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20917阅读:563来源:国知局
包装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包装袋技术设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包装袋。



背景技术:

包装袋是一种用于存储物品的薄膜容器。目前,包装袋经常会被运用到食品领域,食品存放至包装袋内的优势在于包装袋不仅可以起到保鲜作用,同时利用包装袋单独存放食品可以方便使用者食用。因此包装袋在生活中及其常见。目前,由于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深入,包装袋在设计有食品袋体的同时还设计有壳体垃圾袋。这种包装袋在盛装带壳体的食品时,可以将食品的外壳装入壳体垃圾袋,这就避免食用完食品后为了不到处乱丢垃圾,人们需要自己去买或者就地寻找一个袋子来专门盛装食用后的外壳。目前,食品袋体附加壳体垃圾袋的设计已经出现,但是通常设计是附加一个袋体,这种设计增加了包装袋的制备工序,不适于实际的生产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包装袋,其结构设计简单,且存放空间较大,适用于带壳体的食品;且包装袋打开后可以存放果壳,不用另外寻找装壳的垃圾袋。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包装袋,其特征在于:包括袋体,所述袋体包括四边形底面、三角形侧面、以及倒三角形侧面,所述三角形侧面包括四个,三角形侧面的底边与四边形底面的底边连接,位于四边形底面的对角线一侧的两个三角形侧面分别通过第一侧边连接,所述倒三角形侧面包括两个,两个倒三角形侧面相向排列,倒三角形侧面的底边相互连接,且在底边上设置有撕口,倒三角形侧面的侧边分别与和倒三角形侧面相邻的三角形侧面的第二侧边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撕口为连续锯齿形撕口。

进一步地,所述四边形底面为正方形,倒三角形侧面为两个相同的等腰三角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述包装袋适用于带壳体的食品。使用时,将袋体内的物品移动至袋体的一边,撕开包装袋后,包装袋变成两个锥形容置腔,其中一个盛装物品,另一个盛装壳体。这种设计不需要人为的去找装壳体的垃圾袋,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且锥形容置腔的容量较大,适合体积较大的带壳体食品;且该包装袋不用在袋体本身设计多余的袋体作为壳体垃圾袋,设计结构简单,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中包装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中包装袋打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一种包装袋,如图1所示,包括袋体,其中袋体包括四边形底面1、三角形侧面2、以及倒三角形侧面3。三角形侧面2包括四个,三角形侧面2的底边2.1与四边形底面1的底边1.1通过粘接连接,四边形底面1的对角线将四个三角形侧面2划分为对角线左边的两个三角形侧面2以及对角线右边的两个三角形侧面2,位于四边形底面1的对角线一侧的两个三角形侧面2即左边的两个三角形侧面2或者右边的两个三角形侧面2分别通过第一侧边 2.2粘接连接,即形成左边锥形容置腔A和右边锥形容置腔B。倒三角形侧面3包括两个,两个倒三角形侧面3相向排列,两个倒三角形侧面3的底边3.1通过粘接相互连接,且在底边3.1上设置有撕口4,一个倒三角形侧面3的侧边3.2与左边容置腔A和右边容置腔B中位于同一侧的两个倒三角形侧面3的第二侧边2.3通过粘结连接,另一个倒三角形侧面3的侧边3.2与左边容置腔A和右边容置腔B中位于同一侧的剩余两个倒三角形侧面3的第二侧边2.3通过粘结连接。

该包装袋在使用时,通过撕口撕开包装袋,包装袋即变成可以存放物品以及壳体的左右两个容置腔,这种设计不需要人为的去找装壳体的垃圾袋,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且该包装不用在袋体本身设计多余的袋体作为壳体垃圾袋,设计结构简单,成本较低;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特点是该容置腔为锥形结构,使其能够盛装体积加大的带壳体物品;此外撕开包装袋后,在左边锥形容置腔和右边锥形容置腔的上方两个倒三角形侧面围成左边防溢出腔体C和右边防溢出腔体D,这个防溢出腔体可以防止物品或者壳体溢出。

为了便于使用者从倒三角形侧面3的底边3.1任意位置撕开包装袋,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撕口4设置为连续锯齿形撕口。连续锯齿形撕口可以满足使用者在锯齿形撕口的任意位置处撕开包装袋,不需要在特定位置或者因撕口构型缺陷而导致撕口不易被撕开。

为了使包装袋被撕开后,用于盛装物品或者盛装壳体的左边锥形容置腔A与右边锥形容置腔B的容量一致,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四边形底面1设置为正方形,倒三角形侧面设置为两个相同的等腰三角形。这种包装袋可以保证两个锥形容置腔的容量一致,不会造成一个锥形容置腔的腔体过小而存放物品或者壳体垃圾过少;且该种设计使锥形容置腔的容量达到最大,可以盛装更多的物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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