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化工涂料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性炫彩漆。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发展迅速,人们对装饰材料的环保意识和健康要求日益增强,建筑装饰材料中的有害有毒物质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有害物质主要来源于所有溶剂型涂料的材料释放出的甲醛,苯、氨等污染物。乳胶漆,墙纸,墙布等装饰材料,防水,防霉,抗碱性能差,不耐脏污,不易清洗,是最大的难题,这些装饰材料对人们的健康影响日益突出,因此开发一种安全环保的水性炫彩漆替代普通装饰材料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提供一种水性炫彩漆,其适用于建筑内外墙面装饰的表面材料,可滚刷、喷涂,施工方便,防水,防霉,抗碱,抗涂鸦,炫亮,有光彩,环保,对所有材料表面具有优异的附着力,成膜性好。
本发明的上述目的可采用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水性炫彩漆,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各组分优选为: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疏水剂为阳离子型疏水剂。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乳液选自粘度为600~800mpa.s的硅丙乳液。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分散剂为铵盐。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增稠剂为聚氨酯增稠剂。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复合粉为纳米级碳酸钙、瓷光粉和方解石粉按照质量比为7:6:7的比例调配而成。
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上述水性炫彩漆的制备方法,包括:先将配方所需要的水和添加助剂混合均匀,然后加入粉体原料再经过高速分散、砂磨、调漆、过滤后,成品包装。
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的优点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水性炫彩漆适用于建筑内外墙面装饰的表面材料,可滚刷、喷涂,施工方便,防水,防霉,抗碱,抗涂鸦,炫亮,有光彩,对所有材料表面具有优异的附着力,成膜性好。耐水性好,在水中浸泡5-10周后无异常。150um膜厚耐酸碱最高可达500小时,且无毒无污染,是一种绿色环保安全的装饰材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实施例1
一种水性炫彩漆,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硅丙乳液的粘度为600~800mpa.s,复合粉为纳米级碳酸钙、瓷光粉和方解石粉按照质量比为7:6:7的比例调配而成。
所述水性炫彩漆的制备方法为:先将配方所需要的水和添加助剂混合均匀,然后加入粉体原料再经过高速分散、砂磨、调漆、过滤后,成品包装。
性能测试结果显示,该水性炫彩漆防渗,耐酸碱,耐沾污,抗裂,抗涂鸦,炫亮,有光彩,耐水性好,150um膜厚耐酸碱通常可达450小时,在水中浸泡10周后无异常。
实施例2
一种水性炫彩漆,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硅丙乳液的粘度为600~800mpa.s,复合粉为纳米级碳酸钙、瓷光粉和方解石粉按照质量比为7:6:7的比例调配而成。
所述水性炫彩漆的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性能测试结果显示,该水性炫彩漆防渗,耐酸碱,耐沾污,抗裂,抗涂鸦,炫亮,有光彩,耐水性好,150um膜厚耐酸碱通常可达475小时,在水中浸泡10周后无异常。
实施例3
一种水性炫彩漆,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硅丙乳液的粘度为600~800mpa.s,复合粉为纳米级碳酸钙、瓷光粉和方解石粉按照质量比为7:6:7的比例调配而成。
所述水性炫彩漆的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性能测试结果显示,该水性炫彩漆防渗,耐酸碱,耐沾污,抗裂,抗涂鸦,炫亮,有光彩,耐水性好,150um膜厚耐酸碱通常可达500小时,在水中浸泡10周后无异常。
对比例1
一种水性炫彩漆,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硅丙乳液的粘度为600~800mpa.s,复合粉为纳米级碳酸钙、瓷光粉和方解石粉按照质量比为7:6:7的比例调配而成。
性能测试结果显示,该水性炫彩漆150um膜厚耐酸碱通常为260小时,在水中浸泡5周后开始起包。
对比例2
一种水性炫彩漆,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硅丙乳液的粘度为600~800mpa.s,复合粉为纳米级碳酸钙、瓷光粉和方解石粉按照质量比为7:6:7的比例调配而成。
性能测试结果显示,该水性炫彩漆150um膜厚耐酸碱通常为310小时,在水中浸泡5周后开始起包。
对比例3
一种水性炫彩漆,以重量份计,由以下组分组成:
硅丙乳液的粘度为600~800mpa.s,复合粉为纳米级碳酸钙、瓷光粉和方解石粉按照质量比为7:6:7的比例调配而成。
性能测试结果显示,该水性炫彩漆150um膜厚耐酸碱通常为330小时,在水中浸泡6周后开始起包。
由此可见,将本发明的各组分用量控制,水性炫彩漆在本发明范围内可得到性能优良,如实施例1-3水性炫彩漆配方,但是如果其中一些组分用量超出本发明的范围,则会使得的水性炫彩漆性能大大降低,如对比例1-3,这说明本发明各组分的相互配合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效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