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地用塔吊固定机构,包括连接底座(2)和塔吊底架(8),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吊底架(8)的侧边直杆内部均设置有第一MYT3-23液压推动器(3),且第一MYT3-23液压推动器(3)的端部与连接底座(2)连接,所述塔吊底架(8)的侧边直杆对外相邻侧面自上而下分别设置有第三转动座(9)和第一转动座(1),所述第三转动座(9)通过销钉与第二MYT3-23液压推动器(7)的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MYT3-23液压推动器(7)的另一端部通过第二转动座(6)与底板(5)转动连接,所述底板(5)的另一端焊接有连接架(4),且连接架(4)的端部与第一转动座(1)转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地用塔吊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MYT3-23液压推动器(7)共设置有八个,在塔吊底架(8)的每个侧面上均对称设置有一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地用塔吊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底座(2)在水平地面上投影的轮廓与塔吊底架(8)在水平地面上的投影轮廓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地用塔吊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5)的底部端面印刻有防滑条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地用塔吊固定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底座(2)的下端面与塔吊底架(8)的下端面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