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UV打印的软性墙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36536发布日期:2018-07-27 20:23阅读:28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墙贴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可UV打印的软性墙贴。



背景技术:

墙贴广泛用于各类室内装饰中,其表面装饰图案一般在工厂制作完成,但不容易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UV打印的软性墙贴。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可UV打印的软性墙贴,其包括由上至下依次层叠的可UV打印的印刷层、缓冲手感层、片材支撑层、压敏胶自粘层及可剥离的保护层。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上述可UV打印的印刷层为聚氨酯涂层,其厚度为0.01~0.1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上述片材支撑层为聚碳酸酯片材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片材,其厚度为0.025~0.1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上述可剥离的保护层为聚乙烯。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上述压敏胶自粘层为有机硅压敏胶,厚度为0.05~0.2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本申请的软性墙贴通过片材支撑层支撑可UV打印的印刷层,并使产品在贴设的过程中舒展而不会褶皱,同时其仍具有软性可卷曲收纳;剥离保护层后通过压敏胶自粘层粘接于所需装饰面,压敏胶可反复粘贴,方便调整位置;其使用聚氨酯作为UV印刷层,使用UV印刷花纹,可满足个性化设计需求,实现方式简单方便;缓冲手感层则使墙贴材料触摸时手感舒适。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实施例中的可UV打印的软性墙贴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请参阅图1,其为本申请的可UV打印的软性墙贴的剖视图;如图所示,本申请的软性墙贴包括由上至下依次层叠的可UV打印的印刷层1、缓冲手感层2、片材支撑层3、压敏胶自粘层4及可剥离的保护层5,其中可UV打印的印刷层1为透明或有颜色的聚氨酯PU涂层,缓冲手感层2为透明或有颜色有机硅,片材支撑层3为聚碳酸酯PC片材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片材,压敏胶自粘层4为有机硅压敏胶,可剥离的保护层5为聚乙烯PE。

在本申请的软性墙贴的制作中,通过将液体的聚氨酯涂覆于离型纸上,将聚氨酯加热固化后成膜厚度为0.01~0.1mm,形成可UV打印的印刷层1;离型纸的表面可设置纹路,当聚氨酯涂覆于离型纸后,固化的同时使可UV 打印的印刷层1的表面亦形成纹路。使用聚氨酯作为印刷层1,易于UV打印。接着将液态的有机硅涂覆于可UV打印的印刷层1上,涂覆厚度为0.2~ 0.5mm,再紧接着将片材支撑层3覆盖于有机硅上,再一同加热固化,液态的有机硅固化形成缓冲手感层2,通过缓冲手感层2使可UV打印的印刷层1与片材支撑层3连接,缓冲手感层2的拉伸强度大于6MP,撕裂强度大于30N。接着再于片材支撑层3表面涂覆一层液态的具有自粘性的有机硅,涂覆厚度为0.05~0.2mm,再次加热固化,形成压敏胶自粘层4,其粘接强度为2~ 4N/25mm,再将可剥离的保护层5贴附于压敏胶自粘层4表面,防止压敏胶自粘层4脏污。该墙贴使用前,可通过UV打印将个性化图案直接打印于可UV 打印的印刷层1上,使用时撕除保护层5,将压敏胶自粘层4粘覆于墙面。因自粘性硅胶可反复粘贴,当操作失误时,可撕起重新调整位置再粘覆于墙面。

本申请的软性墙贴材料可成卷制作,再根据需求裁剪成片后进行UV打印使用。

综上所述,本申请的软性墙贴通过片材支撑层支撑可UV打印的印刷层,并使产品在贴设的过程中舒展而不会褶皱,同时其仍具有软性可卷曲收纳;剥离保护层后通过压敏胶自粘层粘接于所需装饰面,压敏胶可反复粘贴,方便调整位置;其使用聚氨酯作为UV印刷层,使用UV印刷花纹,可满足个性化设计需求,实现方式简单方便;缓冲手感层则使墙贴材料触摸时手感舒适。

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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