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钢化炉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玻璃钢化炉的控温炉丝结构。
背景技术:
玻璃钢化炉又名玻璃钢化设备,玻璃钢化机组,钢化炉,钢化设备,钢化机组等。玻璃钢化炉是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内部形成拉应力层;当玻璃受到外力作用时,压应力层可将部分拉应力抵消,避免玻璃破碎,从而达到提高玻璃强度的目的,玻璃钢化炉是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内部形成拉应力层;当玻璃受到外力作用时,压应力层可将部分拉应力抵消,避免玻璃破碎,从而达到提高玻璃强度的目的。不仅如此,玻璃表面的微裂纹在这种压应力下变得更加细微,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玻璃的强度。
然而现有的玻璃钢化炉的控温炉丝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炉丝为整体结构,采用两端固定方法进行炉丝的固定,炉丝中间位置处易出现下垂偏移等现象,影响到玻璃受热的均匀性,其次,炉丝本体损坏,需要整体更换,浪费资源,更换也十分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玻璃钢化炉的控温炉丝结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玻璃钢化炉的控温炉丝结构,包括炉丝本体,所述炉丝本体由若干个单段炉丝组成,且相邻的单段炉丝通过炉丝接头固定连接,所述单段炉丝内部套接有支撑柱,且相邻的单段炉丝内部的支撑柱通过套管相互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柱的一端开设有圆形孔洞,所述支撑柱通过圆形孔洞卡合固定有连接杆,且连接杆的顶端螺纹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表面四个拐角处螺纹连接有固定螺栓,所述套管上设置有配合圆形孔洞使用的限位销,所述套管底部中心处通过支柱焊接有底座。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座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固定座关于炉丝本体的竖直中线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圆形孔洞共开设有两个,且两个圆形孔洞关于支撑柱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限位销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限位销两两之间关于套管的水平中线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连接杆为T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炉丝本体由若干段单段炉丝组合而成,相邻的单段炉丝通过炉丝接头固定连接,单段炉丝的损坏,方便其更换,不需要更换炉丝本体,其次每个单段炉丝内部均套接有支撑柱,通过支撑柱的支撑,可以提高炉丝本体的强度,使其使用时不会出现下垂偏移等缺点,提高了玻璃受热的均匀性,再有支撑柱上通过连接杆连接有固定座,套管的底部设置有底座,通过固定座和底座可以对炉丝本体进行固定,方便了炉丝本体的固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玻璃钢化炉的控温炉丝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撑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套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炉丝本体、2-单段炉丝、3-支撑柱、4-炉丝接头、5-套管、6-连接杆、7-固定座、8-固定螺栓、9-圆形孔洞、10-限位销、11-支柱、12-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玻璃钢化炉的控温炉丝结构,包括炉丝本体1,炉丝本体1由若干个单段炉丝2组成,且相邻的单段炉丝2通过炉丝接头4固定连接,单段炉丝2内部套接有支撑柱3,且相邻的单段炉丝2内部的支撑柱3通过套管5相互固定连接,支撑柱3的一端开设有圆形孔洞9,支撑柱3通过圆形孔洞9卡合固定有连接杆6,且连接杆6的顶端螺纹有固定座7,固定座7上表面四个拐角处螺纹连接有固定螺栓8,套管5上设置有配合圆形孔洞9使用的限位销10,套管5底部中心处通过支柱11焊接有底座12。
固定座7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固定座7关于炉丝本体1的竖直中线相互对称,圆形孔洞9共开设有两个,且两个圆形孔洞9关于支撑柱3相互对称,限位销10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限位销10两两之间关于套管5的水平中线相互对称,连接杆6为T型结构。
相邻的支撑柱3套接在套管5的两端,通过套管5上的限位销10卡合在支撑柱3上开设的圆形孔洞9内,完成相连的支撑柱3的固定连接。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选将单段炉丝2内部套接好支撑柱3,相邻的支撑柱3通过套管5进行卡合固定连接,相连的单段炉丝2通过炉丝接头4相互连接,此时将炉丝本体1两端的支撑柱3通过圆形孔洞9连接好连接杆6,通过连接柱6顶端螺纹固定的固定座7利用固定螺栓8进行固定,然后将套管5通过支柱11连接的底座12进行辅助固定,此时便完成了炉丝本体1的组装固定,便可以投入使用了,该玻璃钢化炉的控温炉丝结构设计合理,有效的提高了炉丝本体1的强度,方便了炉丝的更换,使用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