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装置、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1175638发布日期:2022-08-17 10:06阅读:64来源:国知局
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装置、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智能汽车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装置、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当车辆发生意外碰撞时,汽车内的电子设备或者机械系统由于变形引起的发热、燃烧,甚至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导致车内人员出现呼吸困难以及视线被遮挡等情况,从而影响逃生;所以需要及时将车内有害气体和烟雾排出,保护好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3.目前,车载的排烟方式主要是通过实时检测车内的烟雾,将检测到的烟雾从车内排出,但是在遇到例如车内有人抽烟,或者在开窗时车外产生的烟雾进入车内等情况时,会频繁触发应急排烟系统,增加汽车不必要的能量消耗;因此,如何提高车内烟雾检测的准确性,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装置、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能够根据车辆的碰撞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而不同的烟雾浓度具有不同的排烟策略,根据排烟策略进行排烟,不仅避免了误检测,提高了车内烟雾检测的准确性,还降低了汽车不必要的能量消耗。
5.本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7.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
8.若所述碰撞程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则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
9.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10.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
11.在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12.进一步的,所述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后,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13.将所述排烟马达开启的时间作为起始排烟时间,获取从所述起始排烟时间开始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
14.当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达到所述排烟策略对应的预设排烟时间时,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
15.若是,则根据所述排烟策略继续排烟,直到车内的烟雾浓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排烟浓度时停止排烟;
16.若否,则关闭所述目标排烟通道以及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以停止排
烟。
17.进一步的,所述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的步骤包括:
18.根据所述烟雾浓度,检测所述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
19.若不大于预设排烟浓度,则确定是否具有开启的排烟通道,若具有,则将开启的排烟通道关闭,并确定是否具有开启的排烟马达,若具有,则将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
20.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21.若大于预设排烟浓度,则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22.进一步的,所述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的步骤,包括:
23.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获取接收到所述触发条件的触发时间,确定距离到所述触发时间的时长是否达到预设时间;
24.若未达到,则继续确定距离到所述触发时间的时长,直到所述时长达到所述预设时间;
25.若达到,则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26.进一步的,通过以下步骤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27.确定是否接收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
28.若未接收到,则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直至接收到所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
29.若接收到,则继续获取所述汽车的碰撞信息。
30.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包括:
31.接收模块,用于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
32.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碰撞程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时,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
33.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34.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
35.排烟模块,用于在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36.进一步的,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用于:
37.将所述排烟马达开启的时间作为起始排烟时间,获取从所述起始排烟时间开始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
38.当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达到所述排烟策略对应的预设排烟时间时,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
39.若是,则根据所述排烟策略继续排烟,直到车内的烟雾浓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排烟浓度时停止排烟;
40.若否,则关闭所述目标排烟通道以及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以停止排烟。
41.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包括碰撞检测装置、烟雾检测装置、排烟装置、排烟马达装置以及如上所述的控制装置;
42.所述碰撞检测装置,用于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并将所述碰撞信息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
