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式婴儿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70930阅读:102来源:国知局
折叠式婴儿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折叠式婴儿车,包括一个折叠结构,该折叠结构包括:带有前轮(2)的中心体(1),铰接于所述中心体(1)的后轮(4)支撑部(3),以及由第一铰接杆(6)和第二铰接杆(7)的方式也铰接于所述中心体(1)的车把(5),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铰接杆(6)和第二铰接杆(7)的上端以可旋转的方式连接到铰接体(8)上,在所述婴儿车的每一侧有一个,所述车把(5)也以可旋转的方式连接到所述铰接体(8)上。它允许婴儿车在其折叠状态占据更小的空间,并且它允许将设置在婴儿车上的座椅或摇篮一并折叠。
【专利说明】折叠式婴儿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折叠式婴儿车,其包括一个占用更少空间并允许被折叠的折叠结构,折叠时不必从婴儿车分离座椅或摇篮。
【背景技术】
[0002]现今已知的婴儿车可以折叠,以便运输它们,这样当孩子不使用它时,它们占用较少的空间。
[0003]现今已知两种类型的折叠:折叠式婴儿车的第一种类型被称为伞型,其中,在被折叠时该婴儿车的侧面朝向彼此朝向中心相互靠拢。为此目的,这些婴儿车包括一个X形的铰接结构,以允许此折叠。
[0004]这些婴儿车具有的优点是在折叠状态的宽度是相当小的,虽然它们的长度与婴儿车在展开或使用状态的长度是一样的。
[0005]在第二类型的婴儿车,它们通过朝前面旋转车把而折叠,使得它被折叠在其折叠结构的中心体。这样的折叠式婴儿车具有其长度缩短的优点,尽管仅限于车把的长度,即使当车把上端也可以折叠。
[0006]这种折叠式婴儿车的一个例子在文献EP1741614B1中描述。该文献中描述的婴儿车包括由中心体形成的折叠结构,在这种情况下是以杆件的形式,车把和后轮折叠在其上。车把和所述中心体之间的铰接在每一侧由一对彼此连接并和车把连接的铰接杆执行,使得在所述铰接杆和车把之间有两个铰接点,用附图标记26、27表示。此外,一些所述杆必须向前沿着所述中心体滑动,以允许折叠所述婴儿车,通过比较图3和图4可以看到。
[0007]此折叠式婴儿车的一个问题是它的折叠结构的复杂性,所述折叠结构包括弯曲杆和位于所述中心体的后部的铰接中心。此外,可以在图2中很清楚地看出,其中,所述婴儿车在它的折叠状态,其在所述状态的长度由车把的长度的限制,因为尽管车把的一部分可以被折叠,它超出由所述中心体定义的长度。
[0008]因此,对这样一种折叠式婴儿车的需求是显而易见的,其具有的优点是,其在折叠状态的长度尽可能地短,特别是所述结构的中心体的长度,而同时它的结构尽可能简单,使得该婴儿车的成本尽可能低。

【发明内容】

[0009]本发明的折叠式婴儿车可以解决上述缺点,并具有将在下面描述的其它优点。
[0010]本发明的折叠式婴儿车包括一个折叠结构,所述折叠结构包括:
[0011]-带有前轮的中心体,
[0012]-铰接于所述中心体的后轮支撑部,以及
[0013]-由第一铰接杆和第二铰接杆的方式也铰接于所述中心体的车把,
[0014]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铰接杆和第二铰接杆的上端以可旋转的方式连接到铰接体上,在所述婴儿车的每一侧有一个,所述车把也以可旋转的方式连接到所述铰接体上。[0015]在婴儿车的展开状态,所述第二铰接杆最好对准所述车把。
[0016]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每个铰接体包括用于所述第一铰接杆的第一旋转轴,用于所述第二铰接杆的第二旋转轴和用于所述车把的第三旋转轴。
[0017]所述中心体优选具有大致矩形的轮廓。
[0018]所述车把包括可折叠的上部,以允许所述婴儿车在其折叠状态具有较小的长度。
[0019]优选地,所述第二铰接杆与所述中心体的铰接位置,相对于后轮,更靠近前轮,以允许所述车把在折叠状态不从所述中心体凸出。
[0020]优选地,所述后轮支撑部包括一对杆,其上端延伸超出所述中心体,所述支撑部的杆在后轮和其上端部之间的中间点铰接于所述中心体。
[0021]此外,所述前轮优选基本上不从由所述中心体所定义的长度凸出。
[0022]根据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所述车把的下端位于各自的铰接体,每一个铰接体设置有三个旋转轴,用于所述第一铰接杆的上端的第一旋转轴,用于所述第二铰接杆的上端的第二旋转轴和用于所述车把的下端的第三旋转轴。
[0023]本发明的折叠式婴儿车实现了下面的优点:
[0024]-该婴儿车在其折叠状态的长度不是由车把限定,而是由所述车把和后轮的支撑部折叠于其上的中心体的长度限定;
[0025]-后轮和前轮位于由所述中心体定义的长度范围内,因为由于后轮的支撑部所述后轮完全向内折叠,而且在任何时间、即使在婴儿车正常使用期间所述前轮都不会从所述中心体凸出;
[0026]-该婴儿车的折叠结构比在其他类似的折叠婴儿车更简单,因为,例如,不需要移动任何元件以允许折叠;
[0027]-本发明的婴儿车通过车把以非常舒适的方式折叠,仅需在拔下位于车把上的安全锁之后,简单地向前旋转车把;
[0028]-由于所述折叠结构的设计,本发明的婴儿车甚至可以与连接在所述婴儿车上的摇篮或座椅一起折叠,在此其全部元件被折叠在所述中心体上,而不占用由上述摇篮或座椅占据的空间。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9]为了更好地理解上述内容,附上一组附图,仅通过非限制性示例的方式示意性地描绘实际的实施例。
[0030]图1是本发明的折叠式婴儿车在其正常的使用或展开状态的透视图;
