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隐藏号码的车载号码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69557发布日期:2018-10-16 18:39阅读:13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载号码牌,特别涉及一种可隐藏号码的车载号码牌。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汽车使用量也大幅增加,停车场也越来越紧缺拥堵,因此停车场、马路边以及一些小区内经常会遇到汽车被堵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去联系车主挪车才能使自己的汽车移出使用,如果不及时挪车,很有可能被人故意或无意的刮擦。而且,如果车辆违章停车时,交警贴条前会喇叭警告车主出来挪车,否则甚至有可能被拖走,因此,如果能方便的联系到车主就可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车载号码牌也就应运而生。但是现有的车载号码牌大多是以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板的形式出现,只要这种纸板放在车上,电话号码就一直暴露给外界,车主的隐私得不到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能够隐藏号码的车载号码牌。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隐藏号码的车载号码牌,包括牌体和底座,所述底座上开设一凹槽,所述牌体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凹槽内,并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转动,所述牌体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设有包含用户联系信息的号码区域;当所述牌体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牌体暴露所述第一表面;当所述牌体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牌体隐藏所述第一表面。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底座具有一斜面,所述凹槽开设于所述斜面上。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凹槽具有一开口,所述开口位于所述斜面,所述牌体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开口处。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牌体的两端中部设置有枢转部,所述凹槽的内壁上对应所述枢转部设有用以容置所述枢转部的轴孔;所述枢转部插入所述轴孔使得所述牌体能够围绕所述枢转部形成的枢转轴在所述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转动。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牌体包括转轴,所述转轴穿设于所述牌体的中部,所述转轴凸出所述牌体两端的部分形成所述枢转部。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牌体呈矩形,其具有相对设置的两牌体长边和两牌体短边,所述枢转部设置于所述牌体短边的中点。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凹槽的横截面呈半圆,所述牌体短边的长度小于所述半圆的直径。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车载号码牌包括磁性组件,所述磁性组件包括设置于所述牌体上的第一磁性元件和设置于所述底座上的第二磁性元件,使得当所述牌体转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磁性元件和第二磁性元件相互作用以将所述牌体固定于所述第一位置或第二位置。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磁性元件设置于所述牌体的侧边上,所述第二磁性元件设置于所述凹槽的边缘处,所述第二磁性元件对应所述第一磁性元件的位置设置。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牌体呈矩形,其具有相对设置的两牌体长边和两牌体短边;所述凹槽的开口呈与所述牌体对应的矩形,所述开口具有相对设置的两开口长边和两开口短边;所述开口长边与所述牌体长边对应,所述开口短边与所述牌体短边对应;所述第一磁性元件沿所述牌体长边设置,所述第二磁性元件沿所述开口长边设置。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隐藏号码的车载号码牌,该车载号码牌包括牌体和底座,牌体和底座上设有磁性组件。牌体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底座具有一凹槽,牌体设置于凹槽的开口处并与底座转动连接,通过转动牌体可选择将第一表面或者第二表面暴露于外界,其中,包含用户信息的号码区域设置于第一表面上。通过磁性组件的磁性作用可在牌体翻转后固定,使车载号码牌稳固于暴露用户信息或者隐藏用户信息的状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的车载号码牌在第一位置的使用状态图。

图2为图1所示的车载号码牌在第二位置的使用状态图。

图3为图1所示的车载号码牌的结构分解图。

图4为图1所示的车载号码牌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详细描述实施例之前,应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本申请中下文或附图中所描述的详细结构或元件排布。本实用新型可为其它方式实现的实施例。而且,应当理解,本文所使用的措辞及术语仅仅用作描述用途,不应作限定性解释。本文所使用的“包括”、“包含”、“具有”等类似措辞意为包含其后所列出之事项、其等同物及其它附加事项。特别是,当描述“一个某元件”时,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该元件的数量为一个,也可以包括多个。

通过在车内放置车载号码牌能够在需要挪车或者其他意外情况下联系车主。目前的车载号码牌要么没有隐藏号码的功能,电话号码就一直暴露给外界,车主的隐私得不到保障;要么能够隐藏号码但是结构过于复杂,操作不够简便。

基于上述发现,为了能够简便地展示或者隐藏号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隐藏号码的车载号码牌。如图1至图4所示,该车载号码牌99包括牌体10和底座20。牌体10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11和第二表面12,底座20具有一凹槽21。牌体10设置于凹槽21的开口处并与底座20转动连接。通过转动牌体10可选择将第一表面11或者第二表面12暴露于外界。其中,第一表面11上设有包含用户信息的号码区域13,本文中,将牌体10处于暴露第一表面11的位置称为“第一位置”(如图1),将牌体10处于暴露第二表面12的位置称为“第二位置”(如图2),当牌体10位于第一位置时车载号码牌99展示号码,当牌体10位于第二位置时车载号码牌99隐藏号码。牌体10和底座20上设置有磁性组件30,通过磁性组件30的磁性作用可将牌体10固定在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下面的实施例将对本实用新型的车载号码牌作详细说明。

