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泵维修转送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612603发布日期:2022-01-22 12:37阅读:91来源:国知局
真空泵维修转送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运输装置,具体地,涉及一种真空泵维修转送车。


背景技术:

2.在对真空泵日常保养维修中,由于真空泵的易损件需将泵体起吊拆开才能对易损件进行更换维修。所以要将真空泵运送至设备维修间才能安全起吊更换泵体易损件。
3.受一楼单晶车间高度空间以及现场距离维修车间较远所致,沉重的真空泵在运送中无法使用叉车,导致极为不方便且浪费人力与工作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上述真空泵维修转送不方便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真空泵维修转送车,该维修转送车能够在较小的空间内将真空泵吊起并运送至维修车间,大大节约人力、提升工作效率。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真空泵维修转送车,该维修车包括底架、支撑架和起吊架,所述底架由两根平行设置的平行杆和连接两根所述平行杆的连接杆围成带开口的框架,两根所述平行杆之间的距离大于真空泵的宽度、小于真空泵的长度;所述平行杆的底部设有滚轮;
6.所述支撑架包括位于所述平行杆上的主支撑杆和辅助支撑杆,所述主支撑杆倾斜设置,所述辅助支撑杆的一个端头支撑所述主支撑杆的中部,并与所述主支撑杆、所述平行杆围成三角形;
7.所述起吊架铰接于所述支撑架的上端,并通过第一伸缩装置实现升降,所述起吊架远离所述支撑架的端头处设有吊钩。
8.优选地,所述主支撑杆上设有扶手。
9.优选地,两根所述主支撑杆之间通过横杆连接,所述第一伸缩装置一端铰接在所述横杆上,另一端铰接在所述起吊架上。
10.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横杆与所述连接杆的中部通过纵杆连接。
11.优选地,所述平行杆和所述连接杆通过加强杆连接,所述平行杆、所述连接杆和所述加强杆围成三角形。
12.优选地,所述平行杆上、所述主支撑杆与所述辅助支撑杆之间设有配重块。
13.优选地,所述起吊架上设有台阶型的通孔,所述通孔中设有水平设置的从动齿轮,所述通孔外设有电机,所述电机通过主动齿轮与所述从动齿轮连接;
14.所述吊钩通过吊杆铰接在所述从动齿轮的底面上,以通过所述电机带动所述吊钩转动。
15.进一步优选地,所述通孔的台阶面上设有多个环形设置的滚珠,所述从动齿轮的底面设有环形路径,所述滚珠适配在所述环形路径中。
16.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实现了以下有益效果:
17.1、本实用新型在起吊时,因为将真空泵置于了底架的框架之中,整个结构只需比真空泵稍大少许即可,远远小于传统的叉车或者起吊机的体积,适于小空间的车间使用,并且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18.2、将底架的两根平行杆之间的距离设计为大于真空泵的宽度、小于真空泵的长度,吊钩将真空泵吊起至高于平行杆的高度,然后旋转真空泵,至其长边与平行杆垂直,因其长度大于两根平行杆之间的距离,放下后可完全置于平行杆上,避免了转送过程中真空泵晃动,提升转送过程的安全性。
19.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技术方案中,通过电机带动吊钩转动,进而带动真空泵转动至其长边与平行杆垂直或接近垂直,然后再将真空泵降低放置平行上,省去了人工转动真空泵的操作,提升操作安全性。
附图说明
20.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是图1的俯视图;
22.图3是图1的右视图;
23.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中起吊架与吊钩的连接示意图;
24.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中从动齿轮的结构示意图。
25.附图标记说明
26.1底架、11平行杆、12连接杆、13加强杆
27.2支撑架、21主支撑杆、22辅助支撑杆、23横杆、24纵杆
28.3起吊架、31吊钩、32吊杆、33通孔、331从动齿轮、3311环形路径、332滚珠、34电机、341主动齿轮
29.4滚轮
30.5扶手
31.6油缸
32.7配重块
具体实施方式
33.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3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下文的描述中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涉及的一些方位词,例如“上”、“下”、“前”、“后”等均是按照维修转运车在正常使用时零部件正常所指的方位类推所具有的含义,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的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因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隐含地包括一个或更多个所述特征。
