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58112发布日期:2018-07-17 23:58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包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



背景技术:

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出风口在运输时是易受破坏的位置,在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中,为了保证在运输时起到减震,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破坏,需在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盒四周防止泡沫板,现有技术中,泡沫板一般是放置在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盒四周,这种方式会造成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与泡沫板松动,从而降低保护效果,或者是泡沫板用胶带粘在机组四周,这种方式增加了胶带的使用,并且需要粘接工作,使得成本增加和效率降低。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包括保护块,所述保护块固定连接在空调主体的一端上,所述保护块接近空调主体的一侧上设有两个第一条形槽和两个第二条形槽,两个所述第一条形槽互相平行,所述第二条形槽互相平行,所述第二条形槽和第一条形槽呈矩形排列,所述第二条形槽的深度大于第一条形槽的深度,所述第二条形槽底部连通设置有第三条形槽,所述第三条形槽和第一条形槽垂直设置,所述第三条形槽一端贯穿保护块,所述空调主体底部固定连接有接水盘,所述接水盘的侧边位于第三条形槽内,所述空调主体端部两侧对称固定连接有侧边,所述侧边位于第一条形槽内,所述空调主体端部与侧边垂直方向设有折边,所述折边位于第二条形槽内。

优选的,所述保护块上设有凹槽,所述空调主体接近保护块的一端延伸至凹槽内。

优选的,所述保护块包括珍珠棉本体,所述珍珠棉本体一侧固定连接有防虫层,所述珍珠棉本体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加固层,所述加固层另一侧固定连接有薄膜层,所述薄膜层另一侧固定连接有铝箔层。

优选的,所述侧边的宽度大于第一条形槽的宽度,所述折边的宽度大于第二条形槽的宽度,所述接水盘侧边的宽度大于第三条形槽的宽度。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设置的保护块和空调主体端部的连接,有效地保护了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避免在运输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结构简单易于安装和拆卸。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的保护块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的保护块左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的保护块结构示意图。

图中:保护块1、凹槽2、侧边3、空调主体4、折边5、接水盘6、第一条形槽7、第二条形槽8、铝箔层9、薄膜层10、加固层11、珍珠棉本体12、防虫层13、第三条形槽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的包装结构,包括保护块1,保护块1固定连接在空调主体4的一端上保护块1上设有凹槽2,空调主体4接近保护块1的一端延伸至凹槽2内,保护块1包括珍珠棉本体12,珍珠棉本体12一侧固定连接有防虫层13,延长了保护块1的使用寿命,珍珠棉本体12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加固层11,加固层11另一侧固定连接有薄膜层10,薄膜层10另一侧固定连接有铝箔层9,整体提高了保护块1的稳固性,同时更好的保护了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

保护块1接近空调主体4的一侧上设有两个第一条形槽7和两个第二条形槽8,两个第一条形槽7互相平行,第二条形槽8互相平行,第二条形槽8和第一条形槽7呈矩形排列,第二条形槽8的深度大于第一条形槽7的深度,第二条形槽8底部连通设置有第三条形槽14,第三条形槽14和第一条形槽7垂直设置,第三条形槽14一端贯穿保护块1,空调主体4底部固定连接有接水盘6,接水盘6的侧边位于第三条形槽14内,空调主体4端部两侧对称固定连接有侧边3,侧边3位于第一条形槽7内,空调主体4端部与侧边3垂直方向设有折边5,折边5位于第二条形槽8内,侧边3的宽度大于第一条形槽7的宽度,折边5的宽度大于第二条形槽8的宽度,接水盘6侧边的宽度大于第三条形槽14的宽度,使侧边3、折边5、接水盘6侧边在条形槽内连接的更加稳固,通过条形槽之间的配合连接,能够是实现快速的安装,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包装成本,同时很好的保护了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机组在运输的过程中避免受到损害。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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