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力轨道驱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038362发布日期:2020-02-28 11:36阅读:1244来源:国知局
磁力轨道驱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驱动机构,更具体地说,涉及磁力轨道驱动。



背景技术:

目前驱动机构通常是接触驱动,有摩擦和噪音问题,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采用无接触驱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背景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有以下优点:无接触驱动,没有摩擦和噪音;可以调整驱动力的方向,产生磁悬浮的效果;可以用于物体的驱动、冲击震动、发射和弹射。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包括:磁力转轮和高导电轨道,所述磁力转轮,在转轮边沿布置多个永磁体形成,转轮可以转动;所述高导电轨道,材质为导电性强的非磁性材料;磁力转轮和高导电轨道之间无接触,间隙在0.1毫米至30毫米之间;当磁力转轮转动时,高导电轨道产生涡电流,随即产生磁场与磁力转轮相互作用,在磁力转轮和高导电轨道之间产生力和力矩,可以使磁力转轮或高导电轨道受力和力矩作用而运动。

高导电轨道水平放置,磁力转轮与水平面夹角0度至90度之间,得到水平方向的驱动力,以及与重力反向的升力,即产生磁悬浮的效果。

高导电轨道为圆形,磁力转轮布置在高导电轨道内侧或外侧,可以用于无接触变速传动。

高导电轨道固定于车轮轮辋,磁力转轮固定于车轴,可以用于车轮的传动。

把多个磁力转轮在一个平面内串联布置,磁力转轮位置固定,磁力转轮转速逐个提高,高导电轨道受多个磁力转轮磁力作用后做直线运动;高导电轨道可是当作除锈喷丸、抛绳器、发射的物体和飞机的弹射器。

高导电轨道固定在冲击震动杆上,冲击震动杆上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一端固定,一端与冲击震动杆连接;磁力转轮转动时,在磁力转轮的磁力和复位弹簧的弹力共同作用下,冲击震动杆做往复的冲击震动,可以用于制作冲击锤、冲击钻和震动器。

高导电轨道材质可以是铜、金、银、铝、合金或高分子导电材料。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无接触驱动,没有摩擦和噪音;可以调整驱动力的方向,产生磁悬浮的效果;可以用于物体的驱动、冲击震动、发射和弹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发明,下面将结合磁力轨道驱动示意图进行说明,下面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磁力轨道驱动原理示意图:

磁力转轮1、高导电轨道2、转轮11、永磁体12。

图2为磁力轨道驱动水平轨道示意图:

磁力转轮1、高导电轨道2。

图3为磁力轨道驱动圆轨道示意图:

磁力转轮1、高导电轨道2。

图4为磁力轨道驱动车轮传动示意图:

磁力转轮1、高导电轨道2。

图5为磁力轨道驱动物体发射和弹射示意图:

磁力转轮1、高导电轨道2。

图6为磁力轨道驱动冲击震动示意图:

磁力转轮1、高导电轨道2、冲击震动杆3、复位弹簧4。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包括:磁力转轮1和高导电轨道2,所述磁力转轮1,在转轮11边沿布置多个永磁体12形成,转轮11可以转动;所述高导电轨道2,材质为导电性强的非磁性材料;磁力转轮1和高导电轨道2之间无接触,间隙在0.1毫米至30毫米之间;当磁力转轮1转动时,高导电轨道2产生涡电流,随即产生磁场与磁力转轮1相互作用,在磁力转轮1和高导电轨道2之间产生力和力矩,可以使磁力转轮1或高导电轨道2受力和力矩作用而运动。

实施例2,如图2所示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高导电轨道2水平放置,磁力转轮1与水平面夹角0度至90度之间,得到水平方向的驱动力,以及与重力反向的升力,即产生磁悬浮的效果。

实施例3,如图3所示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高导电轨道2为圆形,磁力转轮1布置在高导电轨道2内侧或外侧,可以用于无接触变速传动。

实施例4,如图4所示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高导电轨道2固定于车轮轮辋,磁力转轮1固定于车轴,可以用于车轮的传动。

实施例5,如图5所示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把多个磁力转轮1在一个平面内串联布置,磁力转轮1位置固定,磁力转轮1转速逐个提高,高导电轨道2受多个磁力转轮1磁力作用后做直线运动;高导电轨道2可是当作除锈喷丸、抛绳器、发射的物体和飞机的弹射器。

实施例6,如图6所示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高导电轨道2固定在冲击震动杆3上,冲击震动杆3上有复位弹簧4,所述复位弹簧4一端固定,一端与冲击震动杆3连接;磁力转轮1转动时,在磁力转轮1的磁力和复位弹簧4的弹力共同作用下,冲击震动杆3做往复的冲击震动,可以用于制作冲击锤、冲击钻和震动器。

实施例7,如图1所示本发明磁力轨道驱动,高导电轨道2材质可以是铜、金、银、铝、合金或高分子导电材料。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无接触驱动,没有摩擦和噪音;可以调整驱动力的方向,产生磁悬浮的效果;可以用于物体的驱动、冲击震动、发射和弹射。

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可根据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更改或修饰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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