缩杆进行限制,减小电动伸缩杆在双头螺栓作用下移动时发生倾斜的可能,从而减小了对铝材进行夹持固定时没有使铝材保持平整影响打磨效果的可能。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右侧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图2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机;2、内置凹槽;3、固定块;4、电动伸缩杆;5、卡合板;6、橡胶垫;7、连接杆;8、双头螺栓;9、底板;10、滑槽;11、限位条;12、收集凹槽;13、收集箱;14、固定板;15、一号把手;16、二号把手;17、毛刷;18、滑动杆;19、气泡水平仪。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物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物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物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的铝材加工用打磨装置的固定结构,包括底板9,底板9顶面的前后两端均开设有滑槽10,两个滑槽10内壁左侧的中央均开设有内置凹槽2,内置凹槽2内壁上下两端的中央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3,两个固定块3互相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电机1,电机1输出轴的左端固定连接有双头螺栓8,双头螺栓8的右端与滑槽10内壁的右侧转动连接,双头螺栓8外壁两侧的螺纹方向相反,双头螺栓8外部的左右两端均螺纹连接有电动伸缩杆4,电动伸缩杆4与滑槽10滑动连接,通过设置的双头螺栓8以及电机1,能够带动电动伸缩杆4向着互相远离或互相靠近的方向移动,从而能够对不同尺寸的铝材进行固定,扩大了装置的适用范围,通过设置的电动伸缩杆4,能够带动铝材上下移动,便于工人对铝材进行打磨处理。

两个电动伸缩杆4互相靠近一侧的上端均固定连接有连接杆7,两个连接杆7顶面的中央均固定连接有气泡水平仪19,两个连接杆7互相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卡合板5,两个卡合板5互相靠近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橡胶垫6,通过设置的气泡水平仪19,能够根据气泡水平仪19内气泡所在位置调整电动伸缩杆4的高度,防止铝材放置不平影响铝材的打磨效果,通过设置的橡胶垫6,使得卡合板5能够不同外形的铝材进行卡合,增强了装置的实用性。

底板9顶面右侧的中央开设有横向分布的收集凹槽12,收集凹槽12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收集箱13,收集箱13右侧的中央固定连接有一号把手15,通过设置的收集箱13,能够对打磨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便于对铝材的金属屑进行收集,从而便于对底板9进行清理。

收集箱13内壁前后两侧的中央滑动连接有滑动杆18,滑动杆18与收集箱13横向滑动连接,滑动杆18的外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4,固定板14顶面的中央固定连接有二号把手16,通过设置的滑动杆18,搭配固定板14以及毛刷17使用,使得毛刷17能够对收集箱13内进行清理,从而便于对铝材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

固定板14的底端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均匀分布的毛刷17,毛刷17的底端与收集箱13内壁的底端相贴合,通过设置的毛刷17的底端与收集箱13内壁的底端相贴合,使得毛刷17能够对收集箱13进行清理,便于对铝材打磨时产生的金属屑进行收集。

两个滑槽10内壁前后两侧的中央均固定连接有横向贯穿滑槽10的限位条11,电动伸缩杆4外壁前后两侧的下端均开设有凹槽,限位条11与电动伸缩杆4的凹槽滑动连接,通过设置的限位条11,能够对电动伸缩杆4进行限制,减小电动伸缩杆4在双头螺栓8作用下移动时发生倾斜的可能,从而减小了对铝材进行夹持固定时没有使铝材保持平整影响打磨效果的可能。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启动电机1,电机1的输出轴带动双头螺栓8转动,从而带动电动伸缩杆4(电动伸缩杆4为ynt-07电动推杆)向着互相远离的方向移动,然后将需要打磨的铝材放置在橡胶垫6之间,再启动电机1,电机1的输出轴带动双头螺栓8转动,从而带动电动伸缩杆4向着互相靠近的方向移动,使得卡合板5对铝材进行卡合,启动电动伸缩杆4使得铝材向着远离底板9的方向移动,便于对铝材进行打磨,同时观测气泡水平仪19,使得铝材在上升时保持水平,从而减小了对铝材打磨效果的影响,打磨时产生金属屑会落入收集箱13内,打磨完毕后,向着远离底板9的方向拉动一号把手15,带动收集箱13与收集凹槽12相分离,再反复推拉二号把手16,带动毛刷17在收集箱13内滑动,从而对收集箱13内的金属屑进行清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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