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货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21772发布日期:2019-06-26 01:20阅读:708来源:国知局
载货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载货无人机。



背景技术:

无人机是无人驾驶飞机的简称,是一种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或者由车载计算机完全地或间歇地自主地操作。近年来,载货无人机人飞行器因具有机动灵活、反应快速、无人飞行、操作要求低等优点,引起了其在多个领域内的应用,得到迅猛发展。无人飞行器具有体积小、重量轻、费用低、操作灵活和安全性高的特点,可广泛应用于航拍、检测、搜救、资源勘查等领域。

现有的载货无人机通常是在机身底部设置有个容置仓,容置仓与所述机身固定,限定了容置体积以及物品的大小,不够灵活,或者采用吊装方式将物品吊设在机身底部,这样容易导致物品的损坏等问题。

因此,为避免上述技术问题,确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的载货无人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载货无人机可以调节容置大小,且连接稳定,安全性高。

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

一种载货无人机,包括机身以及设置在所述机身周侧的机臂,所述载货无人机还包括与所述机身固定连接的载货仓,所述载货仓包括与所述机身固定连接的两固定臂、夹设在两所述固定臂之间的货仓以及设置在所述货仓和所述固定臂之间的锁紧机构;

所述锁紧机构包括转轮、传动杆、卡接板、底板以及弹性件,所述转轮固定在所述货仓两侧,所述传动杆与所述转轮连接,所述卡接板自所述转轮向所述固定臂延伸,所述底板通过所述弹性件与所述传动杆连接;

所述固定臂上设有多个凸起,多个所述凸起间隔设置,所述卡接板可以嵌设于任意两所述凸起之间。

进一步,所述凸起包括上表面、与所述上表面相对设置的下表面、与所述上表面连接的第一斜面以及连接所述第一斜面和所述下表面的第二斜面。

进一步,所述卡接板靠近所述凸起的一侧呈与所述第二斜面相切的第三斜面。

进一步,所述机臂为多个,多个所述机臂沿所述机身的周侧等间距设置。

进一步,所述载货无人机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机臂远离所述机身一侧的动力组件。

进一步,所述动力组件包括螺旋桨与所述螺旋桨固定的电机。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载货无人机采用锁紧机构,该连接方式简单,且结构牢固可靠,可以实现货舱本体与外部构件的自动连接和卸载,使用方便,降低人力成本,且能够调节容置大小,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载货无人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区域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如图1和图2,一种载货无人机100,包括机身1以及设置在所述机身1周侧机臂2,包括与所述机身固定连接的载货仓3,所述载货仓3包括与所述机身1固定连接的两固定臂31、夹设在两所述固定臂31之间的货仓32 以及设置在所述货仓32和所述固定臂31之间的锁紧机构33;

所述锁紧机构33包括转轮331、传动杆332、卡接板333、底板334以及弹性件335,所述转轮331固定在所述货仓32两侧,所述传动杆332与所述转轮 331连接,所述卡接板333自所述转轮331向所述固定臂31延伸,所述底板334 通过所述弹性件335与所述传动杆332连接;

所述固定臂31上设有多个凸起311,多个所述凸起311间隔设置,所述卡接板333可以嵌设于任意两所述凸起311之间。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的锁紧机构,当有货物放在所述底板上,弹性件在重力作用收到向下的压力,同时给所述传动杆施加一个压力,所述传动杆受力后带动所述转轮转动,所述转轮转动带动所述卡接板上下运动,从而嵌设在所述凸起之间实现锁紧。

所述凸起311包括上表面3111、与所述上表面3111相对设置的下表面3112、与所述上表面3111连接的第一斜面3113以及连接所述第一斜面3113和所述下表面3112的第二斜面3114。所述卡接板333靠近所述凸起311的一侧呈与所述第二斜面3114相切的第三斜面3331。采用斜面相切结构,能够方便所述卡接板在转动时可以无阻碍的运动,从而卡接在任意所述凸起之间。

所述机臂2为多个,多个所述机臂2沿所述机身1的周侧等间距设置。

所述载货无人机100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机臂2远离所述机身1一侧的动力组件4。

所述动力组件4包括螺旋桨41与所述螺旋桨41固定的电机42。

本实用新型的载货无人机采用锁紧机构,该连接方式简单,且结构牢固可靠,可以实现货舱本体与外部构件的自动连接和卸载,使用方便,降低人力成本,且能够调节容置大小,安全性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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