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竹炭土壤调理剂,其特征在于,含有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
竹炭粉:40-60%;
有机酸:10-30%;
生石灰粉:10-20%;
硅藻土:5-10%;
尿素:5-10%;
EDTA铁:0.5-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炭土壤调理剂,其特征在于,含有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
竹炭粉:45-50%;
有机酸:15-20%;
生石灰粉:10-20%;
硅藻土:5-8%;
尿素:5-8%;
EDTA铁:1-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竹炭土壤调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酸为腐植酸、黄腐酸、脱氧核糖核酸、核糖核酸、赖氨酸、精氨酸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竹炭土壤调理剂,其特征在于,还含有重量百分比为3-6%的粘结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竹炭土壤调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粘结剂包括粘土或膨润土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竹炭土壤调理剂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高山毛竹或毛竹破碎切断,干燥备用;
(2)将步骤(1)所得的物料经无氧热解炭化,冷却后粉碎过筛,干燥;
(3)将有机酸过筛,干燥;
(4)将生石灰粉碎,过筛,干燥;
(5)硅藻土过筛,干燥;
(6)尿素粉碎、过筛,干燥;
(7)EDTA铁过筛,干燥;
(8)将竹炭粉、生石灰粉、硅藻土、有机酸、尿素、EDTA铁按配比进行计量,充分混合,得到粉状土壤调理剂;或者将竹炭粉、生石灰粉、硅藻土、有机酸、尿素、EDTA铁和粘结剂按照配比进行计量,充分混合,造粒,得到颗粒状土壤调理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竹炭土壤调理剂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所述高山毛竹为三年生。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竹炭土壤调理剂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所述热解炭化温度保持在450℃,时间保持2小时。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竹炭土壤调理剂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3)、(4)、(5)、(6)、(7)所述过筛为过80-100目筛,干燥后的各原材料含水量小于等于8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