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姿态控制推力器的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683175阅读:4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姿态控制推力器的控制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卫星制导、导航与控制技术,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姿态控制推力器的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由于卫星承载的功能越来越多,其结构也越来越加负载。所以带来的推力器布局限制,卫星上三个轴方向的姿态控制推力器不能够全部独立。经常出现推力器复用现象,即两个方向控制都需要某推力器。通常,现在的解决方案是采用一定的策略分时复用,即当同一时刻只进行单方向的控制。这种方案会削弱姿态的控制能力和时效性,当卫星收到干扰力矩较小时,此方案是完全可行的;当卫星持续收到大干扰力矩时,比如轨控推力器工作时,分时复用会使卫星挠性抖动剧烈,姿态控制精度较差,进而影响到轨控的效率和精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姿态控制推力器的控制方法,通过脉冲处理保证复用推力器的两轴同时进行控制,提高姿态控制的抗干扰能力。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姿态控制推力器的控制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星上控制软件根据姿态控制算法,解算得到xyz三个方向的脉冲

宽度Tonx_mid,Tony_mid,Tonz_mid

步骤二、星上控制软件对复用推力器的两轴计算脉冲宽度进行限幅处理:

x方向的处理为

其中,Ton_min为推力器最小工作脉宽,Ton_max为推力器最大工作脉宽;

y、z方向的处理为

对y、z方向进行限幅处理:

如果|Tony_mid2|+|Tonz_mid2|≥Ton_max

则进行等比缩减

否则

步骤三、星上控制软件将限幅后的脉冲宽度叠加发送给复用推力器:

Tonx≥0时,向推力器ZK6输出脉宽abs(Tonx);

Tonx<0时,向推力器ZK5输出脉宽abs(Tonx);

Tony≥0且Tonz≥0时,向推力器ZK2输出脉宽abs(Tonz),向推力器ZK3输出脉宽abs(Tony)+abs(Tonz),向推力器ZK4输出脉宽abs(Tony);

Tony≥0且Tonz<0时,向推力器ZK1输出脉宽abs(Tonz),向推力器ZK3输出脉宽abs(Tony),向推力器ZK4输出abs(Tony)+abs(Tonz);

Tony<0且Tonz≥0时,向推力器ZK1输出脉宽abs(Tony),向推力器ZK2输出脉宽abs(Tony)+abs(Tonz),向推力器ZK3输出脉宽abs(Tonz);

Tony<0且Tonz<0时,向推力器ZK1输出脉宽abs(Tony)+abs(Tonz),向推力器ZK2输出脉宽abs(Tony),向推力器ZK4输出脉宽abs(Tonz)。

本发明通过对两轴控制复用的推力器脉宽进行等比叠加,实现同时进行两轴控制。与现有技术相比,其优点和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可以保证复用推力器的两轴同时进行控制,提高姿态控制的抗干扰能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推力器的布局简图。

图2是本发明所述姿态控制推力器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方法的步骤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是推力器ZK1~ZK6的布局简图。如图2所示,本发明的姿态控制推力器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星上控制软件根据姿态控制算法解算三个方向的脉冲宽度;

步骤二、星上控制软件对需复用推力器的两轴,计算脉冲宽度并进行限幅处理;

步骤三、星上控制软件将限幅后的脉冲宽度叠加发送给复用的推力器。

1)根据姿态控制算法解算三个方向的脉冲宽度

三个方向的脉冲宽度为:Toni_mid

其中,i=x,y,z,对应为Tonx_mid,Tony_mid,Tonz_mid

2)复用推力器的两轴计算脉冲宽度进行限幅处理

X方向处理如下

其中,Ton_min为推力器最小工作脉宽,Ton_max为推力器最大工作脉宽;算式sign(Tonx_mid)Ton_max,指返回Tonx_mid的符号,为正时取1,为零时取0,为负时取-1,并与Ton_max相乘。

Y、Z方向处理如下:

其中,i=y,z,对应为Tony_mid2、Tonz_mid2

对Y、Z方向进行限幅处理:

如果|Tony_mid2|+|Tonz_mid2|≥Ton_max

则进行等比缩减

否则

3)将限幅后的脉冲宽度叠加发送给复用推力器,按照如下表格进行。其中,abs指返回绝对值的运算。

表1推力器最终输出脉宽逻辑表

综上所述,本发明通过脉冲处理保证复用推力器的两轴同时进行控制,提高了姿态控制能力和时效性,进而改善了在大干扰力矩下姿态控制精度。

尽管本发明的内容已经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作了详细介绍,但应当认识到上述的描述不应被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在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对于本发明的多种修改和替代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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