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划粉保护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1162阅读:64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收纳划粉的器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划粉保护套。



背景技术:

划粉,作为在服装布料上做标记的传统消耗品,是服装从业者必备用品,仍然在服装工艺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传统划粉相比一些新型划粉具有价格低廉,易清除的优点,依然有着较高使用量,但是划粉在使用过程中,是直接接触到使用者的皮肤,容易粘到使用者的身上,并且容易碎裂,现有技术中没有一种用于划粉使用过程中保护套。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护性好的划粉保护套。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划粉保护套,包括:保护套本体,所述保护套本体包括用于收容划粉的划粉槽,所述保护套本体的上下表面呈其中两个边为弧状的等腰三角形状,另外一个边上设有用于夹紧所述划粉的固定凸耳,所述固定凸耳的内表面设有防滑装置。

优选的是,所述的划粉保护套,其中,所述保护套本体收容于一划粉收纳器的盖体上,所述盖体表面设有一用于收容所述划粉保护套的凹槽。

优选的是,所述的划粉保护套,其中,所述划粉保护套材质为软胶。

优选的是,所述的划粉保护套,其中,所述软胶包括PP、PE、软质PVC、硅胶中的一种。

优选的是,所述的划粉保护套,其中,所述防滑装置包括凹凸不平的防滑条、凹凸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案的划粉保护套能够收纳、保护划粉,可以减少使用者与划粉的接触,大大减少手指上沾到的粉尘,且可配合设计有收容凹槽的收纳器盖体相互配合使用,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划粉保护套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划粉保护套与收纳器盖体配合使用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划粉保护套与收纳器配合使用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一种划粉保护套,如图1所示,包括:保护套本体1,所述保护套本体1包括用于收容划粉的划粉槽11,所述保护套本体1的上下表面呈其中两个边为弧状的等腰三角形状,另外一个边上设有用于夹紧所述划粉的固定凸耳12,所述固定凸耳12的内表面设有防滑装置13。一般的划粉形状都是呈带圆弧状的等边三角形,划粉保护套的形状与划粉相对应,且划粉的一个角收容在保护套内,其余两个角刚好露在外面,当外露的两个角使用完时,可以转动划粉的固定角度,将未使用的一个角露在外面,方便使用。

本案的划粉保护套的原理是,将划粉放置于划粉槽11中,可以收纳,在使用时,手拿在固定凸耳12上,利用防滑装置13将划粉夹紧,不易松动,便于使用,且可以减少使用者与划粉的接触,大大减少手指上沾到的粉尘。由于划粉的硬度低,工作场所使用时碎裂情况严重,以及划粉在使用过程中握取时对手指有一定程度的污染和腐蚀,所以本案设计了划粉保护套,避免了这些缺陷。

进一步的,如图2所示,所述保护套本体1收容于一划粉收纳器的盖体2上,所述盖体2表面设有一用于收容所述划粉保护套的凹槽21,方便收容和使用。作为优选,如图3所示,所述划粉收纳器还包括收纳器本体3以及收容于所述收纳器本体3内的划粉收纳体4,所述盖体2盖设于所述收纳器本体3上。具体的,收纳器本体4包括内层42和外层44,内层42和外层44之间形成有夹层43,夹层43内放置有干燥剂,内层42内部形成有一收纳腔41,划粉收纳体3收容于所述收纳腔41内,盖体2盖设于所述收纳器本体4上。由于划粉的硬度低,一般纸盒装运非常容易碎裂,故而设计了防护的收纳器,收纳器本体4恰好包裹在划粉收纳体3外围,划粉收纳体3上下表面可以是半圆形的,便于划粉的收纳以及划粉收纳体3的放置和取出,该收纳器整体密封性、防护效果好;由于划粉容易受潮,于是增加了夹层放置干燥剂的防潮设计。内层42上还可以设有透气孔45,使得干燥剂能够通过透气孔45来吸收收纳器内的潮气。透气孔45可以均匀设置在内层上。收纳器本体4还包括密闭的底层46,收纳器整体形成一个密闭的空间。干燥剂包括硅胶干燥剂,干燥剂采用透气无纺布包裹,可重复循环使用。划粉收纳体3包括至少两个收纳层31,每个收纳层31用于收容一片划粉。分层设计,使得划粉与划粉之间相互独立,不相互摩擦,避免了因运输带来的不必要的损耗和破碎。收纳层31的形状与所述划粉相匹配,达到更好的匹配、保护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划粉保护套材质为软胶,更好的保护划粉。

进一步的,所述软胶包括PP、PE、软质PVC、硅胶中的一种,安全无毒,材质偏软。

进一步的,所述防滑装置13包括凹凸不平的防滑条、凹凸点,增加了摩擦力,防滑性好。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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