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向控制装置具有:
检测机构,其对手进行检测;
风向调节机构,其对空调的送风方向进行调节;以及
控制机构,其对所述风向调节机构进行控制以将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出的手的方向设为所述送风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风向控制装置还具有照明机构,
在由所述风向调节机构对所述送风方向进行调节的过程中,所述控制机构使所述照明机构点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风向调节机构对车辆室内的来自设置于车宽方向上的中央部的两个送风口的送风方向分别进行调节,
针对所述两个送风口中的一方的送风口,在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到右手的情况下,所述控制机构对所述风向调节机构进行控制来调节送风方向,针对另一方的送风口,在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到左手的情况下,所述控制机构对所述风向调节机构进行控制来调节送风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送风口沿所述车宽方向并列设置,
针对所述两个送风口中的、朝向所述车辆的前方而位于左侧的送风口,在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到右手的情况下,所述控制机构对所述风向调节机构进行控制来调节送风方向,针对朝向所述车辆的前方而位于右侧的送风口,在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到左手的情况下,所述控制机构对所述风向调节机构进行控制来调节送风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风向调节机构对车辆室内的来自设置于车宽方向上的两个端部的两个送风口的送风方向分别进行调节,
针对设置于所述车宽方向上的两个端部的两个送风口中的任一个送风口,在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到左右手中的任一只手的情况下,所述控制机构对所述风向调节机构进行控制来调节送风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风向控制装置还具有用于通过手动来调节所述送风方向的手动调节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手动调节机构对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到的手的方向与通过所述风向调节机构调节后的风向之间的偏差进行调节。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检测机构进一步对到手为止的距离进行检测,
所述控制机构基于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到的手的方向和距离来确定所述手在三维空间中的位置,并对所述风向调节机构进行控制以将该位置的方向设为所述送风方向。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风向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风向控制装置还具有对所述空调的风量进行调节的风量调节机构,
所述控制机构对所述风量调节机构进行控制,以实现与所述风向调节机构的位置和通过所述检测机构检测到的手在三维空间中的位置之间的距离相应的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