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894749发布日期:2022-07-26 22:50阅读:343来源:国知局
自卸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自卸车。


背景技术:

2.自卸车是一种在城市建设、公路建设、水利工程和能源工业中广泛应用的一种专用运输车,具体是指通过液压或机械举升而自行卸载货物的车辆。自卸车的货箱被举升并倾斜成一定角度,从而利用货物自身重力进行卸料。
3.目前根据自卸车的举升翻转形式不同,可细分为侧翻自卸车和后翻自卸车,两者具有不同的优缺点。侧翻自卸车具有重心低,卸货时不易发生翻车事故,对场地的长度、高度要求低等优势,但同时具有对场地的宽度要求高,对装载的货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等劣势。后翻自卸车具有重心高,重载时卸货容易发生翘头、翻车事故,且对场地的纵向长度、高度要求高等劣势,但同时具有对场地横向宽度要求低,装载的货物比较灵活多变等优势。因此,侧翻自卸车和后翻自卸车只能侧倾或者后倾一定角度完成卸料工作,已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对此市场上出现了可三面翻转的自卸车。
4.然而,常规的三面翻自卸车通常采用中置套筒缸,油缸垂直设置在车架上。油缸作为举升动力单元,安装空间和有效行程受底盘及闭合高度限制,底盘的离地高度会受影响,进而影响整车通过性。由于油缸行程不能过长,货箱长度及后翻时举升角度受限,影响卸货。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卸车,既能实现三面翻转卸货,又能够摆脱油缸垂直举升所受到的行程限制。
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自卸车,所述自卸车可向左侧、右侧和后侧三面翻转卸货,包括车架、可拆地设于车架上的车厢以及连接于所述车架和所述车厢之间的举升机构,所述举升机构包括:三角臂架,呈三角状,所述三角臂架具有三个突出的端部,分别为第一端部以及分列于所述第一端部两侧上的第二端部和第三端部;所述第二端部与所述车厢的底部可转动连接;拉杆,其一端与所述第三端部可转动连接;举升油缸,其缸体端部与所述车架可转动连接,所述举升油缸可相对于车架呈水平设置;所述缸体的侧壁与所述拉杆的另一端可转动连接,所述举升油缸的伸缩端与所述第一端部可转动连接,所述伸缩端伸出时,使得所述三角臂架相对于所述举升油缸向上翻转并展开,所述举升油缸和所述拉杆一起向上倾斜抬起,以举升起所述车厢并使得车厢翻转。
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车架上设有沿纵向延伸的第一纵向翻转轴和可转动地套设在所述第一纵向翻转轴上的第一连接座;所述举升油缸的缸体与所述第一连接座转动连接,以相对于所述车架左右转动;所述车厢的底部上设有沿纵向延伸的第二纵向翻转轴和可转动地套设在所述第二纵向翻转轴上的第二连接座;所述三角臂架的第二端部
与所述第二连接座转动连接,以带动所述车厢相对于车架左右翻转。
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举升机构还包括均沿横向延伸的第一横向翻转轴和第二横向翻转轴;所述缸体通过所述第一横向翻转轴与所述第一连接座转动连接,以相对于所述第一连接座前后翻转;所述第二端部通过所述第二横向翻转轴与所述第二连接座转动连接,以相对于所述第二连接座前后翻转。
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第一端部上设有转轴孔,所述举升机构还包括第一铰接轴,所述第一铰接轴沿横向穿设于所述转轴孔;所述举升油缸的伸缩端与所述第一铰接轴铰接。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三角臂架设置有两个,两所述三角臂架沿横向左右相对,所述第一铰接轴的两端分别穿设在两所述三角臂架的转轴孔中。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缸体上设有转轴孔,所述举升机构还包括第二铰接轴,所述第二铰接轴沿横向穿设于所述转轴孔;所述拉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二铰接轴铰接。
