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氢燃料无人机物资输送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0009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一种氢燃料无人机物资输送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运输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氢燃料无人机物资输送机构。



背景技术:

无人机进行物资运输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但是目前的无人机在运输物资时,都需要对物资进行一个测重,防止物资的重量超过无人机的最大载重量,因此非常的麻烦,在运输之前需要做太多的工作,影响了物资的及时输送;另外现有技术中的物资输送机构在投放时结构复杂,晃动较大,影响无人机的正常飞行,另外需要增设降落缓冲的结构,非常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对挂放的物资进行一个快速判断,能够快速判断物资是否超出无人机的最大载重量,结构简单,可实现快速的物资投放,使得无人机的使用更加的安全、稳定的氢燃料无人机物资输送机构。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氢燃料无人机物资输送机构,包括安装于无人机机身下端的两个固定支架,固定支架中间具有一个贯穿固定支架两侧的固定腔,两个固定支架之间安装有两块支撑板,两支撑板之间通过铰链转动连接,铰链的转轴上设置有一个扭簧,所述无人机机身下端具有至少两个伸缩电机,伸缩电机轴分别正对一块支撑板,两块支撑板的底部均设置有一连杆,连杆上设置一挂绳,挂绳底部挂放物资。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撑板的中间贯穿设置有一个通槽,所述通槽内密封设置一层密封层,密封层的面积大于通槽的面积。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密封层采用布料制成,密封层外圈通过胶水与通槽的内壁粘贴连接,支撑板下降时密封层向上鼓起。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腔的宽度等于支撑板的宽度,固定腔的高度大于支撑板的高度至少5倍的高度。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扭簧的扭转重量等于无人机的最大载重量。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对挂放的物资进行一个快速判断,能够快速判断物资是否超出无人机的最大载重量,结构简单,可实现快速的物资投放,使得无人机的使用更加的安全、稳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顶出状态的结构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包括安装于无人机机身5下端的两个固定支架8,固定支架8中间具有一个贯穿固定支架两侧的固定腔4,两个固定支架8之间安装有两块支撑板9,两支撑板9之间通过铰链7转动连接,铰链7的转轴上设置有一个扭簧,无人机机身5下端具有至少两个伸缩电机6,伸缩电机轴分别正对一块支撑板9,两块支撑板9的底部均设置有一连杆3,连杆3上设置一挂绳11,挂绳11底部挂放物资12。

支撑板9的中间贯穿设置有一个通槽2,所述通槽2内密封设置一层密封层1,密封层1的面积大于通槽的面积,密封层1采用布料制成,密封层1外圈通过胶水与通槽2的内壁粘贴连接,支撑板下降时密封层向上鼓起,该结构能够在支撑板下降时,整个密封层能够向上鼓起,类似于一个降落伞的伞状结构,将缓冲结构做在支撑板内,节约了成本,减少了占用面积,可重复利用。

固定腔4的宽度等于支撑板9的宽度,固定腔4的高度大于支撑板9的高度至少5倍的高度,支撑板9通过固定腔进行左右限位,固定腔的高度必须足够高,这样两支撑把俺向上翘起时,能够从固定腔内滑出。

如图2所示,扭簧的扭转重量等于无人机的最大载重量,如果物资的重量大于扭簧的扭转重量时,扭簧便会旋转,这样两支撑板之间就会呈一个夹角(向上翘起)如图2所示,这样物资装载者不用称量即可知道物资是否超重,可实现快速判断。

当需要物资投放时,通过遥控器远程控制伸缩电机,通过伸缩电机轴将支撑板顶出,如图2所示,随着伸缩电机轴的不断顶出,支撑板便会从固定腔内滑出,完成物资投放,另外,扭簧的结构能够有效承受一些振动,更好的保护物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对挂放的物资进行一个快速判断,能够快速判断物资是否超出无人机的最大载重量,结构简单,可实现快速的物资投放,使得无人机的使用更加的安全、稳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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