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型的汽车用垃圾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1329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载垃圾箱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改进型的汽车用垃圾箱。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日常生活工作和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垃圾却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质量与垃圾的及时有效处理有至关重要的联系,现在大量垃圾一般采用汽车输送到垃圾回收处理站,汽车运输垃圾一般是将汽车后部安装大型的垃圾箱,然而目前常用的大型车载垃圾箱容积利用较小,且容易受到垃圾的有害物质腐蚀减少使用寿命,会提高垃圾的运输成本,基于以上原因,需要一种改进型的汽车用垃圾箱,改进后的车载垃圾箱容积利用率大,使用寿命更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改进型的汽车用垃圾箱。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改进型的汽车用垃圾箱,包括箱体外壳、三角加强筋、处理剂存放槽、万向滚轮、折叠支架,箱体外壳底部设置有加强板,加强板下表面两侧安装有折叠支架,折叠支架底端设置有万向滚轮,箱体外壳上方设置有外翻式箱盖,外翻式箱盖下方的箱体外壳内部设置为垃圾存放腔,外翻式箱盖正面设置有翻盖把手,外翻式箱盖和箱体外壳之间设置有压紧锁,外翻式箱盖顶部设置有通气孔,通气孔下方的外翻式箱盖内设置有处理剂存放槽,箱体外壳两侧设置有三角加强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该改进的垃圾箱底部设置了加强板,加强板的两端焊接有折叠支架,折叠支架的另一端轴连接有万向滚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箱体外壳和外翻式箱盖围合成内部的垃圾存放腔,外翻式箱盖和箱体外壳之间通过焊接在外翻式箱盖上的压紧锁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翻盖把手对称焊接在外翻式箱盖表面,与压紧锁位置相邻,三角加强筋点焊在箱体外壳两侧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外翻式箱盖内部上方嵌装有处理剂存放槽,处理剂存放槽上方的外翻式箱盖上设计有通气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该改进的垃圾箱底部通过折叠支架连接万向轮,方便垃圾箱在汽车上的固定安装,也方便垃圾箱在地面的移动,且垃圾箱内的处理剂存放槽预置有简单的垃圾处理剂,可在运送过程中实现垃圾的快速有效预处理,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工作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改进型的汽车用垃圾箱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改进型的汽车用垃圾箱的左视图。

1、箱体外壳;2、外翻式箱盖;3、翻盖把手;4、压紧锁;5、万向滚轮;6、折叠支架;7、加强板;8、垃圾存放腔;9、处理剂存放槽;10、通气孔;11、三角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改进型的汽车用垃圾箱,包括箱体外壳1、三角加强筋11、处理剂存放槽9、万向滚轮5、折叠支架6,箱体外壳1底部设置有加强板7,箱体外壳1作为整个垃圾箱的结构支架,容易构成垃圾箱的结构主体,加强板7用以增强垃圾箱底部的厚度和强度,增加垃圾箱使用寿命,加强板7下表面两侧安装有折叠支架6,通过支架的折叠实现对万向轮高度的调整,方便将垃圾箱固定安装在汽车上,折叠支架6底端设置有万向滚轮5,用以方便垃圾箱在地面的移动,箱体外壳1上方设置有外翻式箱盖2,防止运输过程中垃圾因颠簸而向外飞出,外翻式箱盖2下方的箱体外壳1内部设置为垃圾存放腔8,用以存放运输的垃圾,外翻式箱盖2正面设置有翻盖把手3,用以手工操作控制箱盖的关闭和打开,外翻式箱盖2和箱体外壳1之间设置有压紧锁4,用以通过锁子将箱体和箱盖紧密连接,外翻式箱盖2顶部设置有通气孔10,使垃圾箱与外部有一定空气流通,防止垃圾过分腐化,通气孔10下方的外翻式箱盖2内设置有处理剂存放槽9,用以放置简单的垃圾处理剂和空气净化剂,箱体外壳1两侧设置有三角加强筋11,用以增强垃圾箱整体结构刚度,增加使用寿命。

上述结构中,该改进垃圾箱的箱体外壳1底部通过折叠支架6连接有万向滚轮5,通过折叠支架6的伸缩性可方便垃圾箱在汽车上的固定安装,两侧的万向滚轮5方便垃圾箱在地面的移动,且垃圾存放腔8内的处理剂存放槽9预置有简单的垃圾处理剂,可在运送过程中实现垃圾的快速有效预处理,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工作效率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该改进的垃圾箱底部设置了加强板7,加强板7的两端焊接有折叠支架6,折叠支架6的另一端轴连接有万向滚轮5,箱体外壳1和外翻式箱盖2围合成内部的垃圾存放腔8,外翻式箱盖2和箱体外壳1之间通过焊接在外翻式箱盖2上的压紧锁4连接,翻盖把手3对称焊接在外翻式箱盖2表面,与压紧锁4位置相邻,三角加强筋11点焊在箱体外壳1两侧面,外翻式箱盖2内部上方嵌装有处理剂存放槽9,处理剂存放槽9上方的外翻式箱盖2上设计有通气孔10。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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