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配比的水样保存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53500阅读:545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速配比的水样保存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快速配比的水样保存瓶,属于水样检测装置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进行水研究时,水样采集后,应尽快进行分析检验,某些项目还要求现场测定(如水中的溶解氧、二氧化碳、硫化氢、游离氯等),但由于各种条件所限(如仪器、场地等),只有少数测定项目(温度、电导率、pH值等)可在现场进行,大多数项目仍需送往较远的实验室内进行测定,并且由于检测量较多,人力时间不足等问题,水样还需要在实验室内存放一段时期后才能分析,因此从采样到分析检验之间这段时间里,水样的保存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其中,硫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测试元素的采集均需要向水样中加入保存剂,需要携带的试剂,滴管、量具等仪器较多,不仅携带量较多,过程中需要注意防止破损,并且采样后的操作繁琐、耗时,非常影响科研人员的采样工作。现有技术中有设置专门的水样保存剂盛放装置用于放置多个保存剂的滴瓶,使其携带安全(如中国专利CN203997286.U),但由于保存剂数量较多,而每次采样所需的试剂量较少,采用上述方法,并没有降低携带负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预先放置保存药剂的水样保存瓶,进一步的提供一种操作方便的水样保存瓶。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快速配比的水样保存瓶,包括用于收集水样的水样瓶、用于存放水样保存药剂的药剂管、用于密封所述药剂管的管塞以及用于密封所述水样瓶的瓶盖,所述药剂管以及所述管塞位于所述水样瓶内部,所述药剂管底部与所述水样瓶底部连接,所述水样瓶外部设有刻度。

所述管塞上部设有凸起。

所述瓶盖内表面设有凹槽,所述凸起卡入所述凹槽内。

所述凹槽突出所述瓶盖外表面,所述凹槽采用弹性材料制成。

所述水样瓶与所述瓶盖采用聚乙烯塑料制成,所述瓶盖与所述水样瓶旋转拧合。

所述药剂管采用玻璃制成,所述管塞采用玻璃或橡胶制成。

所述水样瓶底面上设有用于放置所述药剂管的卡槽。

所述药剂管外部设有刻度。

所述水样瓶外部设有用于指示不同水样的标识。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采用将保存药剂预先放置在水样瓶中的设置,不仅携带方便,防止药剂管碰撞破损,还可以显著提高样品采集工作效率以及降低携带试剂仪器数量重量等,在管塞上部设有凸起,可以作为手持药剂管管塞的部位,采用凹槽设置,可以将凸起卡入凹槽内,在打开瓶盖时同时将管塞旋出,采用凹槽突出瓶盖外的设置,可以增加手持面积,方便操作,采用刻度的设置,可以直接加入药剂/水样至刻度线即可,减少定量移取的操作步骤。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管塞与瓶盖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快速配比的水样保存瓶,包括用于收集水样的水样瓶1、用于存放水样保存药剂的药剂管2、用于密封所述药剂管2的管塞3以及用于密封所述水样瓶1的瓶盖4,所述药剂管2以及所述管塞3位于所述水样瓶1内部,所述药剂管2底部与所述水样瓶1底部固定连接,避免药剂管2晃动碰撞等,也可以在所述水样瓶底面上设有用于放置所述药剂管2的卡槽,方便取出药剂管2进行清洗,所述水样瓶1外部设有刻度,所述药剂管2外部设有刻度,根据药剂要求的加入量,提前将药剂加入药剂管2中,盖上管塞3即可,这样可以不用再携带各类保存药剂,并且药剂管2放入水样瓶1中,还可以避免碰撞损坏,所述管塞3上部设有凸起,所述瓶盖4内表面设有凹槽,如图3所示,所述凸起卡入所述凹槽,不仅可以固定药剂管2的位置,使其不发生移动碰撞等,还可以带动管塞3拔开或旋开,所述水样瓶1、瓶盖4以及所述药剂管2采用玻璃制成,所述管塞3采用玻璃或橡胶制成,根据加入的药剂酸碱性不同,使用不同的材料,避免破坏水样瓶1,所述水样瓶1外部设有用于指示不同水样的标识,方便后续样品分类,使用时,将瓶盖4旋开,通过卡入凹槽内的凸起带动管塞3旋开,加入要求的水样量,将管塞3从瓶盖4内取出,盖上瓶盖4,将水样瓶上下晃动,即可将药剂与水样混匀。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实施例2相对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水样瓶1与所述瓶盖4采用聚乙烯塑料制成,所述瓶盖4与所述水样瓶1旋转拧合,可提高水样瓶1的密封性,所述凹槽突出所述瓶盖4外表面,瓶盖4采用弹性塑料制成,使所述凹槽具有一定弹性,使用时,捏住突出的凹槽通过卡入的凸起带动管塞3打开,操作更加方便,所述药剂管2外部设有用于指示不同药剂的刻度线,这样可以直接加药剂,不用再用定量工具量取后转移到药剂管2中。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形,这些改进和变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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