在本实施例中,牌体10呈矩形,应当理解的是,这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在其他实施例中,牌体10可以设置成能实现枢转的柱体或者球体结构,本实用新型对牌体10的形状不作限定。牌体10具有两相对牌体长边15和两相对牌体短边16。牌体10上穿设有一转轴17,转轴17由牌体短边16的中点穿入并与牌体长边15平行设置,转轴17为牌体10的枢转轴,转轴17的两端由两牌体短边的中点处凸出形成枢转部18。应当理解的是,通过转轴17穿过牌体10凸出形成枢转部18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形成枢转部18,例如分别在两牌体短边16的中点处凸起形成枢转部18,两枢转部18形成牌体10的枢转轴,本实用新型对此不作限定。

在本实施例中,底座20具有一斜面28,牌体10设置于斜面28上,应当理解的是,这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通过牌体10设置于斜面28上使得号码区域13上的信息能更好的向外展示,在其他实施例中,底座20可不设置斜面,牌体10设置于竖直平面或者水平平面上,只要能向外界展示号码区域13上的信息即可,本实用新型对此不作限定。

更具体地,底座20具有顶面23、底面24、第一侧面25、第二侧面26以及斜面28,底座20的截面呈具有一斜边的五边形。其中,顶面23和底面24相互平行,第一侧面25垂直连接顶面23和底面24,第二侧面26位于底座20相对第一侧面25的一侧,第二侧面26与底面24垂直连接,斜面28呈一定角度连接第二侧面26和顶面23。

凹槽21对应牌体10的设置位置开设于斜面28上,凹槽21的开口呈与牌体10对应的矩形,应当理解的是,开口呈矩形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其对应的是牌体10呈矩形,若牌体10呈其他结构,开口的形状应对应改变,本实用新型对开口的形状不作限定。开口的矩形面积略小于牌体10的面积,使得牌体10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时能够封盖凹槽21。开口具有与牌体长边15对应的开口长边215和与牌体短边16相对应的开口短边216,底座20于凹槽21的内壁上设有可容置枢转部18的轴孔29,具体地,轴孔29对应枢转部18设置,轴孔29设置于开口短边216的中点处,牌体10通过将枢转部18插入轴孔29以实现牌体10可转动地连接至底座20上。

在本实用新型中,凹槽21为弧形凹槽,其截面呈半圆,牌体10的短边15的长度小于该半圆的直径,以对牌体10提供转动空间。应当理解的是,将凹槽21为弧形凹槽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在其他实施例中,凹槽21也可呈其他形状,只要能为牌体10的转动提供转动空间即可,本实用新型对此不作限定。

如图4所示,磁性组件30包括第一磁性元件31和第二磁性元件32。若牌体10呈矩形,第一磁性元件31沿两牌体长边15设置,第二磁性元件32沿两开口长边215设置;若牌体10为柱体结构,第一磁性元件31沿柱体相对的两侧边设置,凹槽21的开口亦呈矩形,第二磁性元件32沿两开口长边215设置;若牌体10为球体结构,第一磁性元件31沿两相对的半圆弧设置,凹槽21的开口呈圆形,第二磁性元件32沿该圆形开口的周向设置。

第一磁性元件31为磁石;第二磁性元件32由可被磁石吸引的金属制成,例如铁。应当理解的是,这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磁性元件31由可被磁石吸引的金属制成,而第二磁性元件32为磁石;或者第一磁性元件31和第二磁性元件32均由磁石制成,根据磁石“同极相斥,异极相吸”的磁性特点,将二者的异极相对设置。只要能通过设置于牌体10上的第一磁性元件31和设置于底座20上的第二磁性元件32之间的磁性力将牌体10固定于第一位置或者第二位置即可,本实用新型对此不作限定。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隐藏号码的车载号码牌,该车载号码牌包括牌体和底座,牌体和底座上设有磁性组件。牌体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底座具有一凹槽,牌体设置于凹槽的开口处并与底座转动连接,通过转动牌体可选择将第一表面或者第二表面暴露于外界,其中,包含用户信息的号码区域设置于第一表面上。通过磁性组件的磁性作用可在牌体翻转后固定,使车载号码牌稳固于暴露用户信息或者隐藏用户信息的状态。

本文所描述的概念在不偏离其精神和特性的情况下可以实施成其它形式。所公开的具体实施例应被视为例示性而不是限制性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是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而不是根据之前的这些描述进行确定。在权利要求的字面意义及等同范围内的任何改变都应属于这些权利要求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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