43.所述烟雾检测装置,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发送的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将获取到的所述烟雾浓度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
44.所述控制装置,用于接收所述碰撞检测装置发送的所述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判断所述碰撞程度是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若是,则生成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烟雾检测装置;接收所述烟雾检测装置发送的所述烟雾浓度,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生成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将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排烟装置;接收所述排烟装置发送的开启完成信息后,生成开启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排烟马达装置;
45.所述排烟装置,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发送的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开启目标排烟通道后,生成开启完成信息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
46.所述排烟马达装置,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发送的所述开启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开启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开启排烟马达,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47.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和总线,所述存储器存储有所述处理器可执行的机器可读指令,当电子设备运行时,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之间通过总线通信,所述机器可读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执行如上述的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的步骤。
48.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运行时执行如上述的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的步骤。
4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装置、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所述控制方法包括: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若所述碰撞程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则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在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50.这样,采用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根据车辆的碰撞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而不同的烟雾浓度具有不同的排烟策略,根据排烟策略进行排烟,不仅避免了误检测,提高了车内烟雾检测的准确性,还降低了汽车不必要的能量消耗。
51.为使本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5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53.图1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54.图2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另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55.图3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车内排烟结构的示意图;
56.图4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车内排烟处理的示意图;
57.图5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装置的结构图之一;
58.图6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装置的结构图之二;
59.图7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60.图8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61.图标:510-控制装置;511-接收模块;512-获取模块;513-确定模块;514-处理模块;515-排烟模块;516-控制模块;517-判断模块;700-控制系统;710-碰撞检测装置;720-烟雾检测装置;730-排烟装置;740-排烟马达装置;800-电子设备;810-处理器;820-存储器;830-总线。
具体实施方式
62.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应当理解,本技术中的附图仅起到说明和描述的目的,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另外,应当理解,示意性的附图并未按实物比例绘制。本技术中使用的流程图示出了根据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实现的操作。应当理解,流程图的操作可以不按顺序实现,没有逻辑的上下文关系的步骤可以反转顺序或者同时实施。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技术内容的指引下,可以向流程图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操作,也可以从流程图中移除一个或多个操作。
63.另外,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全部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64.为了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使用本技术内容,结合特定应用场景“车内烟雾的排出”,给出以下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将这里定义的一般原理应用于其他实施例和应用场景。
65.本技术实施例下述方法、装置、电子设备或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应用于任何需要进行车内排烟的场景,本技术实施例并不对具体的应用场景作限制,任何使用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装置、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的方案均在本技术保护范围内。
66.值得注意的是,当车辆发生意外碰撞时,汽车内的电子设备或者机械系统由于变
