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显示器泡沫包装件,包括包装件本体,所述包装件本体上形成有显示器放置腔,所述显示器放置腔具有多个侧壁和一个底面,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撑构件;至少一个所述侧壁的内侧设有若干用于与所述支撑构件过盈配合安装的安装槽,所述支撑构件的厚度大于所述安装槽的槽深。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泡沫包装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卡位构件和与所述第一卡位构件对称或相同的第二卡位构件,至少两个不相邻的所述侧壁的内侧设有所述安装槽;所述第一卡位构件包括用于与所述安装槽过盈配合安装的第一安装部和与所述第一安装部相连的第一卡位部,所述第一卡位部的横截面为L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泡沫包装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卡位构件,两两相邻的所述侧壁间设有用于安装第三卡位构件的卡位槽;所述第三卡位构件包括用于与所述卡位槽过盈配合安装的第三安装部和与所述第三安装部相连的第三卡位部,所述第三卡位部的横截面为L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泡沫包装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构件包括支撑部和与所述支撑部相连支撑安装部,所述支撑安装部的纵截面为等腰梯形;所述安装槽的纵截面为与所述支撑安装部过盈配合的等腰梯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器泡沫包装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卡位构件和与所述第一卡位构件对称的第二卡位构件,至少两个不相邻的所述侧壁的内侧设有所述安装槽;所述第一卡位构件包括用于与所述安装槽过盈配合安装的第一安装部和与所述第一安装部相连的第一卡位部,所述第一卡位部的横截面为L型;所述第一安装部的纵截面为与所述安装槽过盈配合的等腰梯形。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器泡沫包装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卡位构件,两两相邻的所述侧壁间设有用于安装第三卡位构件的卡位槽;所述第三卡位构件包括用于与所述卡位槽过盈配合安装的第三安装部和与所述第三安装部相连的第三卡位部,所述第三卡位部的横截面为L型。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泡沫包装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面设有多个开孔。
8.显示器包装箱,包括箱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箱体内的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器泡沫包装件。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器包装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箱体内的背板泡沫包装件。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器包装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泡沫包装件还设有用于放置电缆线、数据线和显示器底盘的存放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