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连杆避震中置马达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05317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行车加工领域,具体为四连杆避震中置马达结构。



背景技术:

自行车,又称脚踏车或单车,通常是二轮的小型陆上车辆,人骑上车后,以脚踩踏板为动力,是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自行车种类很多,有单人自行车,双人自行车还有多人自行车。自行车可以作为环保的交通工具用来代步、出行;越来越多的人将自行车作为健身器材用来骑行锻炼、自行车出游,自行车本身也是一项体育竞技运动,有公路自行车赛、山地自行车赛、场地自行车赛、特技自行车比赛等。自行车的车架、轮胎、脚踏、刹车、链条等25个部件中,其基本部件缺一不可。其中,车架是自行车的骨架,它所承受的人和货物的重量最大。按照各部件的工作特点,大致可将其分为导向系统、驱动系统、制动系统等。手脚双动力自行车在传统自行车的车架上增加了一个合金制成的盒子,盒子内包含着各种传动零件,通过力的相互作用,从而实现了手脚双动力,简单的推拉车把动作,从而实现用车把就能让车子前进,不仅省力,还能健身。四连杆,自行车避震系统,使用杠杠原理解决普通直连式避震系统的避震弹簧受力问题,使得避震弹簧受力垂直,最大降低固定轴摩擦力,是一种简单的避震系统解决技术方案。在自行车的生产中,目前还没有一种专门用于四连杆避震中置马达的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正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专门用于四连杆避震中置马达的结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四连杆避震中置马达结构,包括头管、上管、下管、连接杆、避震器、中管、支架、电机座、固定螺栓,其特征在于电机座置于整个结构的最底部,电机座上方中部设置一个避震器,避震器上方右侧设置一个支架,支架尾部设置一个固定螺栓,电机座内侧上方设置一个中管,中管上部左侧设置一个连接杆,连接杆左侧有一个上管,上管左侧上方设置一个头管,头管下方右侧设置一个下管。头管为近似圆柱体,上管、下管均为两端有弯弧的近似圆柱体,连接杆为水平细杆,支架为近似“V”字型钢架,电机座为两端向下弯曲的近似长方形薄板。

本实用新型通过电机座支撑整个结构,起到稳定的作用,同时也为上部的避震器提供了一个放置基础,头管用于连接上管和下管,使得整个结构更加完善,提高骑行的舒适稳定性,连接杆用于连接中管和上管,起到固定控制的作用,避震器通过其特殊的四连杆利用杠杆原理使避震弹簧受力垂直,最大程度降低固定轴摩擦力,进而起到减小震动的作用,且避震器放置在电机座中间,保护避震器,减少外界对避震器造成的损坏,提高了骑行舒适度和安全性,支架用于支撑中管和避震器,使得结构更加稳定,通过固定螺栓来将支架安装固定,辅以支撑避震器,本实用新型还具有制造成本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牢固耐用,且各构件连接灵活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其中:

1—头管,2—上管,3—下管,4—连接杆,5—避震器,6—中管,7—支架,8—电机座,9—固定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四连杆避震中置马达结构,包括头管1、上管2、下管3、连接杆4、避震器5、中管6、支架7、电机座8、固定螺栓9,其特征在于电机座8置于整个结构的最底部,电机座8上方中部设置一个避震器5,避震器5上方右侧设置一个支架7,支架7尾部设置一个固定螺栓9,电机座8内侧上方设置一个中管6,中管6上部左侧设置一个连接杆4,连接杆4左侧有一个上管2,上管2左侧上方设置一个头管1,头管1下方右侧设置一个下管3。头管1为近似圆柱体,上管2、下管3均为两端有弯弧的近似圆柱体,连接杆4为水平细杆,支架7为近似“V”字型钢架,电机座8为两端向下弯曲的近似长方形薄板。

本实用新型通过电机座8支撑整个结构,起到稳定的作用,同时也为上部的避震器5提供了一个放置基础,头管1用于连接上管2和下管3,使得整个结构更加完善,提高骑行的舒适稳定性,连接杆4用于连接中管6和上管2,起到固定控制的作用,避震器5通过其特殊的四连杆利用杠杆原理使避震弹簧受力垂直,最大程度降低固定轴摩擦力,进而起到减小震动的作用,且避震器5放置在电机座8中间,保护避震器5,减少外界对避震器5造成的损坏,提高了骑行舒适度和安全性,支架7用于支撑中管6和避震器5,使得结构更加稳定,通过固定螺栓9来将支架7安装固定,辅以支撑避震器5,本实用新型还具有制造成本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牢固耐用,且各构件连接灵活的特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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