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橡胶制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橡胶玩具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传统的橡胶玩具制作时,是通过人工将海绵塞入橡胶内并调整海绵的形状和位置以做出各种饱满的玩具形状。在此过程中,由于是人工操作,需耗费人力且制作时间、工艺均不可控,且制作时间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橡胶玩具及其制备方法,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通过向橡胶外壳内注入发泡材料,发泡材料自行发泡并在橡胶外壳内鼓起,发泡材料在其中形成填充物将橡胶外壳的内部空间填满以形成形状饱满的橡胶玩具。本发明节省了人力、制作时间短且制作时间和工艺可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橡胶玩具,包括:橡胶外壳和填充在所述橡胶外壳内的发泡材料。
优选的,以重量份计,所述发泡材料包含下述组分:海绵0.1-2份、聚醚1.3-4份、h450.1-0.6份、改性mdi0.0008-0.02份、二甲基乙醇胺0.0001-0.0004份、高回弹硅油0.0001-0.001份、a33胺0.0001-0.0006份、二乙醇胺0.01-0.04份和水0.01-0.05份。
优选的,所述发泡材料包含下述组分:所述海绵1份、聚醚3.3份、h450.3份、改性mdi0.0146份、二甲基乙醇胺0.0002份、高回弹硅油0.0005份、a33胺0.0003份、二乙醇胺0.02份和水0.028份。
优选的,以重量份计,所述发泡材料包含下述组分:eva50-200份、碳酸钙20-80份、发泡剂6-35份、架桥剂0.4-2份、发泡促进剂0.1-2份、润滑剂0.1-1份。
优选的,所述发泡材料包含下述重量百分比的组分:所述eva为100份;所述碳酸钙40-50份;所述发泡剂12-25份;所述架桥剂0.8-1份;所述发泡促进剂0.2-1份;所述润滑剂0.5份。
优选的,所述发泡剂为ad-300;所述架桥剂为dcp;所述发泡促进剂为氧化锌;所述润滑剂为硬脂酸。
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橡胶玩具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制作橡胶玩具的橡胶外壳;
按照重量比制备发泡材料;
将发泡材料注入到所述橡胶玩具的橡胶外壳内;
所述发泡材料在所述橡胶外壳内发泡并在填满所述橡胶外壳的内部空间;
闭合所述橡胶外壳得到所述橡胶玩具。
优选的,所述自行发泡的时间为6s-10min。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为:通过向橡胶外壳内注入发泡材料,发泡材料自行发泡并在橡胶外壳内鼓起,发泡材料在其中形成填充物将橡胶外壳的内部空间填满以形成形状饱满的橡胶玩具。本发明节省了人力、制作时间短且制作时间和工艺可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说明。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橡胶玩具,包括:橡胶外壳和填充在橡胶外壳内的发泡材料。
在本实施例中,以重量份计,发泡材料包含下述组分:海绵0.1-2份、聚醚1.3-4份、h450.1-0.6份、改性mdi0.0008-0.02份、二甲基乙醇胺0.0001-0.0004份、高回弹硅油0.0001-0.001份、a33胺0.0001-0.0006份、二乙醇胺0.01-0.04份和水0.01-0.05份。进一步地,发泡材料包含下述组分:海绵1份、聚醚3.3份、h450.3份、改性mdi0.0146份、二甲基乙醇胺0.0002份、高回弹硅油0.0005份、a33胺0.0003份、二乙醇胺0.02份和水0.028份。
在本发明上的又一实施例中,发泡材料包含下述重量百分比的组分:eva50-200份、碳酸钙20-80份、发泡剂6-35份、架桥剂0.4-2份、发泡促进剂0.1-2份、润滑剂0.1-1份。进一步地,发泡材料包含下述重量百分比的组分:eva为100份;碳酸钙40-50份;发泡剂12-25份;架桥剂0.8-1份;发泡促进剂0.2-1份;润滑剂0.5份。进一步地,发泡剂为ad-300;架桥剂为dcp;发泡促进剂为氧化锌;润滑剂为硬脂酸。
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橡胶玩具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制作橡胶玩具的橡胶外壳;在本实施例中,橡胶外壳包括正面橡胶块和反面橡胶块;两块橡胶块的边缘通过缝合来实现闭合;
按照重量比制备发泡材料后将发泡材料注入到橡胶玩具的橡胶外壳内;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机械设备将发泡材料注入到橡胶外壳内。
发泡材料在橡胶外壳内发泡并在填满橡胶外壳的内部空间;进一步地,自行发泡的时间为6s-10min;最后闭合橡胶外壳得到橡胶玩具。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向橡胶外壳内注入发泡材料,发泡材料自行发泡并在橡胶外壳内鼓起,发泡材料在其中形成填充物将橡胶外壳的内部空间填满以形成形状饱满的橡胶玩具。本发明节省了人力、制作时间短且制作时间和工艺可控。
上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对本发明起到任何限制作用。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对本发明揭露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内容做任何形式的等同替换或修改等变动,均属未脱离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内容,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