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包装用自动关闭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6117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关闭机构,尤其是一种包装用自动关闭机构。



背景技术:

不管是生活用品还是工业产品,我们经常会看到用纸盒包装的产品。现有技术中,全自动包装机被广泛采用于铁质包装等硬质成型盒体的包装,包装材料成本大。然而,对于一些需要纸盒包装的产品,如月饼等食品,或一些零件的盒装尚没有合适的机械进行自动化包装。目前,纸盒包装均是通过人工完成,装盒效率低,劳动强度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包装用自动关闭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包装用自动关闭机构,包括上限位气缸升降机构、盒子下耳导向部件、底部封盒大小刀、下压限位气缸底座、下压气缸横向调节机构、底部封盒横向调节机构、下压限位气缸、底部封盒机构、耳朵隆起机构、底部封盒纵向调节机构、底部封盒座、底部封盒底座、第一气缸滑杆和第二气缸滑杆,所述上限位气缸升降机构固定安装在第一气缸滑杆的上端;所述下压限位气缸底座的上端固定安装在第一气缸滑杆的下端,且下端安装在第二气缸滑杆上;所述下压限位气缸安装在第一气缸滑杆上;所述第二气缸滑杆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座上;所述下压气缸横向调节机构和底部封盒横向调节机构安装在底部封盒座的一侧,且下压气缸横向调节机构位于底部封盒横向调节机构的上端;所述底部封盒底座安装在第二气缸滑杆上,且位于下压限位气缸底座的相对端;所述底部封盒纵向调节机构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底座上;所述底部封盒机构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底座的上端;所述盒子下耳导向部件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机构的一端;所述底部封盒大小刀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机构面向于第一气缸滑杆的一侧上;所述耳朵隆起机构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机构上,且位于盒子下耳导向部件的的相对端。

进一步的,所述盒子下耳导向部件为不锈钢材料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底部封盒座为铝合金材料或不锈钢材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包装用自动关闭机构,结构简单,占用空间小,效率高,使用简单等优点,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效果图;

图中:1-上限位气缸升降机构、2-盒子下耳导向部件、3-底部封盒大小刀、4-下压限位气缸底座、5-下压气缸横向调节机构、6-底部封盒横向调节机构、7-下压限位气缸、8-底部封盒机构、9-耳朵隆起机构、10-底部封盒纵向调节机构、11-底部封盒座、12-底部封盒底座、13-第一气缸滑杆、14-第二气缸滑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包装用自动关闭机构,包括上限位气缸升降机构1、盒子下耳导向部件2、底部封盒大小刀3、下压限位气缸底座4、下压气缸横向调节机构5、底部封盒横向调节机构6、下压限位气缸7、底部封盒机构8、耳朵隆起机构9、底部封盒纵向调节机构10、底部封盒座11、底部封盒底座12、第一气缸滑杆13和第二气缸滑杆14,所述上限位气缸升降机构1固定安装在第一气缸滑杆13的上端;所述下压限位气缸底座4的上端固定安装在第一气缸滑杆13的下端,且下端安装在第二气缸滑杆14上;所述下压限位气缸7安装在第一气缸滑杆13上;所述第二气缸滑杆14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座11上;所述下压气缸横向调节机构5和底部封盒横向调节机构6安装在底部封盒座11的一侧,且下压气缸横向调节机构5位于底部封盒横向调节机构6的上端;所述底部封盒底座12安装在第二气缸滑杆14上,且位于下压限位气缸底座4的相对端;所述底部封盒纵向调节机构10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底座12上;所述底部封盒机构8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底座12的上端;所述盒子下耳导向部件2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机构8的一端;所述底部封盒大小刀3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机构8面向于第一气缸滑杆14的一侧上;所述耳朵隆起机构9固定安装在底部封盒机构8上,且位于盒子下耳导向部件2的的相对端,所述盒子下耳导向部件2为不锈钢材料制成,所述底部封盒座11为铝合金材料或不锈钢材料制成。

该包装用自动关闭机构,自动关闭底盒效率高,省时省力,节约成本。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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