3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
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者是一体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7.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真空泵维修转送车包括底架1、支撑架2和起吊架3,所述底架1由两根平行设置的平行杆11和连接两根所述平行杆11的连接杆12围成带开口的框架,所述开口的宽度大于真空泵的宽度,以使得所述框架能够围绕所述真空泵;所述平行杆11的底部设有滚轮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每根平行杆11的底部设有2个滚轮4,位于前方的滚轮4为万向轮;
38.所述支撑架2包括位于所述平行杆11上的主支撑杆21和辅助支撑杆22,所述主支撑杆21倾斜设置,所述辅助支撑杆22的一个端头支撑所述主支撑杆21的中部,并与所述主支撑杆21、所述平行杆11围成三角形,以形成稳固的支撑结构对起吊的真空泵给予足够的支撑;
39.所述起吊架3铰接于所述支撑架2的上端,并通过第一伸缩装置实现升降,所述起吊架3远离所述支撑架2的端头处设有吊钩31。第一伸缩装置优选使用油缸6。
40.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为了保证转送过程的稳定性,优选将真空泵置于底架1上。
41.基于此,我们可以利用真空泵长宽尺寸的差异(如2h-70滑阀真空泵,其长宽为883*526mm),将底架1的两根平行杆11之间的距离设计为大于真空泵的宽度、小于真空泵的长度。该种情况下,吊钩31用锁链、钢丝绳连接在起吊架3上,或者通过吊杆32铰接在起吊架3上。
42.进行起吊工作时,将底架1的开口对准真空泵宽边一侧推进,使得两根平行杆11分别位于真空泵长边一侧,吊钩31将真空泵吊起至高于平行杆11的高度,然后旋转真空泵,至其长边与平行杆11垂直,因其长度大于两根平行杆11之间的距离,放下后可完全置于平行杆11上,避免了转送过程中真空泵晃动,提升安全性。
43.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转送车底架1的开口对准真空泵推行,使真空泵位于平行杆11和连接杆12围成的框架中,此时,吊钩31位于真空泵的正上方,将吊钩31勾在真空泵上,并生成第一伸缩装置将真空泵抬升,然后推行转送车将真空泵送至维修车间。
44.本实用新型在起吊时,因为将真空泵置于了底架1的框架之中,整个结构只需比真空泵稍大一点即可,远远小于传统的叉车或者起吊机的体积,适于小空间的车间使用,并且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45.为了方便转送车的推行,所述主支撑杆21上设有扶手5。
46.两根所述主支撑杆21之间通过横杆23连接,所述第一伸缩装置一端铰接在所述横杆23上,另一端铰接在所述起吊架3上。
47.上述技术方案中,两根主支撑杆21之间通过横杆23连接,一方面提升了结构的牢固性,另一方面,方便安装第一伸缩装置。
48.进一步地,所述横杆23与所述连接杆12的中部通过纵杆24连接。
49.上述技术方案中,将第一伸缩装置安装在横杆23的中部,通过纵杆24对其进行支撑,进一步提升承重能力。
50.另一方面,为了提升底架1的稳定性,所述平行杆11和所述连接杆12通过加强杆13
连接,所述平行杆11、所述连接杆12和所述加强杆13围成三角形。
51.所述平行杆11上、所述主支撑杆21与所述辅助支撑杆22之间设有配重块7,以进一步提升起吊时,转送车的稳定性。
52.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如图4所示,所述起吊架3上设有台阶型的通孔33,所述通孔33中设有水平设置的从动齿轮331,所述通孔33外设有电机34,所述电机34通过主动齿轮341与所述从动齿轮331连接;所述吊钩31通过吊杆32铰接在所述从动齿轮331的底面上,以通过所述电机34带动所述吊钩31转动。该技术方案中,电机34转动,带动主动齿轮341转动,主动齿轮341带动从动齿轮331转动,进而带动铰接在从动齿轮331底面上的吊钩31转动。在吊钩31吊起真空泵后,启动电机34,带动真空泵转动至其长边与平行杆11垂直或接近垂直,关闭电机34,然后再将真空泵降低放置平行杆11上。该技术方案中,省去了人工转动真空泵的操作,提升操作安全性。
53.进一步地,为了方便从动齿轮331的转动,如图4-图5所示,所述通孔33的台阶面上设有多个环形设置的滚珠332,所述从动齿轮331的底面设有环形路径3311,所述滚珠332适配在所述环形路径3311中。
54.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55.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56.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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