形引起的发热、燃烧,甚至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导致车内人员出现呼吸困难以及视线被遮挡等情况,从而影响逃生;所以需要及时将车内有害气体和烟雾排出,保护好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67.目前,车载的应急排烟方式主要是通过实时检测车内的烟雾,将检测到的烟雾从车内排出,但是在遇到例如车内有人抽烟,或者在开窗时车外产生的烟雾进入车内等情况时,会频繁触发应急排烟系统,增加汽车不必要的能量消耗;因此,如何提高车内烟雾检测的准确性,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68.基于此,本技术提出了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装置、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所述控制方法包括: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若所述碰撞程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则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在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69.这样,采用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根据车辆的碰撞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而不同的烟雾浓度具有不同的排烟策略,根据排烟策略进行排烟,不仅避免了误检测,提高了车内烟雾检测的准确性,还降低了汽车不必要的能量消耗。
70.为便于对本技术进行理解,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71.请参阅图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中所示,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72.s101、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
73.该步骤中,在汽车发生碰撞时,根据车上安装的碰撞传感器获取碰撞信息,根据获取到的碰撞信息确定对应的碰撞程度,同时,在获取到碰撞信息时,将汽车的当前状态由非碰撞状态更新为碰撞状态;示例性的,若碰撞信息是碰撞压力值时,根据实验数据或者历史经验确定出碰撞压力值和碰撞程度的映射关系。
74.例如,选择碰撞压力值n和m,其中,n、m为正数,n小于m,当碰撞压力值小于n时,车内不会产生烟雾,将小于n的碰撞压力值对应的碰撞程度设置为低程度;当碰撞压力值在n到m之间时,车内产生低浓度的烟雾,将在n到m范围之间的碰撞压力值对应的碰撞程度设置为中程度;碰撞压力值大于m时,车内产生中到高浓度的烟雾,将大于m的碰撞压力值对应的碰撞程度设置为高程度。
75.这里,根据检测到的碰撞信息在预先确定的碰撞信息和碰撞程度的映射关系中确定出对应的碰撞程度,根据不同的碰撞程度确定是否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
76.s102、若所述碰撞程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则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
77.该步骤中,在汽车的当前状态变为碰撞状态后,通过历史经验和实验数据预先设置的预设检测程度,判断步骤s101确定的碰撞程度是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只有达到预设检测程度才进行烟雾的实时获取;这种只有在发生碰撞的情况下,根据碰撞的程度确定是否进行烟雾获取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例如车内人员抽烟,或开窗时车外烟雾进入车内等情况的误检测。
78.示例性的,若碰撞程度为低程度,车内不会产生烟雾,则无需进行烟雾获取;若碰撞程度为中程度或高程度,车内均会产生不同浓度的烟雾,则根据车上安装的烟雾检测器
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
79.s103、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80.该步骤中,根据获取到的烟雾浓度,确定排烟策略;根据预先确定的烟雾浓度和排烟策略的映射关系,确定不同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81.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烟雾浓度,确定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的步骤包括:
82.s1031、根据所述烟雾浓度,检测所述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
83.该步骤中,根据历史经验或者实验数据确定预设排烟浓度,在检测到的烟雾浓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时,需要进行车内排烟的操作。
84.s1032、若不大于预设排烟浓度,则确定是否具有开启的排烟通道,若具有,则将开启的排烟通道关闭,并确定是否具有开启的排烟马达,若具有,则将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
85.该步骤中,若检测到车内的烟雾浓度不大于预设排烟浓度时,说明车内的烟雾已经排尽或者未产生烟雾,需要确定所有排烟通道和排烟马达是关闭状态,若有开启的则将其关闭。
86.s1033、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87.该步骤中,根据步骤s1032,确定是否触发以下任意一种触发条件,触发条件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根据触发条件确定是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还是继续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
88.需要说明的是,通过以下步骤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89.1)、确定是否接收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
90.该步骤中,在汽车获取到碰撞信息时,汽车的状态处于碰撞状态下,在包括但不限于触发以下任意一种目标条件时,会接收到目标消息,停止烟雾浓度的检测,目标条件包括:当连续检测到车内的烟雾浓度不大于预设排烟浓度的时间长达预设停止检测时间时、根据人为的触控操作解除了碰撞状态时、汽车处于碰撞状态的时间长达预设更新时间时。
91.示例性的,当预设更新时间设置为12小时,在汽车处于碰撞状态的时间达到12小时后,会接收到目标信息,根据目标信息将汽车的当前状态由碰撞状态更新为非碰撞状态,停止烟雾浓度的检测;或者在汽车处于碰撞状态下时,通过人工手动解除碰撞状态,接收目标信息,根据目标信息将汽车的当前状态由碰撞状态更改为非碰撞状态,停止烟雾浓度的检测。
92.2)、若未接收到,则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直至接收到所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
93.该步骤中,若未接收到目标消息时,继续检测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直至接收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时,停止烟雾浓度的检测。
94.3)若接收到,则继续获取所述汽车的碰撞信息。
95.该步骤中,若接收到目标消息时,解除碰撞状态,停止车内烟雾浓度的检测,继续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直至获取到所述碰撞信息。
96.需要说明的是,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的步骤,包括:
