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10031发布日期:2019-01-05 09:16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传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



背景技术:

城镇环境治理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将某些物品或设备从海拔高的地方传运到海拔低的地方的情况,传统的方式采用人工搬运,这一方式费时费力,效率低下,部分能够实现自动传运的设备体积庞大,操作复杂,维修困难,使用成本高,难以广泛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其能够解决上述现在技术中的问题。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本发明的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包括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底面四周固定设置有支撑脚,所述支撑脚底部固定设置有行走滚轮,从而方便所述设备主体移动,所述设备主体左侧顶部设置有开设槽,所述设备主体左侧顶部中央设置有传运槽,所述开设槽和所述传运槽通连,所述传运槽下方设置有传递腔,所述传递腔下方固定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顶部动力配合连接有第一旋轴,所述第一旋轴向上伸进所述传递腔中且所述第一旋轴顶端固定设置有第一传递轮,所述传递腔中左右分别设置有第二传递轮和第三传递轮,所述第一传递轮和所述第二传递轮之间连接设置有第一传递带,所述第一传递轮和所述第三传递轮之间连接设置有第二传递带,所述第一传递轮顶部固定设置有第二旋轴,所述第二旋轴向上伸进所述传运槽中且所述第二旋轴顶端固定设置有第一锥转轮,所述传运槽中左右相称设置有次齿转轮,所述次齿转轮中心穿通固设有第三旋轴,所述第三旋轴前后两端分别与所述传运槽前后两侧内壁可回旋配合连接,左右两所述次齿转轮之间连接设置有传运链,左右两所述次齿转轮之间设置有回旋齿转轮,所述回旋齿转轮分别与左右两所述次齿转轮啮合连接,所述回旋齿转轮前端面固定设置有第二锥转轮,所述第二锥转轮和所述回旋齿转轮的中心均前后穿通固设有同一与所述传运槽后侧内壁可回旋配合连接的旋轴,所述第一锥转轮与所述第二锥转轮啮合连接,所述第二传递轮中心上下穿通设置有第四旋轴,所述第四旋轴向上伸进所述开设槽中且所述第四旋轴顶部固定设置有第三锥转轮,所述开设槽中设置有偏转轮,所述偏转轮前端面固定设置有第四锥转轮,所述偏转轮和所述第四锥转轮的中心均前后穿通固设有同一与所述开设槽后侧内壁可回旋配合连接的旋轴,所述第四锥转轮与所述第三锥转轮啮合连接,所述设备主体顶部端面左端固定设置有照射装置。

作为优选地技术方案,所述第三传递轮中心上下穿通设置有第五旋轴,所述第五旋轴向上伸出所述设备主体顶部端面且所述第五旋轴顶部固定设置有推杆,所述推杆回旋推走落在所述设备主体凹部的物品。

作为优选地技术方案,所述第二传递带和所述第一传递带呈上下设置,所述第二旋轴与所述传运链前后错位设置,所述偏转轮与所述第四旋轴前后错位设置。

作为优选地技术方案,所述设备主体凸部放置有所述物品,所述物品前后距离大于所述开设槽前后的长度,所述偏转轮回旋过程中伸出所述开设槽推动所述所述物品滚到所述传运链上。

作为优选地技术方案,所述照射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顶部端面左端的托板,所述托板右侧面固定设置有照射灯,所述照射灯与电源电连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控制电机开始工作,电机带动第一旋轴以及第一传递轮回旋,第一传递轮回旋带动第二旋轴以及第一锥转轮回旋,第一锥转轮回旋带动回旋齿转轮回旋,回旋齿转轮逆时针回旋带动左右两次齿转轮顺时针回旋,从而传运链顺时针回旋;同时第一传递轮回旋通过第一传递带带动第二传递轮回旋,第二传递轮回旋带动第四旋轴和第三锥转轮回旋,第三锥转轮回旋带动第四锥转轮以及偏转轮回旋,偏转轮回旋推动物品滚到传运链上,传运链带动物品向右移动直至落在设备主体凹部;同时第一传递轮回旋通过第一传递带带动第二传递带回旋,第二传递带带动第三传递轮以及第五旋轴回旋,第五旋轴回旋带动推杆回旋推走落在设备主体凹部的物品,从而完成物品从凸部传运到凹部的过程。

