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形转动减震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32804发布日期:2019-08-27 19:49阅读:532来源:国知局
圆形转动减震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减震器,特别涉及一种在两轮车(如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的车轮上使用的减震器,也可应用于其他类似车辆之间。



背景技术:

两轮车上的减震器,一般设置在前叉、后叉与车架相接的位置,存在占用空间较大、成本较高的问题。

基于便于折叠、收纳的需要,两轮车的体积越来越小,导致在前叉、后叉与车架之间设置减震器是越来越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圆形转动减震器,其目的是将减震器设置在车轴位置,占用空间小,不影响折叠使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圆形转动减震器,设置在车体与车轮之间,其特征在于,包括:

内圈,与所述车体相对固定,在内圈的周侧形成有一个弧形的限位槽,所述限位槽的一侧具有一个第一死点,另一侧具有一个第二死点;

外圈,套设在内圈上并能够绕内圈转动,所述外圈上设有一个凸块,所述凸块能够在所述限位槽中往复摆动,并被限位槽的第一死点和第二死点限制住极限摆动位置;

扭簧,其一端与内圈固定连接,另一端与外圈固定连接,所述扭簧的预紧力使外圈上的凸块具有抵靠在所述限位槽的第一死点的运动趋势;

所述车轮的车轴固定在外圈的后侧靠下的偏心位置,所述车轴受到的冲击力使所述凸块具有朝向所述限位槽的第二死点移动的运动趋势。

所述的圆形转动减震器,其中:车体是独轮车、两轮车、三轮车或四轮车的车体。

所述的圆形转动减震器,其中:所述两轮车是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滑板车。

所述的圆形转动减震器,其中:所述两轮车是自行车或滑板车。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在于:当车轮在前进过程中遇到石子或高低不平的地面而产生冲击力,冲击力会被扭簧所吸收,通过外圈相对内圈产生的平缓的摆动来替代突然的冲击感,则使用者有很好的避震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具有圆形转动减震器的可折叠滑板车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图3是具有圆形转动减震器的前叉结构的平面示意图与剖视图;

图3A是图3所示的圆形转动减震器的载人或受冲击情况示意图;

图4、图5是具有圆形转动减震器的后叉结构的平面示意图与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前叉1;车架2;后叉3;前轮4;轮轴41;后轮5;轮轴51;内圈6;限位槽7;第一死点71;第二死点72;外圈8;凸块81;扭簧9。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详细描述本发明的一些具体实施例。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标示了相同或类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这些附图未必是按真实比例绘制的。

如图1、图2、图3、图4、图5所示,以两轮车为例来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和功能进行说明,所述两轮车具有前叉1、车架2与后叉3,前叉1上固定有前轮4,后叉3上固定有后轮5,而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圆形转动减震器,可布置在前叉1与前轮4的轮轴之间,以及/或后叉3与后轮5的轮轴之间,包括:

内圈6,通过螺钉或销钉固定在前叉1或后叉3上,在内圈6的周侧形成有一个弧形的限位槽7,所述限位槽7的一侧具有一个第一死点71,另一侧具有一个第二死点72;

外圈8,套设在内圈6上并能够绕内圈6转动,其可通过挡板限制而不会从内圈6上掉落(挡板为常用机构,在此不予赘述);所述外圈8上设有一个凸块81,所述凸块81能够在所述限位槽7中往复摆动,并被限位槽7的第一死点71和第二死点72限制住极限摆动位置;

扭簧9,其一端与内圈6固定连接,另一端与外圈8固定连接,所述扭簧9的预紧力使外圈8上的凸块81具有抵靠在所述限位槽7的第一死点71的运动趋势;

前轮4或后轮5的轮轴41、51,固定在外圈8的后侧(以两轮车的前进方向为前,反方向为后)靠下的偏心位置,当使用者站立或坐在两轮车上时,使用者的重量通过车架2、前叉1、后叉3传递到内圈6上,使所述外圈8发生偏心转动,使外圈8上的凸块81朝向第二死点72方向位移,当使用者的重力与扭簧9的扭力平衡时,所述凸块81位于第一死点71与第二死点72之间(如图3A所示);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前叉1、后叉3均呈Y字型而伸出两个左右对称的分叉,每个分叉上都设有一个所述圆形转动减震器,所述前轮4或后轮5的轮轴41、51的两端固定在对称设置的两个圆形转动减震器上。

如此一来,当前轮4或后轮5在前进过程中遇到石子或高低不平的地面而产生冲击力,冲击力会使所述凸块81具有朝向所述限位槽7的第二死点72移动的运动趋势,但所述冲击力也会被扭簧9所吸收,通过外圈8相对内圈6产生的平缓的摆动来替代突然的冲击感(如图3A所示),则使用者有很好的避震体验。如遇到过大的冲击力,凸块81会被所述第二死点72限制,避免扭簧9被扭转到极限角度而损坏。

本实用新型除了可以布置在两轮车(特别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电动滑板车)上使用,也可应用于其他类似车辆,例如独轮车、三轮车、四轮车等。

以上说明对本实用新型而言只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在不脱离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作出许多修改、变化或等效,但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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