97.(1)、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获取接收到所述触发条件的触发时间,确定距离到所述触发时间的时长是否达到预设时间;
98.该步骤中,预设时间是根据历史经验或实验数据确定的,当触发时间的时长达到预设时间时,确定是否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这样可以根据预设时间的间隔确定是否进行烟雾浓度的检测,不必实时进行确定。
99.(2)、若未达到,则继续确定距离到所述触发时间的时长,直到所述时长达到所述预设时间;
100.(3)、若达到,则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101.s1034、若大于预设排烟浓度,则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102.该步骤中,若检测到车内的烟雾浓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时,说明需要进行排烟,根据确定出的排烟策略进入步骤s104确定目标排烟通道。
103.s104、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
104.该步骤中,不同的排烟策略中对应的需要开启的排烟通道不同,将需要开启的排烟通道确定为目标排烟通道,所以根据排烟策略在所有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以开启目标排烟通道进行排烟。
105.例如,烟雾浓度较低时,对应的排烟策略中的目标排烟通道是1、3号,则在排烟通道1-6号中仅开启排烟通道1号和排烟通道3号;当烟雾浓度较高,对应的排烟策略中的目标排烟通道是1-6号,则将排烟通道1-6号全部开启。
106.示例性的,在确定排烟策略时,当烟雾浓度较低时,可以根据烟雾检测器的位置,将目标排烟通道确定为距离该位置最近的一个或多个排烟通道;当烟雾浓度较高时,将目标排烟通道确定为全部的排烟通道。
107.例如,车内安装有多个烟雾检测器,分别安装于不同的位置处,当其中一个烟雾检测器先检测到烟雾浓度时,则打开距离该烟雾检测器最近的一个或多个排烟通道;当其余烟雾检测器也检测到烟雾浓度时,再对应打开其余的烟雾通道。
108.s105、在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109.该步骤中,每个排烟通道都有对应的排烟马达,将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这里,可以设置各个排烟马达的固定转速,通过固定转速进行排烟,也可以根据排烟策略确定排烟马达的转速,不同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里的排烟马达的转速也不同,例如烟雾浓度低时,对应的排烟策略里的排烟马达的转速也低,烟雾浓度高时,对应的排烟策略里的排烟马达的转速也高,在进行排烟的同时,达到了节能降噪的目的。
110.示例性的,根据历史经验以及实验数据确定烟雾浓度和排烟马达转速之间的映射关系,根据该映射关系,确定接收到的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马达的转速,根据该转速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111.需要说明的是,将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后的步骤请参阅图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另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中所示,控制方法还包
括:
112.s201、将所述排烟马达开启的时间作为起始排烟时间,获取从所述起始排烟时间开始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
113.s202、当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达到所述排烟策略对应的预设排烟时间时,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
114.s203、若是,则根据所述排烟策略继续排烟,直到车内的烟雾浓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排烟浓度时停止排烟;
115.s204、若否,则关闭所述目标排烟通道以及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以停止排烟。
116.该步骤中,在开启排烟马达进行排烟时,进行排烟计时,根据历史经验或者实验数据预先确定出排烟策略;根据排烟策略中的烟雾浓度、排烟通道以及预设排烟时间的映射关系,或者烟雾浓度、排烟通道、排烟马达转速以及预设排烟时间的映射关系,根据该映射关系确定出对应的预设排烟时间,判断排烟计时统计的排烟时间,即,排烟马达从起始排烟时间开始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是否大于对应的预设排烟时间,若大于,则根据排烟策略继续排烟,直到车内的烟雾浓度小于或等于预设排烟浓度时停止排烟;若停止排烟,则关闭目标排烟通道以及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
117.示例性的,请参阅图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车内排烟结构的示意图,如图3中所示,车内排烟结构的安装位置可参考图3,也可以安装在其他位置,具体根据显示情况与车型决定,电子控制单元(控制装置)安装在车的前部,上述的所有控制方法应用于该电子控制单元,排烟部件包括碰撞传感器、烟雾检测器、排烟通道以及排烟马达;多个碰撞传感器可在车头、车尾以及车的左右两侧各安装一个,在车的左右两侧各安装了两对排烟马达和排烟通道,在车顶也可选配安装两对排烟通道与排烟马达,烟雾检测器可安装在车内的任意位置处,各排烟部件与电子控制单元通过汽车总线(can/ling等)相连。
118.示例性的,请参阅图4,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车内排烟处理的示意图,如图4中所示,根据碰撞传感器检测汽车是否发生碰撞,若发生碰撞,则获取碰撞信息,若未发生碰撞,则继续实时检测碰撞信息;在获取到的碰撞信息后,打开烟雾检测器进行烟雾检测,检测到烟雾浓度时,判断排烟通道是否开启,未开启则开启,开启排烟通道后,判断排烟马达是否开启,未开启则开启,开启排烟马达后进行排烟,并检测车内是否具有烟雾,若具有,则继续排烟,直到检测不到烟雾浓度;若未获取到烟雾浓度,则判断排烟通道是否开启,若未开启则判断是否解除碰撞状态;若开启则关闭排烟通道,在关闭排烟通道后检测排烟马达是否开启,若未开启则判断是否解除碰撞状态;若开启则关闭排烟马达,在关闭排烟马达后判断是否解除碰撞状态;若解除碰撞状态,则根据碰撞传感器继续获取碰撞信息;若未解除,则根据烟雾检测器继续检测车内是否具有烟雾浓度。
11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所述控制方法包括: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若所述碰撞程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则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在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120.这样,采用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根据车辆的碰撞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获取车
内的烟雾浓度,而不同的烟雾浓度具有不同的排烟策略,根据排烟策略进行排烟,不仅避免了误检测,提高了车内烟雾检测的准确性,还降低了汽车不必要的能量消耗。