1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第三端部设有转轴孔,所述举升机构还包括第三铰接轴,所述第三铰接轴沿横向穿设于所述转轴孔;所述拉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三铰接轴铰接。
1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三角臂架上连接于第一端部和第三端部之间的边为第一侧边,所述三角臂架上连接于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的边为第二侧边,所述第一侧边和所述第二侧边之间的夹角为钝角,所述第二侧边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侧边的长度。
1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拉杆的长度小于所述举升油缸完全伸出的整体长度。
1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所述自卸车还包括至少两对侧翻转座和至少一对后翻转座;两对所述侧翻转座沿所述车架的纵向间隔布置,每对的两个侧翻转座分列于所述车架的左右两侧上,所述侧翻转座与所述车厢的侧边转动配合;两所述后翻转座均设于所述车架的后端上,所述后翻转座与所述车厢的后侧转动配合。
17.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自卸车至少具有如下优点和积极效果:
18.举升油缸可相对于车架转动,并呈水平设置。举升油缸为水平状态时,车辆可以处于运输过程或者非卸货的工作状态。该举升油缸的水平设置相较于传统的垂直油缸不会占用高度上的空间,其安装及有效行程不受底盘及闭合高度的限制。并且,借助三角臂架的有效长度,举升油缸无需伸出过长,就可以将车厢举升至设定的高度,可彻底卸货。上述举升机构可适用更多车型,提升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自卸车在后翻卸货的工作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车架的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车厢的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车厢和车架的装配示意图。
23.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举升机构向后倾斜举升的示意图。
24.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举升机构向左侧倾斜举升的示意图。
25.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26.1-车架、11-侧翻转座、11a-左侧翻转座、11b-右侧翻转座、12-插销孔、
27.13-后翻转座、14-第一纵向翻转轴、15-第一连接座、
28.2-车厢、20-底板、21-侧翻转部、21a-左侧翻转部、21b-右侧翻转部、23-后翻转部、24-u形槽、25-第二纵向翻转轴、26-第二连接座、
29.3-举升机构、31-三角臂架、311-第一端部、312-第二端部、313-第三端部、314-斜边、32-拉杆、33-举升油缸、34-第一横向翻转轴、35-第二横向翻转轴、36-第一铰接轴、37-第二铰接轴、38-第三铰接轴。
具体实施方式
30.体现本实用新型特征与优点的典型实施方式将在以下的说明中详细叙述。应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上具有各种的变化,其皆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且其中的说明及图示在本质上是当作说明之用,而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
3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以向左侧、右侧和后侧三面翻转的自卸车。本实用新型采用举升油缸和三角臂架结构作为举升动力单元,其中,举升油缸可水平放置,其安装及有效行程不受底盘及闭合高度的限制,能够适用于更多车型。