[0031]图2是本发明的折叠式婴儿车在其被折叠时的透视图,在其使用状态和其折叠状态之间的中间状态;和
[0032]图3是本发明的折叠式婴儿车在其折叠状态的透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3]如可在附图中看到的,折叠式婴儿车包括一折叠结构。
[0034]所述折叠结构包括中心体1,后轮4的支撑部3,车把5和第一铰接杆6和第二铰接杆7,如在下面进一步详细说明。[0035]中心体I具有大致矩形的轮廓,并且设置成其使用状态是略微倾斜的状态,如图1所示,使得后部比前部略高。
[0036]所述中心体I包括两个前轮2,所述前轮2在婴儿车的使用状态和折叠状态,都不会从婴儿车的任何位置凸出所述中心体I的前部。
[0037]后轮4的支撑部3由一对用于连接所述中心体I的垂直的连接杆和一个连接所述两个后轮4的横杆构成。
[0038]所述用于连接中心体I的连接杆的上端延伸超出所述中心体1,即,两个所述连接杆和中心体I之间的铰接点,是在所述连接杆的中间位置,而不是在它们的端部。
[0039]车把5是由一个倒U形体构成,并且通过铰接杆6和7的方式被附连到中心体1,如下面所解释。
[0040]为了减小车把5的长度,其上部5a是一个折叠部分,由图1中的箭头来表示。此上部5a通过操作为了安全的原因位于上部5a本身的一个安全锁来折叠。
[0041]各铰接体8位于所述车把5的下端,每一个铰接体8设置有三个旋转轴,用于第一铰接杆6的上端的第一旋转轴9,用于第二铰接杆7的上端的第二旋转轴10,以及用于所述车把5的下端的第三旋转轴11。
[0042]反过来,第一铰接杆6的下端以可旋转的方式连接到后轮4的支承部3的所述杆件的上端,通过各自的具有两个旋转轴的连接元件12的方式,所述两个旋转轴一个用于第一铰接杆6的下端,另一个用于所述支撑部3的杆件中一个的上端。
[0043]此外,所述第二铰接杆7的下端以可旋转的方式与所述中心体I连接,在接近所述前轮2的位置,即相对于后轮4,更靠近前轮2。
[0044]当本发明的婴儿车从使用状态折叠,就像通常在所有的折叠式婴儿车那样,必须先释放根据现行法规出于安全原因必须设置的安全锁。
[0045]然后,车把的上部5a根据图1中所示的箭头,即,朝着操作婴儿车的成年用户,向后旋转。
[0046]接着,向前旋转具有折叠上部5a的车把5,这将接着导致第一铰接杆6和第二铰接杆7以及后轮4的支撑部3朝向中心体I的旋转,如图2中所示的箭头所示。
[0047]图3描绘了本发明的婴儿车在其折叠状态,其中可以看出,折叠式婴儿车的长度是由中心体I的长度决定的,而不是由从其上凸出的车把5决定。
[0048]要展开本发明的婴儿车,仅需简单地进行上述折叠运动的反向操作。
[0049]尽管已经参考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所描述的折叠式婴儿车易于进行许多变化和修改,并且所有提及的细节可以用其它技术上等效的细节来代替,而不偏离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折叠式婴儿车,包括一个折叠结构,该折叠结构包括: -带有前轮(2)的中心体(1), -铰接于所述中心体(I)的后轮(4)支撑部(3),以及 -由第一铰接杆(6)和第二铰接杆(7)的方式也铰接于所述中心体(I)的车把(5),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铰接杆(6)和第二铰接杆(7)的上端以可旋转的方式连接到铰接体(8)上,在所述婴儿车的每一侧有一个,所述车把(5)也以可旋转的方式连接到所述铰接体(8)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儿车,其中所述第二铰接杆对准处于婴儿车展开状态的所述车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儿车,其中每个铰接体(8)包括用于所述第一铰接杆(6 )的第一旋转轴(9 )、用于所述第二铰接杆(7 )的第二旋转轴(10 )和用于所述车把(5 )的第三旋转轴(11)。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所述中心体(I)具有大致矩形的轮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所述车把(5)包括可折叠的上部(5a)。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所述第二铰接杆(7)与所述中心体(I)的铰接位置,相对于后轮(4),更靠近前轮(2)。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所述后轮(4)支撑部(3)包括一对杆,其上端延伸超出所述中心体(1),所述支撑部的杆在后轮(4)和其上端部之间的中间点铰接于所述中心体(I)。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所述前轮(2)基本上不从由所述中心体(I)所定义的长度凸出。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所述车把(5)的下端位于各自的铰接体(8),每一个铰接体设置有三个旋转轴,用于所述第一铰接杆(6 )的上端的第一旋转轴(9 ),用于所述第二铰接杆(7)的上端的第二旋转轴(10)和用于所述车把(5)的下端的第三旋转轴(11)。
【文档编号】B62B7/08GK103987610SQ201280050269
【公开日】2014年8月13日 申请日期:2012年10月15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14日
【发明者】若阿金·简·斯托普 申请人:普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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