121.基于同一申请构思,本技术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与上述实施例提供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对应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装置,由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装置解决问题的原理与本技术上述实施例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相似,因此车内排烟的控制装置的实施可以参见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22.请参阅图5、图6,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装置的结构图之一,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装置的结构图之二。如图5中所示,所述控制装置510包括:
123.接收模块511,用于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
124.获取模块512,用于在所述碰撞程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时,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
125.确定模块513,用于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126.处理模块514,用于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
127.排烟模块515,用于在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128.可选的,如图6所示,所述控制装置510还包括控制模块516,所述控制模块516用于:
129.将所述排烟马达开启的时间作为起始排烟时间,获取从所述起始排烟时间开始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
130.当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达到所述排烟策略对应的预设排烟时间时,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
131.若是,则根据所述排烟策略继续排烟,直到车内的烟雾浓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排烟浓度时停止排烟;
132.若否,则关闭所述目标排烟通道以及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以停止排烟。
133.可选的,所述确定模块513在用于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时,所述确定模块513具体用于:
134.根据所述烟雾浓度,检测所述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
135.若不大于预设排烟浓度,则确定是否具有开启的排烟通道,若具有,则将开启的排烟通道关闭,并确定是否具有开启的排烟马达,若具有,则将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
136.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137.若大于预设排烟浓度,则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138.可选的,所述确定模块513在用于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时,所述确定模块513具体用于:
139.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获取接收到所述触发条件的触发时间,确定距离到所述
触发时间的时长是否达到预设时间;
140.若未达到,则继续确定距离到所述触发时间的时长,直到所述时长达到所述预设时间;
141.若达到,则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142.可选的,如图6所示,所述控制装置510还包括判断模块517,所述判断模块517用于:
143.确定是否接收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
144.若未接收到,则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直至接收到所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
145.若接收到,则继续获取所述汽车的碰撞信息。
14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包括:接收模块,用于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碰撞程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时,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排烟模块,用于在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开启后,将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开启,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147.这样,采用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根据车辆的碰撞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而不同的烟雾浓度具有不同的排烟策略,根据排烟策略进行排烟,不仅避免了误检测,提高了车内烟雾检测的准确性,还降低了汽车不必要的能量消耗。
148.基于同一申请构思,本技术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与上述实施例提供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对应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系统,由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控制系统解决问题的原理与本技术上述实施例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相似,因此车内排烟的控制系统的实施可以参见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49.请参阅图7,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7所示,控制系统700包括碰撞检测装置710、烟雾检测装置720、排烟装置730、排烟马达装置740以及控制装置510;所述碰撞检测装置710,用于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并将所述碰撞信息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510;所述烟雾检测装置720,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发送的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将获取到的所述烟雾浓度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510。所述控制装置510,用于接收所述碰撞检测装置710发送的所述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判断所述碰撞程度是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若是,则生成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烟雾检测装置720;接收所述烟雾检测装置720发送的所述烟雾浓度,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生成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将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排烟装置730;接收所述排烟装置730发送的开启完成信息后,生成开启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排烟马达装置740;所述排烟装置730,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510发送的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开启目标排烟通道后,生成开启完成信息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510;所述排烟马达装置740,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510发送的所述开启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开启所