32.请参照图1,图1示出了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自卸车的具体结构,其包括车架1、可拆地设于车架1上的车厢2以及连接于车架1和车厢2之间的举升机构3。
33.上述车架1为副车架,该副车架设置在底盘的上方,整体为矩形框体结构。为方便描述,本文将定义车架1的长度方向为纵向,车架1的宽度方向为横向。定义朝向车头的为前端,远离车头的为尾端。
34.请参照图2,车架1上设置有两对侧翻转座11和一对后翻转座13。
35.其中,两对侧翻转座11沿车架1的纵向间隔布置,每对的两个侧翻转座11分列于车架1横向的左右两侧上,即分别为左侧翻转座11a和右侧翻转座11b。其中一对侧翻转座11位于车架1的中部,另一对侧翻转座11位于车架1的尾部。侧翻转座11为垂直于车架1的杆状结构,侧翻转座11在远离车架1的末端上开设有插销孔12。侧翻转座11与车厢2的侧边可转动配合。
36.两个后翻转座13亦设于车架1尾部。两后翻转座13并排间隔,且后翻转座13夹设于两个侧翻转座11之间。后翻转座13为矩形块体,并向后超出车架1的尾部。后翻转座13与车厢2的后侧转动配合。
37.请参照图3,车厢2的底板20上对应设置有车架1的各翻转座配合的部件。
38.具体为,底板20的中部和尾部分别设置有一对侧翻转部21。每对的两个侧翻转部21分列于底板20的左右两侧上,分别为左侧翻转部21a和右侧翻转部21b。侧翻转部21具有两个相对间隔的板体,板体通过焊接与底板20垂直相连。两板体相对开设有插销孔12。
39.底板20的尾部设置有一对后翻转部23。两后翻转部23分列于底板20的左右两侧上,并夹设于同样位于底板20尾部的两侧翻转部21之间。后翻转部23为长条状块体结构,并且后翻转部23的底部开设有开口朝下的u形槽24。
40.请参照图4,当车厢2与车架1装配时,车厢2底板20上的侧翻转部21对应于车架1上的侧翻转座11配合,其中,侧翻转部21的两个板体卡设在侧翻转座11的前后两侧上,插销孔12对准并供适配的插销插入,实现两者的转动限位。在车厢2侧翻时,车厢2可绕任意一侧的侧翻转座11的轴线相对于车架1左右侧翻。在后翻时,需要拔掉插销以解除限位。
41.同时,车厢2底板20上的后翻转部23对应于车架1上的后翻转座13配合。后翻转部23通过自身的u形槽24卡设在侧翻转座11上,并且后翻转部23与后翻转座13相邻并抵接在一起,实现限位。在后翻时,后翻转部23可绕侧翻转座11的轴线向后转动。在侧翻时,后翻转部23经u形槽24的开口可向上移动并脱离侧翻转座11,从而不会干涉车厢2的转动。
42.请参照图5并结合图1,举升机构3设置于车架1的中部,可以在不同方向上将自卸车厢2举升而使自卸车厢2倾斜实现卸货。本实施例的举升机构3在中举式自卸车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而得到,克服了传统结构的缺点。
43.举升机构3主要包括三角臂架31、拉杆32、举升油缸33以及与底板20和车架1连接的铰接旋转组件。
44.三角臂架31呈三角状。
45.三角臂架31具有三个突出的端部,分别为第一端部311以及分列于第一端部311两侧上的第二端部312和第三端部313。
46.三角臂架31上连接于第一端部311和第三端部313之间的边为第一侧边,三角臂架31上连接于第一端部311和第二端部312的边为第二侧边。第一侧边和第二侧边之间的夹角为钝角,第二侧边的长度大于第一侧边的长度。位于第二端部312和第三端部313之间的侧边为斜边314,自然其长度也最大。如此设计,该较长的斜边314的顶部(第二端部312)支撑车厢2底部,也就是利用较长的力臂更方便举升起车厢2。
47.同时,第二端部312与车厢2的底部可转动连接,以实现侧翻和后翻。
48.具体为,车厢2的底板20上设有沿纵向延伸的第二纵向翻转轴25和可转动地套设在第二纵向翻转轴25上的第二连接座26。即,第二连接座26可绕第二纵向翻转轴25的轴线左右转动。
49.对应地,举升机构3还包括沿横向延伸的第二横向翻转轴35。
50.请参照图6,第二端部312通过第二横向翻转轴35与第二连接座26转动连接,以可相对于第二连接座26前后翻转。换而言之,第二端部312可通过第二纵向翻转轴25和第二横向翻转轴35同时实现侧翻和后翻。
51.举升油缸33的缸体底部与车架1可转动连接,以实现侧翻和后翻。
