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发生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8510阅读:525来源:国知局
臭氧发生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臭氧发生装置。



背景技术:

制造臭氧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采用紫外线灯管照射空气或纯氧,一种是电解法,一种是沿面放电法。第一种方式,由于紫外线灯管照射的强度有限,并且臭氧不稳定,制造的臭氧浓度相对较低,并且,由于一部分气体长期滞留在紫外线灯管周围的局部空间内,影响了臭氧的产生和流动;第二种方式臭氧的产量也相对较低;第三种方式如果对纯氧进行电离,容易产生爆炸,因此只能对空气进行电离,电离后除产生臭氧外,还会产生有害的氮化物,并且耗电量也较大。因此,需要寻找一种产出物不含氮化物,并且能够产生较高浓度臭氧的臭氧制造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散热性好,成本低、运行费用低的臭氧发生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臭氧发生装置,包括机壳、高频电压电路、冷却水循环系统、臭氧发生腔,机壳底部设有底座,机壳上设有防雨帽,机壳上安装有通风窗,机壳内设有臭氧发生腔,臭氧发生腔内设有发生器外管、臭氧发生管、气源冷却器,臭氧发生腔一端与止逆阀相连,臭氧发生腔另一端与空气入口相连,止逆阀与发生腔出口管道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冷却水循环系统包括冷却水箱,冷却水箱底部设有冷却水泵,冷却水泵与管道相连,管道通过不锈钢管后与臭氧发生管相连,臭氧发生管与气源冷却器相连,气源冷却器的末端设有不锈钢出口,不锈钢出口与回水管相连,回水管末端设置在冷却水箱内。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臭氧发生管由搪瓷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臭氧发生管内设有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器包括石英管,石英管内套有内电极不锈钢管,石英管外壁上设有不锈钢网,臭氧发生器的右侧末端设有发生管堵头。

有益效果:

防雨帽的设置增加了整个装置的可靠性;通风窗的设置使整个装置的散热性能提高;底座的设置使整个装置便于安装、固定,同时也提高了整体的使用寿命;冷却水循环系统的设置比普通的风扇降温更加的可靠。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紧凑、合理,散热性好,工作稳定可靠,臭氧浓度高,采用冷却水冷却,副产物较少,耗电量较小成本低、运行费用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冷却水循环系统与臭氧发生装置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为臭氧发生管内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1-机壳;2-防雨帽;3-通风窗;4-底座;5-发生器外管;15-管道;16-冷却水箱;17-冷却水泵;18-臭氧发生腔;19-空气入口;20-气源冷却器;21-不锈钢出口;27-臭氧发生管;28-不锈钢管;29-止逆阀;30-出口管道;31-回水管;32-不锈钢网33-石英管;34-不锈钢管;35-发生管堵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具体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3,臭氧发生装置包括机壳1、高频电压电路、冷却水循环系统、臭氧发生腔18,机壳1底部设有底座4,机壳1上设有防雨帽2,机壳1上安装有通风窗3,机壳1内设有臭氧发生腔18,臭氧发生腔18内设有发生器外管5、臭氧发生管27、气源冷却器20,臭氧发生腔18一端与止逆阀29相连,臭氧发生腔18另一端与空气入口19相连,止逆阀29与发生腔出口管道30相连。

冷却水循环系统包括冷却水箱16,冷却水箱16底部设有冷却水泵17,冷却水泵17与管道15相连,管道15通过不锈钢管28后与臭氧发生管27相连,臭氧发生管27与气源冷却器20相连,气源冷却器20的末端设有不锈钢出口21,不锈钢出口21与回水管31相连,回水管31末端设置在冷却水箱16内。

优选的,臭氧发生管27由搪瓷制成。

进一步的,臭氧发生管27内设有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器包括石英管33,石英管33内套有内电极不锈钢管34,石英管34外壁上设有不锈钢网32,臭氧发生器的右侧末端设有发生管堵头35,内外电极通过石英管放电产生臭氧,产生的热量,通过内部的冷却水带走。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冷却水箱16中的冷却水泵开始工作。循环水依次进入管道15、臭氧工作腔18的不锈钢管28、臭氧发生管27和气源冷却器20,冷却结束后通过不锈钢出口21、回水管31送回冷却水箱16当中。冷却水正常后,空气进入臭氧发生腔18的空气入口19内,之后进入腔体内部,通过气源冷却器20进行空气降温后进入臭氧发生管27产生高浓度臭氧,然后通过止逆阀29、发生腔出口管道30送出。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和结构特征,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相关人士能够据以实施,但以上内容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所作的任何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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