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易拆装路桥用起重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39973发布日期:2018-06-19 21:46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一种易拆装路桥用起重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起重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易拆装路桥用起重机。



背景技术:

在桥梁施工中,桥式起重机因其起重范围广,起升高度大而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桥梁施工时,很难预先铺设轨道,如在高空或水上施工时,桥式起重机的安装就很困难,同时由于桥梁板面质量较大,横梁过长会因自身重力发生断裂,因此需要合理的结构配合才能保证起重机的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易拆装路桥用起重机,结构简单,质量小,吊装桥梁板面高效,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易拆装路桥用起重机,包括预埋件和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立柱,所述立柱的上端连接有横梁,所述立柱与横梁之间连接有斜杆,所述横梁的上端安装有限位板,所述横梁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轨道,所述轨道的上端连接有行走小车,所述行走小车的一端安装有驱动轮、电机和减速机,所述行走小车的上端设有提升轮和牵引轮,所述提升轮和牵引轮之间连接有钢丝绳,所述钢丝绳的下端设有桥梁板面,所述钢丝绳和桥梁板面之间连接有吊环。

优选的,所述电机的输出端与减速机的输入端相连接,所述减速机的输出端转动连接与驱动轮的轴。

优选的,所述行走小车为四轮平板小车,所述轨道为工字形钢板。

优选的,所述提升轮和牵引轮分别设置有两组,所述提升轮和牵引轮与行走小车之间为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横梁的内部设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与横梁之间通过螺栓和螺母连接。

优选的,所述预埋件设置于桥梁墩底的内部。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靠且高效;

2、将轨道截面设置为工字型和立柱的使用有利于减轻起重机的质量便于起重机的拆装;

3、对桥梁板面的吊装由行走小车上的提升轮和牵引轮完成,可以自由移动位置,在保证安全的同时更加便捷;

4、将横梁拆分为两部分组成能够减轻横梁主体的剪切应力,有利于起重机主体结构的稳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轨道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横梁结构示意图。

图中:1预埋件、2底座、3立柱、4横梁、5斜杆、6限位板、7轨道、8驱动轮、9电机、10减速机、11提升轮、12牵引轮、13钢丝绳、14吊环、15桥梁板面、16行走小车、17连接件、18螺栓、19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请参阅图1-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易拆装路桥用起重机,包括预埋件1和底座2,所述底座2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立柱3,所述立柱3的上端连接有横梁4,所述立柱3与横梁4之间连接有斜杆5,所述横梁4的上端安装有限位板6,所述横梁4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轨道7,所述轨道7的上端连接有行走小车16,所述行走小车16的一端安装有驱动轮8、电机9和减速机10,所述行走小车16的上端设有提升轮11和牵引轮12,所述提升轮11和牵引轮12之间连接有钢丝绳13,所述钢丝绳13的下端设有桥梁板面15,所述钢丝绳13和桥梁板面15之间连接有吊环14。

进一步地,所述电机9的输出端与减速机10的输入端相连接,所述减速机10的输出端转动连接与驱动轮的轴。

进一步地,所述行走小车16为四轮平板小车,所述轨道7为工字形钢板。

进一步地,所述提升轮11和牵引轮12分别设置有两组,所述提升轮11和牵引轮12与行走小车16之间为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横梁4的内部设有连接件17,所述连接件17与横梁4之间通过螺栓18和螺母19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预埋件1设置于桥梁墩底的内部。

通过将横梁4分为两部分并通过连接件17连接有利于减轻横梁4整体的剪切应力的同时便于拆装,通过设置斜杆5有利于保证立柱3和横梁4的结构稳固,将轨道7截面设置为工字型和立柱3的使用有利于减轻起重机自身的质量便于起重机的拆装和运输。

工作原理:将预埋件1预先安置于桥梁墩底,将底座2固定于预埋件1的上部,依次将各部分进行安装。使用时,将行走小车16驱动到桥梁板面15的堆放处,启动提升轮11将钢丝绳13放下,利用吊环14将钢丝绳13与桥梁板面15相连接。启动电机9带动减速机10从而平稳驱动驱动轮8沿轨道7向桥梁铺设面移动,同时启动提升轮11收紧钢丝绳13从而将桥梁板面15提升到一定高度,在行走小车16到达指定位置后,控制提升轮11向下放钢丝绳13,待桥梁板面15到达铺设面以后,取下吊环14,桥梁板面15铺设完成。启动提升轮11提升钢丝绳13,行走小车16沿轨道7回到取料的位置起吊下一个桥梁板面15。

最后,应当指出,以上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应认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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