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248333发布日期:2020-09-18 12:19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旋翼无人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



背景技术:

目前,已经部分厂家发明将警用枪支搭载到无人机中,但是枪支瞄准是个瓶颈问题,更没有人脸设别功能。

现有无人机搭载枪支,只是通过无人机与枪的角度进行人为判别瞄准,瞄准精度较低。

因不能事实传回瞄准物体的图像,对瞄准物体是否确定为目标物体,无法判断。

现有无人机搭载机枪,为固定角度和位置,不能自主旋转,选装的方式只能选择让无人机进行旋转。

在生活生产过程中,旋翼无人机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由于旋翼无人机具有机动灵活,飞行平稳等优点,因此旋翼无人机也被应用到商业物流运输系统中来,用于挂载、运输和投递物品,甚至在无人机上安装机枪,用于对危险地带进行打击,这种类型的无人机,为了提高射击时的稳定性,多使用较长的旋翼配合更大的螺旋桨,使机枪在射击时保持足够的平稳性。但是,现在的旋翼无人机在射击时不易瞄准,容易出现打偏的情况;且现在的旋翼无人机一般为手机或手柄手动控制,操作不方便,且代入感较差。

通过上述分析,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及缺陷为:(1)现在的旋翼无人机在射击时不易瞄准,容易出现打偏的情况;

(2)现在的旋翼无人机一般为手机或手柄手动控制,操作不方便,且代入感较差。

解决以上问题及缺陷的难度及意义为:目前已经部分厂家发明将警用枪支搭载到无人机中,但是枪支瞄准是个瓶颈问题,更没有人脸设别功能;(解决无人机搭载警用枪支在人脸识别后瞄准目标物体的难题)。

现有无人机搭载枪支,只是通过无人机与枪的角度进行人为判别瞄准,瞄准精度较低;(vr视角与摄像头联动,并具有瞄准十字丝,解决了无人机瞄准精度低的难题)

因不能事实传回瞄准物体的图像,对瞄准物体是否确定为目标物体,无法判断。(vr视角与摄像头联动,解决了判读瞄准物体是否为目标物体的难题)

现有无人机搭载机枪,为固定角度和位置,不能自主旋转,选装的方式只能选择让无人机进行旋转。(解决了快速瞄准目标物体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及控制方法。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控制方法,包括:

步骤一,通过设置瞄准器、摄像头对目标进行图像采集;

步骤二,将采集的图像发送至图像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转化为vr图像;处理后的图像经单片机计算发送至手机端并显示;

步骤三,通过手机重力感应发出控制信号;通过手机端控制发射装置发射子弹。

进一步,通过无线通信装置与用户端手机app进行连接,并将手机放置于vr眼镜中;通过单片机控制无人机起飞与移动。

进一步,vr眼镜与摄像头联动,所述摄像头包括自由切换的高清摄像头、热红外摄像头或双目摄像头,vr眼镜在选装过程中,双目摄像头同角度移动;并在双目摄像头有瞄准装置与vr眼镜同屏幕;

通过手持电子按钮控制警用枪支发射信号。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设置有:

下底壳;

所述底壳上部通过螺栓固定有上底壳,所述上底壳四角处设置有倾斜式螺旋桨;所述下底壳下部通过螺栓固定有发射装置,所述发射装置前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摄像头;所述下底壳下部两侧通过螺栓固定有支架。

本发明采用倾斜式螺旋桨,能够是无人机在空中稳定飞行,能够能实现倾斜式悬停;采用双目摄像头具有人脸识别功能并可以将采集的图像转化为vr图像,方便操作者观看从而通过vr眼镜进行控制;通过设置瞄准器能够对目标进行精确瞄准。

进一步,所述摄像头为双目摄像头,设置有高清摄像头和热红外摄像头。

本发明通过双目摄像头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同时可以将采集的图像转化为vr图像,方便操作者观看从而通过vr眼镜进行控制。

