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导料槽泄压除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34825发布日期:2019-11-15 21:25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导料槽泄压除尘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运输机领域,特别是涉及到一种导料槽泄压除尘器。



背景技术:

带式输送机是现代散状物料运输的主要设备,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煤炭、港口、化工、水利、电力等很多行业,导料槽作为带式输送机受料的重要部件,其可靠工作是带式输送机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当物料在从落料口落下时,粉末状的灰尘会对导料槽产生较大的压力,影响导料槽的使用寿命。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有效降低导料槽内部压力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导料槽泄压除尘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导料槽泄压除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泄压除尘器壳体、挡板与泄压除尘结构,所述的泄压除尘结构对称设置在挡板上,所述的泄压除尘结构与挡板设置在泄压除尘器壳体内部;所述的泄压除尘结构包括顶板、垫板、内侧板、压板与泄压除尘芯体;所述的内侧板固定在顶板下方,所述的内侧板与顶板之间设置有垫板,所述的内侧板之间设置有挡板;所述的泄压除尘芯体通过压板固定在内侧板上,所述的泄压除尘芯体下方设置有挡板;所述的泄压除尘器壳体底部设置有弧形结构,所述的弧形结构与导料槽顶部配合;所述的泄压除尘结构通过顶板与泄压除尘器壳体配合固定,所述的顶板上设置有网状结构的出气口。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内侧板包括上方内侧板与下方内侧板,所述的上方内侧板呈l形结构,所述的上方内侧板通过螺栓结构固定在顶板上;所述的下方内侧板为直板,与弧形结构配合。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压板呈n形结构,所述的压板通过螺栓结构将泄压除尘芯体固定在内侧板上。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泄压除尘芯体呈z形结构,所述的泄压除尘芯体一侧通过压板固定在内侧板上,另一侧通过通过螺栓结构固定在挡板上。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优点在于:1、挡板两侧设置有316l不锈钢滤网制作的泄压除尘芯体,由于导料槽内部压力大时,灰尘进入泄压除尘结构,降低导料槽内部的压力,提高料尘慢性沉降的效率;2、泄压除尘芯体通过压板与内侧板的配合固定,安装方便的同时更换成本低;3、泄压除尘结构的顶板通过快速安装的方式固定在壳体上,便于拆卸更换。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b向剖视图

图中:1、泄压除尘器壳体;2、挡板;3、泄压除尘结构;4、顶板;5、垫板;6、内侧板;6-1、上方内侧板;6-2、下方内侧板;7、压板;8、泄压除尘芯体;9、弧形结构;10、出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一种导料槽泄压除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泄压除尘器壳体1、挡板2与泄压除尘结构3,所述的泄压除尘结构3对称设置在挡板2上,所述的泄压除尘结构3与挡板2设置在泄压除尘器壳体1内部;所述的泄压除尘结构3包括顶板4、垫板5、内侧板6、压板7与泄压除尘芯体8;所述的内侧板6固定在顶板4下方,所述的内侧板6与顶板4之间设置有垫板5,所述的内侧板6之间设置有挡板2;所述的泄压除尘芯体8通过压板7固定在内侧板6上,所述的泄压除尘芯体8下方设置有挡板2;所述的泄压除尘器壳体1底部设置有弧形结构9,所述的弧形结构9与导料槽顶部配合;所述的泄压除尘结构3通过顶板4与泄压除尘器壳体1配合固定,所述的顶板4上设置有网状结构的出气口10。

所述的内侧板6包括上方内侧板6-1与下方内侧板6-2,所述的上方内侧板6-1呈l形结构,所述的上方内侧板6-1通过螺栓结构固定在顶板4上;所述的下方内侧板6-2为直板,与弧形结构9配合。所述的压板7呈n形结构,所述的压板7通过螺栓结构将泄压除尘芯体8固定在内侧板6上。所述的泄压除尘芯体8呈z形结构,所述的泄压除尘芯体8一侧通过压板7固定在内侧板6上,另一侧通过通过螺栓结构固定在挡板2上。

具体实施时:首先在挡板的上下两侧通过螺栓结构固定泄压除尘芯体,然后将泄压除尘芯体通过压板,将内侧板固定;内侧板分为两种,一种l形结构固定在挡板上方的泄压除尘芯体上,另一种直板则固定在挡板下方的泄压除尘芯体上;然后将上侧的内侧板通过垫板缓冲,与顶板固定;然后将整个泄压除尘装置放入泄压除尘器壳体内,顶板与壳体上表面配合,通过快速安装固定;下方的下侧板则与弧形结构的壳体底部配合;顶板上设置的网状出气口用于排出气体,减小压力。1、挡板两侧设置有316l不锈钢滤网制作的泄压除尘芯体,由于导料槽内部压力大时,灰尘进入泄压除尘结构,降低导料槽内部的压力,提高料尘慢性沉降的效率;2、泄压除尘芯体通过压板与内侧板的配合固定,安装方便的同时更换成本低;3、泄压除尘结构的顶板通过快速安装的方式固定在壳体上,便于拆卸更换。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做的举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各项权利要求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