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废催化剂中镍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9622703发布日期:2022-04-13 13:41阅读:1166来源:国知局
回收废催化剂中镍的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废催化剂回收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回收废催化剂中镍的方法。


背景技术:

2.镍作为催化剂的活性组分主要应用于加氢过程,如石油馏分的加氢精制、油脂加氢等。加氢过程产生的废镍催化剂中镍含量达6%~20%,远远高于贫矿中的镍含量,以废镍催化剂为代表的固体废物被称为“二次资源”。镍在废镍催化剂中以ni和nio两种形式存在。
3.一般说来,回收镍要先在高温下将镍氧化成氧化镍,然后通过酸浸,氧化除铁,过滤后的镍溶液经过萃取以硫酸镍的形式提取镍。由于废镍催化剂含有较多的杂质锌,锌、镍两种元素的化学性质十分相似,相互分离比较困难,锌对镍的萃取有影响,导致镍的萃取率和纯度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回收废催化剂中镍的方法,使用混合药剂,改变萃取剂的选择性,提高镍的萃取回收率。
5.为实现此技术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方案:回收废催化剂中镍的方法,按如下步骤进行:步骤一、废镍催化剂经过回转窑氧化焙烧,硫以硫化氢或二氧化硫形式进入烟气,经过石灰中和脱去含硫杂质;步骤二、脱硫后的物料进行破碎,粒度小于100目的物料加入92.5wt%硫酸浸出;步骤三、浸出液加入双氧水氧化30min后,加粉末状工业纯碱中和至溶液ph=10,过滤除铁;步骤四、添加萃取剂p204、稀释剂煤油和工业白油,三者用量比为17~19:70~75:8~12,进行萃取和反萃取,得到有机相和含硫酸镍的水相,有机相返回萃取工序进行二次萃取;步骤五、对含硫酸镍的水相在105℃进行蒸发结晶4h,产出精制硫酸镍。
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方法在萃取时加入工业白油作为萃取增效剂,镍的回收率由原来的82%提高到95%,萃取收率提高了10%以上,并且产物硫酸镍的纯度达到精制硫酸镍级别。同时加入工业白油,提高了对镍的萃取选择性,有利于镍和锌分离,产物中zn含量《0.0005%。
7.进一步地,步骤一中焙烧温度800~850℃,焙烧时间4h。
8.进一步地,步骤二中酸浸反应的终点保证浸出液中游离酸(以h2so4计)含量为7g/l。
9.进一步地,步骤二双氧水质量浓度为25%,双氧水用量为浸出液总量的5%。
附图说明
10.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回收废催化剂中镍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11.为充分了解本发明之目的、特征及功效,借由下述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详细说明,但本发明并不仅仅限于此。
12.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回收废催化剂中镍的方法,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具体步骤如下:步骤一、废镍催化剂经过回转窑氧化焙烧,焙烧温度800~850℃,焙烧时间4h,硫以硫化氢或二氧化硫形式进入烟气,经过石灰中和脱去,去除硫化物等杂质后。脱硫后物料进入破碎筛分,在粒度小于100目的物料中加入92.5wt%硫酸浸出60~90min,酸浸反应的终点保证浸出液中游离酸(以h2so4计)含量为7g/l。
13.初始原料废镍催化剂的成分如表1所示:表1 废镍催化剂的成分表组分名称nioα-al2o3feofe2o3czno质量百分比/%10~1575~85≤0.5≤1.05~103~5步骤二、向浸出反应结束后浸出液中加入质量浓度25%的双氧水氧化30min(双氧水用量为浸出液总量的5%)后,加粉末状工业纯碱中和至溶液ph=10,过滤除铁、除铝。
14.步骤三、添加萃取剂p204、稀释剂煤油和7号工业白油,三者用量比为17~19:70~75:8~12,进行萃取-反萃取,反萃取后得到有机相和含硫酸镍的水相,有机相返回萃取工序进行二次萃取。
15.步骤四、对含硫酸镍的水相在105℃进行蒸发结晶4h,产出精制硫酸镍,采用重量法(gb/t26524-2011精制硫酸镍国家标准,要求zn≤0.0005%)化验硫酸镍中镍品位22.1%,zn《0.0005%。
16.实施例1将含nio 12%的废镍催化剂500kg,送入回转窑,控制焙烧温度800℃~850℃氧化焙烧4h,去除硫化物等杂质。脱硫后物料经过破碎筛分,全部通过100目筛。将其加入在搪瓷反应釜中,加水500kg搅拌均匀,之后加92.5wt%的硫酸进行酸浸80min,硫酸原始加入量按照废镍催化剂中nio等摩尔量加入,浸出结束后分析浸出液中游离酸(以h2so4计)浓度以7g/l为准,低于7g/l补加硫酸,高于7g/l用工业纯碱(na2co3)中和调整。
