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看得更远的后视镜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07857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汽车领域,特别地涉及一种可看得更远的后视镜头。



背景技术:

后视镜是驾驶员坐在驾驶室座位上直接获取汽车后方、侧方和下方等外部信息的工具。按照安装的种类来划分,后视镜可划分为内后视镜与外后视镜,内后视镜是为不用太大地变换驾驶中向前的视线即可确认后方情景的镜子;左右后视镜一般安装在车门上。由于左右后视镜位于车门上,且凸出于车体之外,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阻力,影响车辆行驶的速度。再者外后视镜所能照射到的距离有限,在行驶过程中很经常发生待驾驶者发现后方车辆的一场情况时已来不及时间反应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对于大部分的驾驶者来说要同时关注仪表盘中的情况和左右后视镜的情况比较困难,特别地对于新的驾驶者来说,很容易因为关注一方面的情况而忽略了另一方的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左右后视镜增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阻力,增大后视镜的射程,使驾驶者发现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后方的车辆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使驾驶者在观察仪表盘的情况时可同时观察到左右后视镜的情况,使驾驶更方便,更安全,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看得更远的后视镜头,具体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可看得更远的后视镜头,其包括车体、前风窗、前风窗左柱、前风窗右柱、车顶盖、左摄像头、右摄像头、左显示屏与右显示屏;所述的车体的左后视镜替换成左摄像头,右后视镜替换成右摄像头;所述的左摄像头设置在车顶盖的左上角;所述的右摄像头设置在车顶盖的右上角;所述的左显示屏并排地设置在车体内仪表盘的左边;所述的右显示屏并排地设置在车体内仪表盘的右边。

对本发明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左摄像头的位置与右摄像头的位置在同一水平线上。

对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左显示屏的位置与右显示屏的位置在同一水平线上。

对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左摄像头与右摄像头为广角摄像头。

对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左摄像头与右摄像头的角度可调节。

对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左显示屏与右显示屏的角度可调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将左右后视镜替换成广角摄像头,由于摄像头的体积小于左右后视镜的体积,故可以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减少空气阻力,增加车辆的行驶速度。进一步的,将摄像头设置在车顶盖的左右上角位置,可以使摄像头的射程更远,及时捕捉到后方行驶车辆的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措施;且摄像头为广角摄像头,其角度可调节,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的左右后视镜所能照射到的范围更广泛,视野更宽阔,从而减少了行车过程中的盲区,增加了行车的安全性。而且将显示屏设置在车内的仪表盘旁边,驾驶者可以同时观察自身的情况,还可以观察到后方的驾驶情况,避免了驾驶者在观察仪表盘中的各项指标而忽略后方车辆的情况从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使驾驶者驾驶更方便,更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可看得更远的后视镜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可看得更远的后视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1、前风窗2、前风窗左柱3、前风窗右柱4、车顶盖5、左摄像头6、右摄像头7、左显示屏8与右显示屏9;所述的车体1的左后视镜替换成左摄像头6,右后视镜替换成右摄像头7;所述的左摄像头6设置在车顶盖5的左上角;所述的右摄像头7设置在车顶盖5的右上角;所述的左摄像头6与右摄像头7为广角摄像头;所述的左显示屏8并排地设置在车体内仪表盘的左边;所述的右显示屏9并排地设置在车体内仪表盘的右边。

所述的左摄像头6的位置与右摄像头7的位置在同一水平线上。

所述的左显示屏8的位置与右显示屏9的位置在同一水平线上。

所述的左摄像头6与右摄像头7的角度可调节。

所述的左显示屏8与右显示屏9的角度可调节。

驾驶者不但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照射的范围调节摄像头的角度,还可以根据自己观看的角度调节显示屏的角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将左右后视镜替换成广角摄像头,由于摄像头的体积小于左右后视镜的体积,故可以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减少空气阻力,增加车辆的行驶速度。进一步的,将摄像头设置在车顶盖的左右上角位置,可以使摄像头的射程更远,及时捕捉到后方行驶车辆的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措施;且摄像头为广角摄像头,其角度可调节,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的左右后视镜所能照射到的范围更广泛,视野更宽阔,从而减少了行车过程中的盲区,增加了行车的安全性。而且将显示屏集成设置在车内的仪表盘中,驾驶者可以同时观察自身的情况,还可以观察到后方的驾驶情况,避免了驾驶者在观察仪表盘中的各项指标而忽略后方车辆的情况从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使驾驶者驾驶更方便,更安全。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其中具体实现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显而易见的替换形式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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