2.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自动实现物品从凸部传运到凹部的过程,节省人力,工作效率高,加速了城镇环境治理的进程。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发明由下述的具体实施例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工作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本发明的一种高效的城镇环境治理设备,包括设备主体10,所述设备主体10底面四周固定设置有支撑脚101,所述支撑脚101底部固定设置有行走滚轮102,从而方便所述设备主体10移动,所述设备主体10左侧顶部设置有开设槽33,所述设备主体10左侧顶部中央设置有传运槽34,所述开设槽33和所述传运槽34通连,所述传运槽34下方设置有传递腔12,所述传递腔12下方固定设置有电机15,所述电机15顶部动力配合连接有第一旋轴16,所述第一旋轴16向上伸进所述传递腔12中且所述第一旋轴16顶端固定设置有第一传递轮17,所述传递腔12中左右分别设置有第二传递轮11和第三传递轮19,所述第一传递轮17和所述第二传递轮11之间连接设置有第一传递带13,所述第一传递轮17和所述第三传递轮19之间连接设置有第二传递带18,所述第一传递轮17顶部固定设置有第二旋轴14,所述第二旋轴14向上伸进所述传运槽34中且所述第二旋轴14顶端固定设置有第一锥转轮24,所述传运槽34中左右相称设置有次齿转轮22,所述次齿转轮22中心穿通固设有第三旋轴23,所述第三旋轴23前后两端分别与所述传运槽34前后两侧内壁可回旋配合连接,左右两所述次齿转轮22之间连接设置有传运链27,左右两所述次齿转轮22之间设置有回旋齿转轮26,所述回旋齿转轮26分别与左右两所述次齿转轮22啮合连接,所述回旋齿转轮26前端面固定设置有第二锥转轮25,所述第二锥转轮25和所述回旋齿转轮26的中心均前后穿通固设有同一与所述传运槽34后侧内壁可回旋配合连接的旋轴,所述第一锥转轮24与所述第二锥转轮25啮合连接,所述第二传递轮11中心上下穿通设置有第四旋轴35,所述第四旋轴35向上伸进所述开设槽33中且所述第四旋轴35顶部固定设置有第三锥转轮31,所述开设槽33中设置有偏转轮32,所述偏转轮32前端面固定设置有第四锥转轮30,所述偏转轮32和所述第四锥转轮30的中心均前后穿通固设有同一与所述开设槽33后侧内壁可回旋配合连接的旋轴,所述第四锥转轮30与所述第三锥转轮31啮合连接,所述设备主体10顶部端面左端固定设置有照射装置。

其中,所述第三传递轮19中心上下穿通设置有第五旋轴20,所述第五旋轴20向上伸出所述设备主体10顶部端面且所述第五旋轴20顶部固定设置有推杆21,所述推杆21回旋推走落在所述设备主体10凹部的物品29。

其中,所述第二传递带18和所述第一传递带13呈上下设置,所述第二旋轴14与所述传运链27前后错位设置,所述偏转轮32与所述第四旋轴35前后错位设置。

其中,所述设备主体10凸部放置有所述物品29,所述物品29前后距离大于所述开设槽33前后的长度,所述偏转轮32回旋过程中伸出所述开设槽33推动所述物品29滚到所述传运链27上。

其中,所述照射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10顶部端面左端的托板51,所述托板51右侧面固定设置有照射灯52,所述照射灯52与电源电连接,所述照射装置方便夜间作业。

初始状态时,所述物品29被放置在所述设备主体10凸部,所述偏转轮32接近圆心一端与所述物品29底部抵接,所述电机15处于停止工作状态。

当需要将所述物品29从凸部传运到凹部时,控制所述电机15开始工作,所述电机15带动所述第一旋轴16以及所述第一传递轮17回旋,所述第一传递轮17回旋带动所述第二旋轴14以及所述第一锥转轮24回旋,所述第一锥转轮24回旋带动所述回旋齿转轮26回旋,所述回旋齿转轮26逆时针回旋带动左右两所述次齿转轮22顺时针回旋,从而所述传运链27顺时针回旋;同时所述第一传递轮17回旋通过所述第一传递带13带动所述第二传递轮11回旋,所述第二传递轮11回旋带动所述第四旋轴35和所述第三锥转轮31回旋,所述第三锥转轮31回旋带动所述第四锥转轮30以及所述偏转轮32回旋,所述偏转轮32回旋推动所述物品29滚到所述传运链27上,所述传运链27带动所述物品29向右移动直至落在所述设备主体10凹部;同时所述第一传递轮17回旋通过所述第一传递带13带动所述第二传递带18回旋,所述第二传递带18带动所述第三传递轮19以及所述第五旋轴20回旋,所述第五旋轴20回旋带动所述推杆21回旋推走落在所述设备主体10凹部的所述物品29,从而完成所述物品29从凸部传运到凹部的过程。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控制电机开始工作,电机带动第一旋轴以及第一传递轮回旋,第一传递轮回旋带动第二旋轴以及第一锥转轮回旋,第一锥转轮回旋带动回旋齿转轮回旋,回旋齿转轮逆时针回旋带动左右两次齿转轮顺时针回旋,从而传运链顺时针回旋;同时第一传递轮回旋通过第一传递带带动第二传递轮回旋,第二传递轮回旋带动第四旋轴和第三锥转轮回旋,第三锥转轮回旋带动第四锥转轮以及偏转轮回旋,偏转轮回旋推动物品滚到传运链上,传运链带动物品向右移动直至落在设备主体凹部;同时第一传递轮回旋通过第一传递带带动第二传递带回旋,第二传递带带动第三传递轮以及第五旋轴回旋,第五旋轴回旋带动推杆回旋推走落在设备主体凹部的物品,从而完成物品从凸部传运到凹部的过程。

2.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自动实现物品从凸部传运到凹部的过程,节省人力,工作效率高,加速了城镇环境治理的进程。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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