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开启排烟马达,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150.进一步的,所述控制装置510还用于:根据所述排烟马达装置740发送的开启马达成功信息,根据所述开启马达成功信息确定起始排烟时间,获取从所述起始排烟时间开始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当所述排烟马达一直处于开启的时间达到所述排烟策略对应的预设排烟时间时,检测接收到的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若是,则控制排烟装置730和排烟马达装置740继续排烟;若否,则控制排烟装置730和排烟马达装置740关闭以停止排烟。
151.进一步的,所述控制装置510还用于:根据所述烟雾浓度,检测所述烟雾浓度是否大于预设排烟浓度;若不大于预设排烟浓度,则确定是否具有开启的排烟通道,若具有,则将开启的排烟通道关闭,并确定是否具有开启的排烟马达,若具有,则将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若大于预设排烟浓度,则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
152.进一步的,所述控制装置510还用于:在接收到包括未有开启的排烟通道、未有开启的排烟马达以及将所述开启的排烟马达关闭的任意一种触发条件时,获取接收到所述触发条件的触发时间,确定距离到所述触发时间的时长是否达到预设时间;若未达到,则继续确定距离到所述触发时间的时长,直到所述时长达到所述预设时间;若达到,则确定是否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
153.进一步的,所述控制装置510还用于:确定是否接收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若未接收到,则继续检测车内的烟雾浓度,直至接收到所述停止检测烟雾浓度的目标信息;若接收到,则继续获取所述汽车的碰撞信息。
15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内排烟的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包括碰撞检测装置、烟雾检测装置、排烟装置、排烟马达装置以及控制装置;所述碰撞检测装置,用于获取汽车的碰撞信息,并将所述碰撞信息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所述烟雾检测装置,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发送的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将获取到的所述烟雾浓度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用于接收所述碰撞检测装置发送的所述碰撞信息,根据所述碰撞信息确定汽车的碰撞程度,判断所述碰撞程度是否达到预设检测程度,若是,则生成获取烟雾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烟雾检测装置;接收所述烟雾检测装置发送的所述烟雾浓度,根据所述烟雾浓度确定所述烟雾浓度对应的排烟策略,根据所述排烟策略在多个排烟通道中确定出目标排烟通道;生成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将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排烟装置;接收所述排烟装置发送的开启完成信息后,生成开启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排烟马达装置;所述排烟装置,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发送的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开启目标排烟通道的控制指令开启目标排烟通道后,生成开启完成信息发送给所述控制装置;所述排烟马达装置,用于接收所述控制装置发送的所述开启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根据所述开启所述目标排烟通道对应的排烟马达的控制指令开启排烟马达,以将车内的烟雾排出。
155.这样,采用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根据车辆的碰撞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获取车内的烟雾浓度,而不同的烟雾浓度具有不同的排烟策略,根据排烟策略进行排烟,不仅避免
了误检测,提高了车内烟雾检测的准确性,还降低了汽车不必要的能量消耗。
156.请参阅图8,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8中所示,所述电子设备800包括处理器810、存储器820和总线830。
157.所述存储器820存储有所述处理器810可执行的机器可读指令,当电子设备800运行时,所述处理器810与所述存储器820之间通过总线830通信,所述机器可读指令被所述处理器810执行时,可以执行如上述图1以及图2所示方法实施例中的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的步骤,具体实现方式可参见方法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158.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运行时可以执行如上述图1以及图2所示方法实施例中的车内排烟的控制方法的步骤,具体实现方式可参见方法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159.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60.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又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通信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161.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62.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
163.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处理器可执行的非易失的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64.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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