进一步,所述高清摄像头和热红外摄像头前侧设置有瞄准器。

本发明通过设置瞄准器能够对目标进行精确瞄准。

进一步,所述下底壳内通过螺栓设置有单片机、无线通信装置、图像处理装置和蓄电池。

进一步,所述无线通信装置与用户端手机app无线连接,所述单片机、无线通信装置、图像处理装置、发射装置和摄像头电性连接。

本发明通过设置无线通信装置能够与用户端手机app无线连接,实现无线控制。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接收用户输入程序存储介质,所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使电子设备执行所述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控制方法。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可读程序,供于电子装置上执行时,提供用户输入接口以实施所述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控制方法。

结合上述的所有技术方案,本发明所具备的优点及积极效果为:本发明采用倾斜式螺旋桨,能够是无人机在空中稳定飞行,能够能实现倾斜式悬停;采用双目摄像头具有人脸识别功能并可以将采集的图像转化为vr图像,方便操作者观看从而通过vr眼镜进行控制;通过设置瞄准器能够对目标进行精确瞄准。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申请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所描述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发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双目摄像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下底壳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架;2、上底壳;3、下底壳;4、发射装置;5、摄像头;6、倾斜式螺旋桨;7、高清摄像头;8、热红外摄像头;9、单片机;10、无线通信装置;11、图像处理装置;12、蓄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详细的描述。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发明提供的半自动式打击类警用智能化旋翼无人机包括:支架1、上底壳2、下底壳3、发射装置4、摄像头5、倾斜式螺旋桨6、高清摄像头7、热红外摄像头8、单片机9、无线通信装置10、图像处理装置11、蓄电池12。

底壳上部通过螺栓固定有上底壳2,上底壳2四角处设置有倾斜式螺旋桨6;下底壳3下部通过螺栓固定有发射装置4;发射装置4内放置有子弹,发射装置4前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摄像头5;下底壳3下部两侧通过螺栓固定有支架1。

本发明采用倾斜式螺旋桨6,能够是无人机在空中稳定飞行,能够能实现倾斜式悬停;采用双目摄像头5具有人脸识别功能并可以将采集的图像转化为vr图像,方便操作者观看从而通过vr眼镜进行控制;通过设置瞄准器能够对目标进行精确瞄准。

作为优选,摄像头5为双目摄像头5,设置有高清摄像头7和热红外摄像头8。

本发明通过双目摄像头5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同时可以将采集的图像转化为vr图像,方便操作者观看从而通过vr眼镜进行控制。

作为优选,高清摄像头7和热红外摄像头8前侧设置有瞄准器。

本发明通过设置瞄准器能够对目标进行精确瞄准。

作为优选,下底壳3内通过螺栓设置有单片机9、无线通信装置10、图像处理装置11和蓄电池12。

作为优选,无线通信装置10与用户端手机app无线连接,单片机9、无线通信装置10、图像处理装置11、发射装置4和摄像头5电性连接。

本发明通过设置无线通信装置10能够与用户端手机app无线连接,实现无线控制。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为:通过无线通信装置10与用户端手机app进行连接,并将手机放置于vr眼镜中;通过手机重力感应发出控制信号,无线通信装置10接收信号,单片机9控制无人机起飞与移动;摄像头5采集图像,并将图像发送至图像处理装置11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图像经单片机9计算发送至手机端并显示,通过手机控制发射装置4发射子弹。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上”、“下”、“左”、“右”、“内”、“外”、“前端”、“后端”、“头部”、“尾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应当注意,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可以通过硬件、软件或者软件和硬件的结合来实现。硬件部分可以利用专用逻辑来实现;软件部分可以存储在存储器中,由适当的指令执行系统,例如微处理器或者专用设计硬件来执行。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的设备和方法可以使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和/或包含在处理器控制代码中来实现,例如在诸如磁盘、cd或dvd-rom的载体介质、诸如只读存储器(固件)的可编程的存储器或者诸如光学或电子信号载体的数据载体上提供了这样的代码。本发明的设备及其模块可以由诸如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或门阵列、诸如逻辑芯片、晶体管等的半导体、或者诸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可编程逻辑设备等的可编程硬件设备的硬件电路实现,也可以用由各种类型的处理器执行的软件实现,也可以由上述硬件电路和软件的结合例如固件来实现。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优的具体的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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