17.向浸出液中加入质量浓度25%的双氧水氧化30min(双氧水用量为浸出液总量的5%)后,加入粉末状工业纯碱中和至ph=10,过滤除铁、除铝。
18.滤液中按顺序依次添加萃取剂p204、稀释剂煤油和7号工业白油,三者用量比为18:72:10,总量为100l进行萃取-反萃取,反萃取后得到有机相和含硫酸镍的水相,有机相返回萃取工序进行二次萃取。对含硫酸镍的水相在105℃进行蒸发结晶4h,产出精制硫酸镍,采用重量法分析硫酸镍含ni 22.1%,zn 0.0001%,镍回收率95.3%。
19.实施例2将含nio 10%的废镍催化剂500kg,送入回转窑,控制焙烧温度800℃~850℃氧化焙烧4h,去除硫化物等杂质。脱硫后物料经过破碎筛分,全部通过100目筛。将其加入在搪瓷反
应釜中,加水470kg搅拌均匀,之后加92.5wt%的硫酸进行酸浸70min,硫酸原始加入量按照废镍催化剂中nio等摩尔量加入,浸出结束后分析浸出液中游离酸(以h2so4计)浓度以7g/l为准,低于7g/l补加硫酸,高于7g/l用工业纯碱中和调整。
20.然后向浸出液中加入质量浓度25%的双氧水氧化30min(双氧水用量为浸出液总量的5%)后,加入粉末状工业纯碱中和至ph=10,过滤除铁、除铝。
21.滤液按顺序依次添加萃取剂p204、稀释剂煤油和7号工业白油,三者用量比为19:72:8,总量为90l进行萃取-反萃取,反萃取后得到有机相和含硫酸镍的水相,有机相返回萃取工序进行二次萃取。对含硫酸镍的水相在105℃进行蒸发结晶3.5h,产出精制硫酸镍,采用重量法分析硫酸镍含ni 22.05%,zn 0.0002%,镍回收率95.1%。
22.实施例3将含nio 15%的废镍催化剂500kg,送入回转窑,控制焙烧温度800℃~850℃氧化焙烧4h,去除硫化物等杂质。脱硫后物料经过破碎筛分,全部通过100目筛。将其加入在搪瓷反应釜中,加水550kg搅拌均匀,之后加92.5wt%的硫酸进行酸浸90min,硫酸原始加入量按照废镍催化剂中nio等摩尔量加入,浸出结束后分析浸出液中游离酸(以h2so4计)浓度以7g/l为准,低于7g/l补加硫酸,高于7g/l用工业纯碱中和调整。
23.向浸出液中加入质量浓度25%的双氧水氧化30min(双氧水用量为浸出液总量的5%)后,加入粉末状工业纯碱中和至ph=10,过滤除铁、除铝。
24.滤液按顺序依次添加萃取剂p204、稀释剂煤油和7号工业白油,三者用量比为17:70:12,总量为110l进行萃取-反萃取,反萃取后得到有机相和含硫酸镍的水相,有机相返回萃取工序进行二次萃取。对含硫酸镍的水相在105℃进行蒸发结晶4h,产出精制硫酸镍,采用重量法分析硫酸镍含ni 22.13%,zn未检出,镍回收率95.5%。
25.对比例1将含nio 10%的废镍催化剂500kg,送入回转窑,控制焙烧温度800℃~850℃氧化焙烧4h,去除硫化物等杂质。脱硫后物料经过破碎筛分,全部通过100目筛。将其加入在搪瓷反应釜中,加水470kg搅拌均匀,之后加92.5wt%的硫酸进行酸浸70min,硫酸原始加入量按照废镍催化剂中nio等摩尔量加入,浸出结束后分析浸出液中游离酸(以h2so4计)浓度以7g/l为准,低于7g/l补加硫酸,高于7g/l用工业纯碱中和调整。
26.然后向浸出液中加入质量浓度25%的双氧水氧化30min(双氧水用量为浸出液总量的5%)后,加入粉末状工业纯碱中和至ph=10,过滤除铁、除铝。
27.滤液按顺序依次添加萃取剂p204和稀释剂煤油,二者用量比为18:72,总量为90l进行萃取-反萃取,反萃取后得到有机相和含硫酸镍的水相,有机相返回萃取工序进行二次萃取。对含硫酸镍的水相在105℃进行蒸发结晶3.5h,产出精制硫酸镍,采用重量法分析产物硫酸镍中含ni 20.5%,zn 0.001%,镍回收率82.1%。
28.对比例2(完全酸浸法)将含nio 10%的废镍催化剂500kg,送入回转窑,控制焙烧温度800℃~850℃氧化焙烧4h,去除硫化物等杂质。脱硫后物料经过破碎筛分,全部通过100目筛。将其加入在搪瓷反应釜中,加水470kg搅拌均匀,之后加92.5wt%的硫酸进行酸浸70min,硫酸原始加入量按照废镍催化剂中nio等摩尔量加入,浸出结束后分析浸出液中游离酸(以h2so4计)浓度以7g/l为准,低于7g/l补加硫酸,高于7g/l用工业纯碱中和调整。
29.然后向浸出液中加入质量浓度25%的双氧水氧化30min(双氧水用量为浸出液总量的5%)后,加入粉末状工业纯碱中和至ph=10,过滤除铁、除铝。
30.滤液继续加硫酸酸化至游离酸(以h2so4计)浓度7g/l,对含硫酸镍的水溶液在105℃进行蒸发结晶4h,产出硫酸镍,采用重量法分析硫酸镍含ni 18.5%,zn 0.005%,镍回收率75.2%。
31.在萃取时加入工业白油(添加5%~12%)提高萃取率是本技术的关键,镍的回收率由不加工业白油的相同工艺流程的82%提高到95%,萃取收率提高10%以上。镍的纯度到达精制硫酸镍级(符合gb/t26524-2011精制硫酸镍国家标准)。
32.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当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改动和变型,倘若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均应认为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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