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板运输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9822阅读:50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制品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木板运输箱。



背景技术:

木板是通常做成标准大小的扁平矩形建筑材料板,作墙壁、天花板或地板的构件。木制品由于其原料便宜、品质高而备受人们的青睐。现有的木板运输箱大多采用螺钉固定,安装拆卸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温度是提供一种木板运输箱,通过采用上盖与侧板铰接使得上盖开启方便、采用固定卡扣和卡槽配合使用使得上盖开启后固定方便,结构新颖、设计优化、操作简便、开盖方便、盖子固定方便、搬运方便、降低工作时间、提高效率、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方便实用,在木板运输箱的普及上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

为解决上述技术温度,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板运输箱,包括:底板、第一侧板、第二侧板、第三侧板、第四侧板和上盖,所述第一侧板、第二侧板、第三侧板、第四侧板垂直连接所述底板且围成储物区域,所述上盖包括固定端和自由端,所述固定端铰接所述第一侧板的顶部,所述上盖在靠近所述固定端的一侧设置有固定卡扣,所述第三侧板或者所述第四侧板设置有与所述固定卡扣相配合的卡槽,所述固定卡扣卡位所述卡槽。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底板的底面设置有若干支脚和若干卡位槽。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若干支脚的个数大于或者等于6个。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若干卡位槽为扁平状且平行设置。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侧板、第二侧板、第三侧板、第四侧板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滑条。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三侧板、第四侧板的外表面设置有把手。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侧板与所述第二侧板规格相同且平行设置。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三侧板与所述第四侧板规格相同且平行设置。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侧板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三侧板的长度。

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底板、第一侧板、第二侧板、第三侧板、第四侧板和上盖的材质均为木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木板运输箱具有结构新颖、设计优化、操作简便、开盖方便、盖子固定方便、搬运方便、降低工作时间、提高效率、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方便实用等优点,在木板运输箱的普及上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木板运输箱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

一种木板运输箱,包括:底板1、第一侧板201、第二侧板202、第三侧板301、第四侧板302和上盖4。

所述第一侧板201、第二侧板202、第三侧板301、第四侧板302垂直连接所述底板1且围成储物区域,所述上盖4包括固定端401和自由端402,所述固定端401铰接所述第一侧板201的顶部,所述上盖4在靠近所述固定端401的一侧设置有固定卡扣403,所述第三侧板301或者所述第四侧板302设置有与所述固定卡扣403相配合的卡槽303,所述固定卡扣403卡位所述卡槽303。

优选地,所述底板1的底面设置有若干支脚101和若干卡位槽。

优选地,所述若干支脚101的个数大于或者等于6个。

优选地,所述若干卡位槽为扁平状且平行设置。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板201、第二侧板202、第三侧板301、第四侧板302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滑条。

优选地,所述第三侧板301、第四侧板302的外表面设置有把手。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板201与所述第二侧板202规格相同且平行设置。

优选地,所述第三侧板301与所述第四侧板302规格相同且平行设置。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板201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三侧板301的长度。

优选地,所述底板1、第一侧板201、第二侧板202、第三侧板301、第四侧板302和上盖4的材质均为木头。

本实用新型木板运输箱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采用上盖与侧板铰接使得上盖开启方便、采用固定卡扣和卡槽配合使用使得上盖开启后固定方便,结构新颖、设计优化、操作简便、开盖方便、盖子固定方便、搬运方便、降低工作时间、提高效率、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方便实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