52.具体为,车架1上设有沿纵向延伸的第一纵向翻转轴14和可转动地套设在第一纵向翻转轴14上的第一连接座15。举升机构3还包括沿横向延伸的第一横向翻转轴34。举升油缸33的缸体通过第一横向翻转轴34与第一连接座15转动连接,以相对于第一连接座15前后翻转。即,举升油缸33可通过第一纵向翻转轴14和第一横向翻转轴34同时实现侧翻和后翻。
53.举升油缸33的伸缩端与第一端部311可转动连接。具体为,第一端部311上设有转轴孔。举升机构3还包括第一铰接轴36,第一铰接轴36沿横向延伸并穿设于转轴孔。举升油缸33的伸缩端与第一铰接轴36铰接。
54.相当于,伸缩端可绕第一铰接轴36相对于三角臂架31前后转动。另外,在本实施例中,三角臂架31设置有两个,两三角臂架31沿横向左右相对,第一铰接轴36的两端分别穿设
在两三角臂架31的转轴孔中。
55.在铰接的作用下,举升油缸33可相对于车架1转动,并呈水平设置。举升油缸33为水平状态时,车辆可以处于运输过程或者非卸货的工作状态。该举升油缸33的水平设置相较于传统的垂直油缸不会占用高度上的空间,其安装及有效行程不受底盘及闭合高度的限制。并且,借助三角臂架31的有效长度,举升油缸33无需伸出过长,就可以将车厢2举升至设定的高度,彻底卸货。
56.如图5所示,拉杆32的作用在于提供支承点,起到辅助举升。
57.拉杆32的上端与第三端部313可转动连接,拉杆32的下端与举升油缸33相连。
58.具体为,第三端部313设有转轴孔,缸体的下端侧壁设有转轴孔。举升机构3还包括第二铰接轴37和第三铰接轴38,第二铰接轴37沿横向穿设于转轴孔;拉杆32的下端与第二铰接轴37铰接,以相对于缸体转动。第三铰接轴38沿横向穿设于转轴孔,拉杆32的上端与第三铰接轴38铰接,以绕第三端部313转动。另外,拉杆32的长度小于举升油缸33完全伸出的整体长度,在举升时,第三铰接轴38所处的高度位置低于第二端部312所处的高度位置,不会锁死。
59.在自卸车的运输过程中,将固定销轴穿过车架1和底板20适配的两对侧翻转座11总成的插销孔12内,实现限位固定。
60.在车辆到达卸货地点,用户根据装载货物类型和场地大小选取合适的卸货方式。
61.如图1和图5所示,后翻具体操作为:取下车厢2前端底板20上的右侧翻转座11b和左侧翻转座11a上的销轴。启动举升机构3,举升机构3围绕各个横向翻转轴和铰接轴转动。举升油缸33的伸缩端伸出时,三角臂架31相对于举升油缸33展开,带动举升油缸33和拉杆32一起向上倾斜抬起,以举升起车厢2并使得车厢2翻转。车厢2围绕后翻转座13转动,并向后倾斜,完成后翻卸料动作。当伸缩端缩回时,带动三角臂架31和拉杆32向下转动,举升油缸33重新恢复至水平状态。
62.如图6所示,侧翻具体操作为:取下底板20纵向上的两个右侧翻转座11b上的销轴(或底板20纵向上的两个左侧翻转座11a上的销轴)。启动举升机构3,举升油缸33的伸缩端伸出,三角臂架31相对于举升油缸33展开,以向上顶升车厢2。举升机构3整体将围绕纵向翻转轴和横向翻转轴共同转动,带动车厢2围绕左侧翻转座11a(或右侧翻转座11b)进行侧向转动,实现液压油缸在左右方向的倾斜举升,完成侧面卸料工作。
6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三面翻转的自卸车,其在卸货时既能使货箱侧翻,也能使货箱后翻,摆脱了环境工况对卸货方式的限制,也摆脱了承载货物和重量的局限性。
64.虽然已参照几个典型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应当理解,所用的术语是说明和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术语。由于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多种形式具体实施而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实质,所以应当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不限于任何前述的细节,而应在随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广泛地解释,因此落入权利要求或其等效范围内的全部变化和改型都应为随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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